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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出具船舶特检证明(船舶特检都有哪些项目)

时间:2022-11-20 09:48 点击:134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特检都有哪些项目

业内窥镜  国内在20世纪70-80年代开始从国外引进内窥镜产品,主要用于航空航天产品内部多余物控制及一些零部件的质量检查。而现在仪器种类繁多,工业内窥镜就是其中之一。近年来,国内内窥镜检测已进入了实用阶段,越来越多地运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发展成为一种常规的检测手段。 编辑本段工业内窥镜种类  从成像形式分为:光学镜、光纤镜、电子镜。   光学镜是完全的将内部的物象通过光的传输,没有失真的传到检测者的眼睛,所以成像非常的保真,也是这几种镜子中清晰度最高的。   光纤镜原理和光学镜大同小异,为了进入较细小的孔内,我们选择光纤镜,光纤镜的清晰度取决于光纤束的数量。   电子内窥镜是通过CCD相机将物体内表面的情况拍摄,然后通过视频终端显示。 分类  一、视频电子内窥镜,它是采用数字式彩色CCD 成像器件,具有图像清晰、性能稳定、操作方便、适用范围广等特点。但是价格偏高,一般用于汽车制造商甚至用于飞机工业上。   二、光导纤维内窥镜,它是通过目镜来观察发动机内部情况的。维修工用眼睛目视观察,工作易疲劳;   三、光导纤维内窥镜+专用接口+数码照相机,它能直接在数码照相机的显示屏上看发动机内部的状况,并能拍下当时的观察结果,而且它的价格也非常合理。 编辑本段工业内窥镜无损检测原理  工业内窥镜,是无损检测的一个分支,也可以说是专门的一个检测技术。   工业内窥镜由于它的特殊尺寸设计,可以让我们不破坏被检测物体的表面简便、准确地观察物体内部表面结构或工作状态。   无损检测需要使用工业内窥镜作为检测工具,是为了满足工业复杂使用环境而专业设计生产的。内窥镜检测是近年来随着内窥镜生产制造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得到广泛应用的一种检测技术。根据制造工艺特点,我们一般把工业内窥镜分为光学硬管镜,光纤镜,视频镜三种类型。   工业内窥镜可用于高温、有毒、核辐射及人眼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场所的检查和观察,主要用于汽车、航空发动机、管道、机械零件等,可在不需拆卸或破坏组装及设备停止运行的情况下实现无损检测,另外一方面工业内窥镜还可与照相机、摄像机或电子计算机连接,组成照相、摄像和图象处理系统,从而进行视场目标的监视、记录、贮存和图象分析.为诊断和处理提供很好的保证。 编辑本段工业内窥镜产品工业用内窥镜  工业内窥镜采用国际领先手动操作杆技术,可实现探头360度全方位旋转,任何复杂的检测环境都可对应.并且产品防油防水设计,无论是在水下,还是管道都可以体现出其检测功能的卓越,   工业内窥镜产品小巧便携,集拍照,录像等功能于一体,并且兼备拍照闪光功能,数码变焦功能,使被测物更清晰呈现. 温度显示,高温警告功能,数据存储简单方便多种方式选择,声音记录,通过音频进行检测部位的注释等功能集于一体,是当今工业内窥镜检测行业中的一颗闪亮的新星!   T922工业内窥镜采用IP68防水标准设计,镜头外壳采用304不锈钢,适用管径30mm--200mm。GRP硬质推索耐磨,耐腐蚀,在管道中进行检测,一般环境都比较黑暗、光线不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T922工业管道内窥镜探头装有高亮度多组LED照明光源,并且采用高分辨液晶监视器实时观察内部情况,图象清晰、操作简单、有效探测距离长、适用范围广、并且可以和电脑连接实现存储的优点。是当今工业内窥镜检测行业中的一颗闪亮的新星! 编辑本段工业内窥镜特点  ●坚固耐用:工业电子内窥镜线缆和镜杆基本都采用金属制成的。摄像头采用采用防刮防油污的玻璃壳,精密模具注塑成型,部分零件采用不锈钢铸压成型,保证产品经久耐用,防水,耐磨,耐腐蚀,提高了在恶劣环境下的耐用性。   ●技术先进:T922工业电子内窥镜采用最新电晶体CCD摄像和高亮度LED光源技术,视频图像明亮,显示图像清晰、色泽逼真、分辨率高。   ●操作简单:配有外置可充电池,便携式高清晰彩色液晶显示器,极大的方便了户外长时间的使用,并可配专用视频采集卡进行实时抓拍,一键便能实现。可与监视器或显示器连接,实时高清晰显示检测图像。   ●强抗液性:从远端探头到手持柄,同三维系列工业电子内窥镜具有强耐水性,并且耐矿物、合成润滑油、航空燃油、煤油、汽油和柴油性极佳。   ●经济实用:工业电子内窥镜性价比高,物超所值,该款无论是价格还是性能,在市场上均具有很大的竞争性,是您进行管道视频检测、精密仪器检测等的首要选择。 编辑本段工业内窥镜应用  电子内窥镜是根据石油化工、工业机械、电子电气工业、航空航天等直管道内表面的检测要求而设计、生产的新型高科技产品,它集光、机、电、图像处理软件与一体,工业内窥镜检查仪配备高分辨率彩色监视器或USB口的笔计本电脑携带更方便,观察图像更清晰,使操作者利用高倍清晰彩色CCD,将观察到的疑点及探伤部位借助独有的专业软件处理系统,进行冻结、放大、分析、测量、打印报告,极大提高判断管道内壁探伤部位的准确性。    工业视频内窥镜 T922探头设计为直视和侧视两个镜头,可对管壁做360°扫描观察,使用方便、可靠。如对涡轮机、管道、冷凝器管、泵、锅炉、热交换器,阀门、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进行缺陷探测、状态监测的检查和维护都需要用到,核电站、风力电厂、水力发电厂、火力电厂以及电力建设单位的设备检测更是不可缺少。   