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货源水运信息查询
海事局不是去海上工作的。海事局其主要职能为:
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和发证工作。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2. 船舶货源水运信息网
“渤海珍珠”轮,总长163.95米,型宽25米,总吨位24024吨。拥有2000米车道线,可装载大小车辆260多辆,载客1630人。最大航速21.6节。中层舱、底层舱限高4.6米,上层舱限高4.4米。是国内目前最大、最快、最先进、最安全、最豪华的客滚船。于2009年4月投入烟台—大连航线运营。
“渤海珍珠”荣获山东运输系统安全优秀船舶、山东省水运系统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3. 船运物流信息查询
登录官网,点开查询订单物流情况,输入物流单号,就开实时物流情况。
4. 船运查询系统
可以按以下途径查询:
提单显示的装运港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如果有,一般大型港口都有)
看提单上显示的承运人名称(UCP600规定提单必须要表明承运人名称,但很多提单都没有满足此要求)在承运人(船公司)官网上用提单号、船名、集装箱号、订舱合同号等中的一种信息查询
因在2中确定不了承运人,可按提单上显示的船名所属的船公司官网用集装箱号查询
如果无法或不懂按船名查到其所属船公司,可用查集装箱所属公司或被租用公司,在其官网上查询(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查询法,但大多数人不掌握技术)
最简单,看提单上注明的目的港代理人的联系方式,按联系方式找代理人咨询,如果没有相关代理人联系方式,问托运人在装运港的货代查询。
5. 船舶货源水运信息查询平台
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能 1、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6、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直属海事局职责: 1、对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拟订辖区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方面的特别规定或协助地方政府、人大拟订区域性有关海事管理的法规、规章。 3、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负责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巡航工作。 4、划定、审批和公布辖区航路、港外水上非涉外锚地、危险货物过驳作业点;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区的通航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5、审核辖区水域内重大的或跨区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捞以及碍航物清除工作。 6、调查或参与调查辖区内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审批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 7、组织实施辖区内乙类、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统考工作;负责辖区内乙类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及船员出境证明的签发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二、三级引航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专业培训的考试、评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有关船舶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受理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协调和审核辖区内二类口岸开放工作。 10、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所有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 11、组织实施海区(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时所确定的范围)溢油应急计划,审批辖区内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0吨及以上、5O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2、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员和权限范围内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审批和监督辖区船舶液体危险货物多航次过驳作业。 13、审查权限范围内海区助航标志的设置,负责权限范围内水运工程项目中助航标志配布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助航标志通报的动态管理工作。 14、管理辖区内水上遇险安全通信工作。 15、负责权限范围内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及管理工作。 16、作为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搜救责任区内的重大海上搜救行动,处理省级海上搜救中心日常业务。 17、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分支海事局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3、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5、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港作船、小型海船、游艇驾驶员和内河船船员三、四等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10、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12、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审批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4、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5、负责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管理,审批和监督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 16、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17、作为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协助省级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海上搜救分中心的日常业务。 基层海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 2、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3、监督辖区内引航工作。 4、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5、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6、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8、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9、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0、对辖区内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船舶试航、试车;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等港内安全作业实施报备制管理,并进行现场监督。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2、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4、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5、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6. 船舶货源水运信息查询系统
拟定和组织实施水上安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及海上设施检测,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等。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船污染。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船污染事故报水上交通违法案件。
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格和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资质和发证工作。
负责船员,引航员任职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等。
7. 船运查询网
1、凭借船名航次到各大船公司网站查询,船名航次在提单上都有注明。
2,如果没有船名航次,就凭集装箱号到码头查询到船名航次,然后再到船公司网站查询。
3,最简单的方式是直接问订舱货代。
8. 船舶航运查询
航运信息可以到官方网站或者人工服务网点查询。
9. 船舶货源水运信息查询网
“War Shipping Administration”作为“WSA”的缩写,解释为“军事航运管理局”。
航务管理局是具有省级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隶属于交通厅。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水路交通行业的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的实施,全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重点水路交通建设,承担全省水路交通运政、港政、航道、水上安全和船舶工业等行业管理职能。
10. 海运船舶查询信息
宁波海运,截至2020年年末拥有船舶32艘,其中散货船31艘(含光租运力1艘),总运力规模156.14万载重吨(含光租运力17.62万载重吨),1万载重吨的成品油船1艘。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联合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等五家发起人于1997年4月改建设立的股份制上市海运企业,主要经营我国沿海、长江货物运输、国际远洋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交通附设服务设施的投资业务。
11. 船舶货运信息网
(一)客船。
具体分全客船、客货船、货客船。
全客船:只运送旅客。
客货船:以运送旅客为主,货物为辅。
货客船:以运送货物为主,旅客为辅。
(二)干货船。
具体分集装箱船、杂货船、散货船、木材船、冷藏船。
集装箱船:运送集装箱。
杂货船:运送成捆、成包、成桶等件杂货为主。
散货船:运送谷物、矿砂、煤炭、化肥等散装货木材船:运送原木和材木。
冷藏船:运送鱼、肉、水果、蔬菜等。
(三)液货船。
具体分油船、化学品船、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气船油船:运载散装石油类货物。
化学品船:运载液态化学物质。
液化天然气船:运载散装液化天然气的液体船。
液化石油气船:运载液化石油气的液体船。
(四)滚装船。
运载车辆或以滚动方式在水平方向装卸集装箱的货船。
(五)工程船。
具体分半潜船、挖泥船、起重船、打桩船(六)工作船。
具体分拖船、引航船、破冰船、科学考察船、供应船。
拖船:专用于在水上拖带船舶或其他浮体的船舶。
引航船:专用于接送引航员的船。
破冰船:借助于船体重力和动能或其他方法破碎冰层,为其他船舶通过冰区开辟航道的船舶。
科学考察船:是专门从事海洋科学考察研究的船舶。
(七)渔船。
(八)其他还有气垫船、双体船、水翼船、划翔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