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三方协议是哪三方
船舶修理厂第三方必须严格执行修理厂安全,消防,保安和保密及厂规等。
2. 船舶管理协议怎么签订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轮(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1、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船宽:
船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建造年月:
2、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全部产权。
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3、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
4、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5、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交给甲方。
6、验船
乙方已于---------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现状接船。
7、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
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保后,必须在------天内接船。
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乙方。
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 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
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8、备件和燃料
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有的该轮的其他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
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文件不提供复印)。
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10、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11、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12、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烟囱标记。
13、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4、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
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我国有关法律进行仲裁。
该仲裁是终局的。
17、附则
本合
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传真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3. 船只合作协议书
无船承运人和货代之间的关系 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 (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8]。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代表货主,班轮公司应当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中直接显示真正的货主名称,这时,国际货代公司不须取得无船承运人证书。 (3)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不代表货主,而是以本人名义,要求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栏中显示货代公司名称的,则国际班轮公司必须确认货代公司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接受其订舱。 因为此时国际货代公司与船舶运输公司之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国际货代公司此时的身份实际上是无船承运人。 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同时该细则规定,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从我国交通部对于无船承运人有关申请和审批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交通部获权受理登记无船承运人以后采取了降低进入门槛的制度[10]:采用登记制度,不搞审批,由申请人向交通部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不对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金进行规定,唯一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需交纳80万的保证金以用来清偿其因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及支付的罚款。《海运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80万保证金。 识别标准: 1.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是“承运(carry)” ,则其身份应是无船承运人,他与托运人之间是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关系。如果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使用的术语是“安排运输(Arrange Transportation)”则其身份应是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关系。 2.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实际承运人签订的合同。无船承运人作为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他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的,与实际承运人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这样就使得真正的货物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间无直接法律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只能以托运人的名义行事,他与实际承运人之间是托运人代理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此时托运人才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是否有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后,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并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由于其有权签发提单,他与收货人之间是承运人与持有人的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收货凭证(Forwarder’s Cargo Receipt,FCR),他无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他是托运人的代理人,以托运人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他与收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4.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所收取的报酬。无船承运人以自己名义行事,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收取总包干运费,然后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获得合理的运费差额。他不能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但可以向货运代理人支付佣金。货运代理人若按照总运费的一定比例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被认为是以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但如果向委托人收取总包干运费,则被认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美国,货运代理人只能从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处收取佣金,并从发货人处收取少量服务报酬。 5.是否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和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无船承运人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并代签提单,向船公司订舱和签订运价协议,收取代理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公告第5号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境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委托在当地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代理签发提单业务。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需要委托代理签发提单的,该代理也应当具有无船承运资格。没有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者,不得接受其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代理签发提单。”