精密铸造与机械制造   工业内窥镜能应用于汽车零部件铸造、液压类铸造、泵体阀体类铸造、机械零部件铸造、管路管件类铸造单位,用于检查铸造夹沙情况、毛刺情况及交错孔情况等质量控制。   针对这类检查,同三维内窥镜具有小巧性、灵活性。对于需要检查的零部件都是比较小的孔缝,其镜杆细小,能灵活便于插入;视频显示也非常直观、清晰,能观察到铸造体内部的深孔、盲孔、交错孔、铸造中加沙、毛刺等情况一目了然。   汽车维修与生产行业   工业内窥镜在汽车生产、维修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主要应用于检测诊断汽车发动机、汽缸、油压部件、燃料管、引擎、消声器、输送与空调系统、差速器、水箱、油箱、齿轮箱的磨损、积炭、堵塞等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修理费用,同时避免了对机件多次拆装而造成的损害。在汽车发动机的清洗、保养方面,内窥镜也是必不可少的日常工具。同时它操作简单、灵活、小巧便于携带,柔软、细小、可弯曲的插入管可以到达需要检查任何隐蔽的部位。   航空航天工业   工业内窥镜T922可以用于飞机涡轮、叶片、发动机、焊缝表面、导管表面、燃烧腔体内部的定期检查或机体的检查,以及火箭发动机的研究开发、制造。   飞机维护离不开内窥镜,内窥镜被称为“孔探仪”,是飞机日常维护和例行检查的五大工具之一,其目的是掌握发动机内部的状况。作为惟一一种在航线维护中能够不分解发动机而了解其内部状况的检查手段,内窥镜检查对于安全和效益两方面均有重要意义和价值:一是直观准确且简单易行,并能够尽早发现发动机内部部件的损伤,极大地有利于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阶段;二是内窥镜检查避免了分解发动机和相应的发动机拆换、运输等费用以及不必要的飞机停运损失,节省维修成本。   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行业   同三维工业内窥镜能用于石油精炼厂的储存罐、热交换器、球罐车,化工行业的管道设施,特检所及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的容器、钢瓶、管路等内部缺陷探测检查。同时在检测过程中无需拆卸被检设备,因而是非常具有成本效益的检测解决方案。   视频内窥镜检查技术在工业冷凝器管,压缩机、热交换器管内部检查、焊缝的检查、管壁沉积、制药、食品不锈钢管路的腐蚀和裂缝情况、过热检查和是否有漏孔检查、电镀管、环形焊缝检查得到普遍的应用。视频内窥镜自带的图像处理系统和记录仪可以随时有效的对检查缺陷记录、存储、处理,保证影像资料存档。   铁路建筑、船舶、研究单位   工业内窥镜推出的工业视频内窥镜、管道内窥镜及直杆内窥镜被广泛使用于许多不同的厂矿单位。在铁路/船舶单位用于检查电力机车、空调系统、涡轮、加热器、柴油机、锅炉火焰、管道的检查;在建筑工程单位用于检查钢管的锈蚀及污垢、墙壁等内部诊断、钢筋生锈的状况、支撑轴、桥梁接头的裂纹等,还可用于隧道内侧的空洞、建筑模型的观察;自来水排水管的锈蚀和堵塞的诊断;在研究单位用于研究机构的观察、科研、实验室、考古等。   国防与军事安全、安检   工业内窥镜在武器制造、日产维护,安全、海关检查、搜救、生命探测中也得到了应用。   武器制造 用于检查机械齿轮零件磨损、松动、漏油、炮管内部情况。   安全检查 用于公安、海关部门检查藏匿的毒品、及走私物品。   搜救探测 用于地震搜救、突发性事件搜索、防爆检查。   电力生产、建设单位   同三维工业内窥镜在各种电厂/电建单位 被用来建检查如涡轮机、管道、冷凝器管、泵、锅炉、热交换器,阀门、压力容器等的重要设备以及其他设备,进行缺陷探测和状态监测。   应用部位:   找回脱落部件 管道内外腐蚀状况   涡轮机清洁 桨片和喷管/管嘴阻塞检查   提炼/输油线路和密封系统 阀门底座检查   主蒸汽管道 供水加热器   冷凝器 风力发电机、风叶运行状态   涡轮机/发电机/发生器 发电定子检查 浆片检查   工业内窥镜能有效的提高工作人员检查出各种设备的问题,对检查部件内的腐蚀、锈斑、裂纹、铁屑异物、对接焊缝等质量缺陷。仪器本身的小巧、便携性、可移动性可以很好的减少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自带的便携性电池更加方便在空间狭小、高度的攀爬、野外作业等恶劣环境下工作。 编辑本段工业内窥镜发展趋势  工业内窥镜技术具有独特的优势,它可以把人们的视距延长,并且能任意改变视线方向,准确地观察物体内表面的真实状况,这是其他检测仪器无法取代的。例如,在航空的应用中,可以将工业窥镜伸到飞机发动机内部,直接观察运行后内部的真实状况或设备零部件内部表面状况;对比较隐蔽或狭窄部位的表面状况进行有效的检测,而无需将设备或部件分解做破坏性检查。其方法既简便又可靠,非常直观有效。无论是在航空航太领域还是电子工业以及其他制造.维修行业,使用内窥镜作NDT检测均获得很好效果,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确保了整套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了一些事故的发生。 现在工业窥镜技术应用已发展到运用电脑图像处理技术、列印技术、网路技术,完成内窥镜下图像的捕获、存储、处理分析,标准化报告的书写、先进的文档管理,准确的图像测量分析,局部放大,清晰的图文一体化报告输出等。   工业内窥镜摄像头CCD与光纤对比   监控模拟摄像头,最小直径尺寸可达4毫米,和传统光纤内窥镜有很大不同。光纤内窥镜由于受到自身结构原理限制,不可以全屏显示,且图像为网格组成,一般不会超过10万像素;而监控模拟镜头没有这些缺点,高清可达50万像素(720X682),另外恰当的清晰视距使其特别适用于在工业条件下的应用。

