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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官网(武汉市海事法院官网)

时间:2022-12-19 07:45 点击:88 编辑:邮轮网

1. 武汉市海事法院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事局,江岸区胜利街61号 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海事局(武汉市港航管理局),汉口沿河大道237号

2. 武汉海事法院全称

简介:武汉海事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滠口经济开发区十里棚特1号,交通便利,环境怡人,占地近600亩,现已建成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评估楼、船员考试楼、学员公寓、运动场馆等,整体建筑面积近10万多平方米。

教学和训练设施齐全,学院建有30多个媒体教室、500余台教学网络计算机,建有船舶操纵模拟器、船舶轮机模拟器、雷达模拟器、航海仪器实验室、船舶主机实验室、船舶辅机实验室、船舶消防与液货船训练场、客滚船训练场、水上训练基地等30多个实验室。

持有海船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及以上的教师91人,其中持有无限航区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教师30人。注册资本:1457万人民币

3. 武汉海事法院案件查询

武汉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武汉从事海事服务的公司,是武汉从事海事行业中起步比较早的一批企业,经营到现在,公司不断扩大,效益也不断提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事法院

是我国的专门审判机关。解放军军事法院设三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高级人民法院权限。海事法院是设立在沿海和长江重要城市专门审理海事诉讼的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权限,我国在大连、天津、上海、宁波、厦门、广州、北海、海口、武汉等地设立十一家海事法院。

5. 武汉海事人民法院

       湖北没有海事大学,只有一所武汉海事职业学院。

       武汉海事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滠口经济开发区十里棚特1号,经湖北省政府批准,经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有着近30年的航海职业教育办学历史,面向全国招生,历年来为航运事业培养了航海专业人才近七万人,毕业生职业资格考证合格率处于同类院校领先水平,部分毕业生已成为航运企业及海事机构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力量。

6. 武汉市海事法院官网电话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解释】本条是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涉外民事案件,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三者之一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或者案情复杂,或者争议标的额较大的涉外民事案件。这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案情复杂、涉及范围广、诉讼标的的金额较大,案发后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超出了基层人民法院的辖区范围,基层人民法院已不便行使管辖权,而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比较适宜。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除涉外案件外,基于某些案件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两类:

第一,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其他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执行案件以及请求海事保全案件等。现在我国已设有海口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和北海海事法院。这十个海事法院都是中级法院。

第二,除专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如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专利权纠纷案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还同意指定了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潍坊、苏州、宁波、景德镇、葫芦岛、泉州、镇江、金华等十几个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7. 武汉市海事法院官网首页

  我国的海事法院属于专业法院,地位和中级人民法院一致,一审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各种海事海商案件。如果要上诉,则上诉至省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诉的话就到最高院了。  我国现在一共有10个海事法院,分别是:  北海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  海事法院内部一般设有海商庭、海事庭、执行庭、审监庭、立案庭、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法警支队、司法鉴定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等机构。有的海事法院为了方便诉讼和审理,还在法院的管辖范围无语内设立了派出庭,例如青岛海事法院管辖山东沿海和山东半岛的所有港口,它就设立了烟台、威海、日照、石岛和潍坊5个派出庭。  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特定的海事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诉讼专属管辖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既排除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也排除非海事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而且还排除了国内其他海事法院的管辖权。  海事诉讼专属管辖与海事诉讼专门管辖不同。海事诉讼专门管辖是对海事诉讼管辖的定性,指海事案件应由海事法院进行专门管辖;而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是专门管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海事案件中具有特殊性质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海事法院进行管辖。  海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海事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解决的是法院内部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纵向分工。  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审级则为“三级两审终审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事案件的性质、标的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解决海事纠纷,各海事法院陆续在沿海各大港口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法庭。海事法院由内设的海事庭、海商庭和派出庭审理第一审海事案件。

8. 武汉市海事法院官网查询

海事法院上班时间是0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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