4. 船舶代理协议
船舶代理是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有关营运业务和进出港口手续的工作。船舶代理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和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务管理单位办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有船舶揽货总代理和不负责揽货的船舶代理两种形式。船舶代理单位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载等;组织旅客运输;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代办各种手续;代办财务有关业务和船舶租赁、买卖等,以及商办海事处理和海上救助等业务。其主要有以下业务内容:
1.客货运组织工作 客运组织:代办客票、办理旅客上下船手续等; 货运组织:代为揽货、冾订舱位;绘制出口货物积载计划,缮制各种货运单证;签发提单、提货单;办理海上联运货物的中转业务等。
2.货物装卸工作 有关货物装卸,包括联系安排装卸;办理申请理货及货物监装、监卸、衡量、检验;办理申请验舱、熏舱、洗舱、扫舱;洽办货物理赔工作等。
3.集装箱管理工作 有关集装箱管理,包括办理集装箱的进出口申报手续,联系安排集装箱的装卸、堆存、清洗、熏蒸、检疫、修理、检验;办理集装箱的交接、签发集装箱交接单证等。
4.船舶、船员服务工作 包括办理船舶进出口岸的申报手续,主要有船舶出入境海关手续,出入境边防检查手续,出入境检验检疫手续,海事机构申报手续;申请引航以及安排泊位;洽购船用燃料、物料、属具、工具、垫料、淡水、食品;安排提取免税备件,洽办船舶修理、检验、拷铲、油漆;办理船员登陆、签证、调换及遣返手续,转递船员邮件、联系申请海员证书、安排船员就医、游览等。
5.其他工作 包括洽办海事处理、联系海上救助;代收运费及其他有关款项、提供业务咨询和信息服务;办理支付船舶速遣费及计收滞期费;经办船舶租赁、买卖、交接工作,代签租船和买卖船舶合同,经营、承办其他业务等。
5. 船舶三方协议是哪三方协议
在国际海运中CCAM是指洗舱费,也称洗舱劳务费或扫舱洗舱费,这一费用在散杂货运输时比较常见。
扫舱是指船舶卸货完毕后,至下次航次受载前,由船员或第三方劳务公司将船清洗好。
6. 船舶协议书
要签合同,因为出海是风险极大的工作,也是方双相互工作与工资约定,同时对自己家与甲方的重大事故法律依据,有合同的约定,就按合同做事,也是保险与医疗的保证,保证安全加工作中条条项项明确概定,所以一定要签正式合同,没有合同,就没法律支持,也不符合劳动法,愿所有的出海的员工,以合同为准则,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也为国家与家人努力奉献技术与智力,完美的出色的在海洋每次任务中平安归来,
7. 船舶交接协议
船舶注销登记所需提交资料
1、 注销登记的书面报告;
2、 办理注销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所有权、国籍注销登记申请书;
4、 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IC卡原件、 连续概要记录原件;
5、 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6、 船舶买卖合同原件;
7、 船舶交接文件原件;
8、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 1、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和保安体系的船舶注销后应把DOC副本原件、DOC 年度签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船舶保安证书交还发证机关,并向宁波海事局体系办提交船舶退出公司体系的报告。 2、安检簿、签证簿、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垃圾管理计划、油污应急计划、保安计划的原件也应带回公司。
8. 船舶三方协议是哪三方签订
船东=Owner:是指船舶的实际拥有者,是船舶资产的投资人或者所有人,对船舶具有财产和资产所有权。
通常情况下船东会把船租给船公司或者租家来获得租金的利益,自己营运的时候会成立船公司。
船公司=Shipping Company:是指船舶的营运方和操作方,有的船公司拥有自己的船舶,这个时候船公司既是船东又是营运方和操作方,所有财务关系都在内部流通。
但是为了保证利益和减小风险,船公司通常是成立单船公司,万一出现大额赔偿可以免除母公司的风险。所以会在第三方成立一个单船机构来处理财务方面的问题。
租家=Charter 是指租用船东的租家,他们之间签订相关协议来处理互相之间的财务关系,根据国际法制和惯例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职责。
租家当然是向船东付租金或者其他费用,而运费由租家所拥有。
9. 船舶运输协议
编号:_________
委托⽅:_________(简称甲⽅)
受托⽅:_________(简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双⽅在平等、⾃愿的基础上,就⼄⽅接受甲⽅委托,为甲⽅出售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船舶资料
船名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吨);
总长_________(⽶); 型宽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 净吨_________;
满载吃⽔_________(⽶); 主机型号/功率_________;
建造时间/地点_________; 报价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委托事项
甲⽅委托⼄⽅为其出售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提供范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甲⽅的义务
1.甲⽅向⼄⽅如实提供本船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证书为准)和报价,作为⼄⽅代甲⽅公布出售船舶信息的部分依据。最终船价由甲⽅与买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如该船买卖成交,甲⽅应⽀付⼄⽅中介费。
3.甲⽅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壹份交⼄⽅备案,以便⼄⽅协助办理该船的有关交易⼿续。
四、⼄⽅义务
1.双⽅签订本合同5天内,⼄⽅应将本船有关信息在其⽹站或公报上予以公布;并
2.应根据船舶动态与买船⽅联系勘验船事宜,将买⽅有效联系⽅式及时告知甲⽅,同时安排甲⼄双⽅的洽谈事宜。
五、费⽤的⽀付
1.甲⽅应当按照本船买卖合同价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付中介费。
2.⼄⽅完成甲⽅委托和代办的其他事项,甲⽅应当在这些事项完成后向⼄⽅⽀付代办费⽤。
六、违约责任
(⼀)甲⽅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为标的额的_________%(百分之⼀):
1.甲⽅提供的船舶有关信息与该船真实有效的船检证书不符;
2.甲⽅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再与买船⽅在本合同⽣效后就同⼀标的私下交易;
3.甲⽅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买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应按本合同规定⽀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4.与他⼈串通损害⼄⽅利益的;
5.未能按合同约定⽀付中介费和代办费的;
6.其他造成⼄⽅⽆法完成委托事项的⾏为。
(⼆)⼄⽅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尽⼒协助甲⽅向有关责任⽅索偿。
七、争议解决⽅式
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第_________项进⾏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_________。
九、合同⽣效
本合同经甲⼄双⽅签字后⽣效,有效期⾄中介费付清之⽇⽌。合同壹式贰份,双⽅各执壹份。
甲⽅(盖章):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