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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检验规定(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

时间:2022-12-14 16:03 点击:157 编辑:邮轮网

1.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

船舶外审是主管机关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是对船上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

年检是船舶检验机构为了使船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每年对船舶进行的检验,叫年度检验,简称年检。

两者检验的机构不同,前者是海事局,后者是船舶检验机构如中国船级社或者中国船舶检验局。另外的,两者检验的形式也不同。

2. 渔业船舶检验办事指南

介绍,东平县现代渔业示范园围绕总体思路,将按照“精一产,强二产,大三产”的模式,分期建设打造现代渔业园区。其中一期主要对一产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成现代渔业物联网综合平台,同时向二产、三产进行延伸逐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善种苗繁育、现代渔业物联网综合平台建设、高效循环水养殖示范、休闲观光旅游、水质调控集成系统的试验示范等。

“为提升现代渔业综合公共服务能力及信息化,项目一期重点打造的配套现代渔业物联网综合平台,主要包括渔业技术远程服务管理系统、水产品质量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水生动物渔病远程信息服务与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水质在线监测、水产品质量安全药残快速检测、渔病远程诊断及渔业通信息化综合服务管理等。”县水产局工作人员介绍。

3. 渔业船舶检验指南

三无船舶收缴的船外机符合条件的,可调配用于装备执法船艇或作更换储备。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套用合法或伪造渔船船名、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的船舶及自制的钢管泡沫、筏、排等浮具,均按照“三无”船舶认定。

4.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实施时间

海洋捕捞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海域和公海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并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根据规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作业。2、申请材料:(一)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五)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3、申请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以上规定资料外,还需提供:(1)首次申请的和除作业方式变更外重新申请的,提供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

5. 渔船检验规范

申请材料

1、《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

2、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

4、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

5、新建渔业船舶的提供设计图纸和相应的渔船检验报告,购置渔船的提供买卖合同(发票)复印件;更新改造渔船的提供原渔船的船舶证书

6. 海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程

是抗原检测的标志,而不是核酸检测的标志,抗原自测结果的判断方法是:1、阴性:“C”处显示出红色条带,“T”处未显示条带,这种情况代表检测结果为阴性。2、阳性:“C”和“T”处均显示出红色条带,“T”处条带颜色不论深浅,这种情况均代表检测结果为阳性。3、无效:“C”处未显示出红色条带,无论“T”处是否显示条带,这种情况代表结果无效,需要重新按照说明书进行规范采样检测。

7.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2002

总吨是船舶全部围蔽范围内的体积;而载重吨是船舶最大可装载重量。一个是容积,一个是重量。

总吨是根据船舶吨位丈量公约或规范的有关规定,丈量确定的船舶所有围蔽处所的总容积,并按一定的公式可算出船舶的总吨位。

总吨位是总计船舶吨位,表示船舶大小、区别船舶等级,是计算船舶费用(登记费、过运河费等)及处理海事的依据。

船舶净吨位是指根据有关国家主管机关置顶的规范丈量确实的船舶有效容积,即扣除不能用来载货或载客的处所后得到的船舶可营运容积。不能用来载货或载客的处所包括船员的生活起居处所、船舶机械和装置处所、航行设备处所、安全设备处所和压载处所等。根据我国《法定检验规则》,净吨位的计算,以丈量得到的各载货处所的总容积为基准,并考虑乘客定额以及船舶总吨位和船型尺度,用公式计算求得。

  向船舶征收的各种港口使费,如船舶吨税、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码头费、系解缆费、船舶服务费等,一般以船舶净吨位作为计算的依据。

8.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最新

全国船舶识别号规则由英文字母CN和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CN代表中国,11位阿拉伯数字的前四位表示船舶安放龙骨的年份,第5至10位是随机编号,第11位是校验码。

9.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32) 油船还应包括本章2.1(2) ○20 规定的适用项目:

(33) 本章 1.3 规定的适用项目。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

10.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最早发布时间

木质海洋捕捞渔船国家没有规定多少年报废,不过近海桁杆拖网渔船船龄在14年以上、沿海定置张网渔船船龄在10年以上,且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定船况较差的渔船。在改造额度范围内,适当安排其他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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