2. 船舶特别检验项目

01

船舶登记证书

CERTIFICATE OF REGISTRY

船舶登记证书,也称为船舶国籍证书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颁发。

该证书的有效期各船旗国规定不同,一般为五至十年。我国规定,该证书有效期为十年。有些国家和地区政府规定为五年,比如香港地区政府颁发的登记证书就为五年。

任何一艘船舶,建造之后,或者被购买之后,船舶所有人,即船东,必须向一个国家的政府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登记国的国籍,悬挂登记国的国旗,并以登记国的某一个港口作为船籍港,由船舶登记国家主管机关颁发船舶登记证书。

02

船舶国际吨位证书

INTERNATIONAL TONNAGE CERTIFICATE

简称ITC证书,该证书也称69吨位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或由主管机关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代表船旗国政府签发。

该证书中以船舶总吨作为衡量船舶规模的大小,以船舶净吨作为营运舱容,并作为上交税款和港口收费的计算基础。

该证书中的船舶吨位,是以船舶容积为单位进行衡量,因此,船舶吨位证书中的吨位称为容积吨。

03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MINIMUM SAFETY MANNING CERTIFICATE

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在该证书内,规定了每一具体船舶,对于相关职务的人员所应配备的最低配员。如若船舶上每一相关职务的实际配员少于证书中规定的相关配员数,则船舶为不适航而不能开航。

该证书的有效期因各国政府规定不同而不同,有些国家规定为二年,而有些国家规定为五年。有效期间不需要年度检验。

04

船员住舱证书

CREW ACCOMMODATION CERTIFICATE

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或由船旗国政府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并签发。

该证书证明了,某一具体船舶的船员住舱、生活条件、生活环境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规定。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需由船舶检验机构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年度签证,五年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05

