一、关于法律的故事?
1、鼠狱张汤是杜县人。他父亲当长安县丞,有一次出门去,张汤当时是小孩,父亲就让他在家看门。父亲回家后,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对张汤发怒,用鞭子打了他。张汤掘开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没吃完的肉,就举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审问,记录审问过程,反复审问,把判决的罪状报告上级,并且把老鼠和剩肉取来,当堂最后定案,把老鼠分尸处死。他父亲看到这情景,又看到那判决辞就象老练的法官所写,特别惊讶,于是就让他学习断案的文书。2、作法自毙商鞅变法,首先取消了贵族的特权,规定重新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贵族由此失去了无功受禄的特权,对商鞅十分不满。但商鞅有秦孝公支持,贵族虽怀恨在心,仍然毫无办法。秦国经变法以后,很快强盛起来,生产率大大提高,国库充盈,将士作战勇猛,威震六国。商鞅因变法有功,受封商地十五邑,号商君,人们从此称公孙鞅为商鞅。变法过程中,太子的老师触犯了法律,贵族和朝臣对这件事抱着幸祸态度,看商鞅怎样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商鞅为了新法能得以实施,请示孝公,依法严厉地作了公正处置。太子曾为老师说情,但无济于事,太子对商鞅开始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孝公在位二十二年驾崩,太子嗣位,史称惠文王。贵族们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便纷纷制造流言蜚语,有人甚至诬陷商鞅谋反。惠文王十分清楚商鞅没有谋反的动机,更没有谋反的可能,但是为报恩师之仇出气(一说惠文王是为了揽权,且暂时麻痹秦国老氏族),下令逮捕商鞅。商鞅自孝公死后,自知失去靠山,不敢久居京城,返回自己的封地。当他风闻有人诬告他谋反的消息后,情知早晚必罹杀身之祸,便只身逃出家中,打算潜往它国,躲灾避祸。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寒鸦背着夕阳余辉,结队归林。商鞅急于逃离秦境,匆匆赶路,来到关下,不想被守关军士拦住,声称“商君有令,黄昏后非公事不得出城。”商鞅这才意识到必须投宿住店。他来到一家旅店,要求住宿。老板走出来说:“既是客人我们当然欢迎,请问您是谁,弄不清身份,我会被杀头的。这是商君的法令,违背不得呀。”商鞅当然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走出旅店,仰天长叹: “我这是作法自毙呀!”商鞅后来被车裂而死。那刑罚十分残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即用五辆车分别用绳索缚住受刑者的头部与四肢,然后驱赶着马,将人活活撕成六段,令人耳不忍闻。惠文王杀了商鞅,却继续执行商鞅的政策。秦国日益强盛,为赵政(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经济与军事基础。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3、太守断牛南北朝时期,于仲文曾经担任过北周时安国太守。郡里有一家姓任的、一家姓杜的,都说自己家丢了牛。后来,任家找到一头牛,杜家却说牛是自己的,两家各执一词,告到州郡(jùn),州郡长官审来审去,判断不出到底谁在撒谎,案子也一直拖着。益州有一位官员替他出主意说:“你去向于太守求助,太守一定有办法。”州郡长官照办了。于太守听了听案情,说:“这案子很容易解决。”他让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赶到郡衙(yá)前面,又让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松开绳子。要认领的牛慢腾腾地走进了任家的牛群。于太守之前又命令属吏悄悄把要认领的牛身上弄出了一点儿伤,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牛的伤口后心疼不已,杜家却一副无动于衷(zhōn�溃┑难�子。于太守据此判决,将牛断给了任家,杜家服罪而去。4、巧断命案向敏中在西京任职期间,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件,有名和尚路经一村落,见天色已晚,就央求屋主请求借住一宿,但被屋主婉拒,不得已,和尚只好暂且栖身屋主停放在屋外的车厢里。到了半夜,和尚突然惊醒,看见一名贼人背着一名妇人,手上提着包袱翻过屋墙后,匆忙离去。和尚不由在心中盘算道,早些时屋主拒绝我入屋借宿,如今若这屋主发现妻子跑了,财物也不见了,明天一定会找我算帐,不如赶紧离开此地。不料和尚因心慌没留意,竟误坠一口枯井中。坠入枯井后。才发现那位随强盗翻墙逃逸的妇人,已被强盗灭口,弃尸井中。第二天,屋主果然循着脚印追踪至到井边,把和尚送进官府,和尚百口莫辩,只好供认,自己先诱拐妇人携带财物与自己私奔,但因害怕屋主派人追捕,只好杀了妇人再投井弃尸,而自己也因不小心而落井,至于放在井边的财物,则不知是何人取去。狱卒将报告呈送府台,府台认为罪证确实,应即宣判。只有向敏中认为赃物遗失非常可疑,于是单独审问和尚,终于得知实情,于是派密探到各地访查。一天,密探走进村落中一家小吃店吃饭,老板娘听说他从府城来,就问他:“和尚杀人的案子,现在有没有新的发展?”密探故意骗她说:“昨天已判刑处死了。”老板娘问:“如果现在抓到真凶会怎么样呢?”“这件凶杀案已结案,和尚也处死了,即使抓到真凶也没有差别,官府不会再过问了。”老板娘说:“这话听了真难过,那妇人是我们村子里一个叫某甲(人的代称)的年轻人杀的。”接着把某甲的住处指给密探看,密探于是循所指方向将某甲逮捕并取出赃物,某甲坦承罪状,和尚也无罪释放。5、断案如神张咏做杭州知府时,有一个名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沈彦分家产不公平。张咏问明事由,说道:“你两兄弟分家,已分了三年,为甚么不在前任长官那里告状?”沈章道:“已经告过了,非但不准,反而受罚。”张咏道:“既是这样,显然是你的不是。”将他轻责数板,所告不准。半年后,张咏到庙里烧香,经过街巷时记起沈章所说的巷名,便问左右道:“以前有个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住在哪里?”左右答道:“便在这巷里,和他哥哥对门而居。”张咏下马,叫沈彦和沈章两家家人全部出来,相对而立,问沈彦道:“你弟弟曾自我投告,说你们父亲逝世之后,一直由你掌管家财。他年纪幼小,不知父亲传下来的家财到底有多少,说你分得不公平,亏待了他。到底是分得公平呢,还是不公平?”沈彦道:“分得很公平。两家财产完全一样多少。”又问沈章,沈章仍旧说:“不公平,哥哥家里多,我家里少。”沈彦道:“一样的,完全没有多寡之分。” 张咏道:“你们争执数年,沈章始终不服、到底谁多谁少,难道叫我来给你们两家一一查点?现在我下命令,哥哥的一家人,全部到弟弟家里去住;弟弟的一家人,全部到哥哥家里去住。立即对换。从此时起,哥哥的财产全部是弟弟的,弟弟的财产全部是哥哥的。双方家人谁也不许到对家去。哥哥既说两家财产完全相等,那么对换并不吃亏。弟弟说本来分得不公平,这样总公平了罢?”
二、法律讲堂真实故事?
老板喜欢上比自己小12岁的服务员,两人跨国相恋八年。老板突患重病急需手术,而此时女友却带着60万救命钱失联。八年患难与共难道所有感情都是伪装?女友为何拿到60万元救命钱就没有了任何音讯?是否另有隐情?
中央广播电视台总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唐楠,为您讲述这段《被骗八年的真相》,以法官的视角,解读真实案例中的法理与情理
三、邮轮在公海上有什么法律约束?
邮轮在公海上航行要遵守各地区海事局所有规定,认真了望,安全避让,不能追越或超载確保邮船上的船员和游客的生命安全。除此以外不能走私和偷渡等犯法行的行为。
四、写法律故事作文开头?
开头:法律,这个人人都熟悉的词语。我通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中,知道很多有关法律的知识 结尾:法律无处不在,关注身边,关注社会,关注法律,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五、搞笑的法律梗故事?
1 实在太多了。2 可能是因为律师们对待法律的态度总是十分严肃,但偶尔也会开些玩笑,所以就有了这些。3 举个例子吧:有一天,法官在审案时发现一个证人很不守规矩,总是乱说一气,所以就在庭审后找他谈话。谈话中,法官问他:“你觉得出庭作证很难吗?”证人“当然难啊,我整整熬了三天三夜才练好的。”法官震惊地问:“三天三夜?你练了什么?”证人答道:“我练习的是‘我不知道’和‘我没有看见’这两句话。”这个故事虽然很搞笑,但也提醒我们出庭作证要严格遵守守则,不能故意说谎或诋毁他人。
六、关于法律的交通故事?
答法律分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七、法律案例真实小故事?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八、关于法律故事的感悟?
1、赵孝争死
汉朝时候,有赵孝、赵礼兄弟俩,兄弟很友爱。有一年遇到饥荒,一伙强盗进村劫掠,把弟弟抓住了,并要吃了他。
兄长赵孝就跑到了强盗那里,求恳那帮强盗们不要吃他弟弟,赵礼可以有我来顶替,我来给你们吃,兄弟两人互相争死,为保全对方,强盗也被他们兄弟间的情意所感动,就把他们兄弟俩都释放了。
这件事最后也被皇帝得知了,便下了诏书,褒奖赵氏兄弟,将此事昭示天下,这是兄友弟恭的优良的典范。
2、姜肱大被
汉朝姜肱与二弟姜仲海,姜季江,都以孝行著名。他们友爱天性,常共同卧起。等到各自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寝,因系嗣当立,才依次往各室去住。
姜肱曾经和弟弟季江一道去谒见郡吏,在路上遇了强盗,想杀他们。姜肱与兄弟争着去死,贼人于是放了他们二人,只抢夺衣服资料罢了。
3、解救奴隶
鲁国曾经制定一条规则,如本国人在外国能赎回一名鲁国奴隶,鲁国将报销费用且有奖励。这个制度解救了许多在外的鲁国奴隶。
一名道德高尚者解救回一名鲁国奴隶后,向鲁国国君提出不要报销费用且不要奖金。国君向孔子提出在全国学习此人,孔子说绝对不可。
九、法律小故事50字?
法律小故事有一个法律小故事有一天,一个小偷偷窃了一些贵重物品,被抓获后被判刑。然而,他的律师却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辩护,称这个小偷在窃贼的罪名之前就已经犯下了其他罪行,所以这次偷窃不应该计算在他的刑期中。法官决定认可律师的辩护并减免了小偷的刑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法律体系中有很多复杂而微妙的规则和细节,即使是最不起眼的细节都可能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仔细研究相关规定,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十、明华号邮轮历史故事?
明华号邮轮曾经是中国邮轮历史上的一艘重要船只,具有丰富的历史故事。 该邮轮于1950年在意大利下水,由于其华丽的装修和优秀的客舱设施,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在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邮轮航线上备受欢迎。然而,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和竞争对手的崛起,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明华号邮轮逐渐退出市场。 尽管明华号邮轮已不再航行,但它仍然是中国邮轮历史上的一艘经典邮轮,许多人对其历史、航线和传奇经历充满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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