船舶电台执照

SHIP STATION LICENCE

船舶电台执照,由船旗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

证书上列明了船舶电台所配备的无线电通讯设备名称和数量,以及无线电通讯的交费账号。

本执照表示某一船舶配备所属的无线电通讯设备的合法性。

该执照有效期各国政府主管机关规定不一,基本上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为一年,长期为五年。

上述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称为政府法定法律证书。

06

船舶入级证书

CERTIFICATE OF CLASSIFICATION

船舶入级证书包括船体入级证书和轮机入级证书,是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船级表明了船舶达到的一种技术状况指标。

船体入级证书主要是指船壳,使用的材料,载重线的勘划,达到什么样的强度,适合在什么样的航区航行,船舶在船舶检验机构的监督下建造完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授予该检验机构一定的船级符号。

07

船舶国际载重线证书

INTERNATIONAL LOAD LINE CERTIFICATE

简称LL证书,船舶载重线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进行检验签发。

船舶载重线证书有效期五年,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年度签证,每五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开始新的循环。

08

船舶安全构造证书

CARGO SHIP SAFETY CONSTRUCTION CERTIFICATE

简称SC证书,船舶安全构造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

该证书载明了船舶安放龙骨的时间及建造年月,证书表明,船舶的结构和构造符合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各项相关要求,在结构和构造上达到了相关海上安全的技术要求标准。

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签证。

09

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

CARGO SHIP SAFETY RADIO CERTIFICATE

简称SR证书,船舶无线电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

证书表明,船舶所配备的无线电设备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相关要求,包括全球海上遇险和搜救系统所要求的设备及技术功能达到了所要求的技术指标。

船舶安全无线电证书,有些船级社规定有效期为一年,每年进行检验,并换发新证书。

有些船级社实行五年协调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签证。每五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中国船级社实行的是五年协调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010

货船安全设备证书

CARGO SHIP SAFETY EQUIPMENT CERTIFICATE

简称SE证书,船舶安全设备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

证书表明,船舶所配备的安全设备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相关要求,安全设备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救生设备。

对货船来讲,船舶的实际船员数量不应超过该定员数量,对客船来说,船舶的船员和旅客总数,亦不能超过该载明的人员数量。

011

国际船舶防止油污证书INTERNATIONAL 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简称IOPP证书,国际船舶防止油污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

该证书表明,某一具体船舶已经按公约要求,配备并安装了符合公约要求的防止油污染的相关设备并达到了公约要求的技术指标。

作为该证书的支持文件是该证书的附件FORM-A。

在FORM-A中,列出了某一具体船舶配备的防止油污染的防污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技术性能,其中包括油水分离器、15PPM报警设备、焚烧炉、污油舱、污水舱等。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年度检验签证,每一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012

国际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NTERNATIONA AIR POLLUTIONS PREVENTION CERTIFICATE

简称IAPP证书,国际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这是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的一种新的国际船舶证书。

该证书表明某一具体船舶已经按照〈规则〉的要求,对船舶产生对臭氧消耗的设备以及对燃料油中的含硫量已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符合规则要求的排放标准。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入年度签证,每五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并换发新证书。

013

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SEWAGE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该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

证书内载明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种类,包括粪便柜,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的性能,容积,各项技术指标等。

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年度签证,五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014

除鼠或免预除鼠证书

DERATTING OR DERATT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

除鼠与免予除鼠证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证书,其作用是一样的。

除鼠证书是说明该轮经过了除鼠工作,但不保证船上没有老鼠,因此除鼠工作需经常进行并有相关记录,特别是在换发新证书时,必须经过除鼠。

而免预除鼠证书是说明船上没有老鼠,不需要进行除鼠。

绝大部分船上使用的是免预除鼠证书。

该证书是根据国际卫生组织有关规定,由任何一个港口的港口卫生当局签发,有效期为6个月,不能展期。

现在,根据国际卫生组织的规定,原来的〈除鼠或免预除鼠证书〉改为〈卫生控制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在证书的功能方面除了原来的功能外,还增添了对流行性疾病等卫生问题的控制。

仍然由港口卫生检疫部门签发。

015

船公司安全管理符合证明(副本)

DOCUMENT OF COMPLIANCE(COPY)

简称“DOC”证书,该证书先由发证机关对船公司进行审核,认证,认为该公司已经按《国际安全管理规则》进行了管理,并符合规则的要求,然后向船公司签发该证书。

该证书正本一份,由船公司主管部门保存,并负责进行每年的年度审核和签证,每条船上持有一份副本。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审核和签证,(由公司进行)年度签证可提前或推后三个月。

船舶必须持有最新的DOC副本,船舶只有在持有有效的DOC副本情况下,船舶的《安全管理证书》才有效。

016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

简称SMC证书,该证书与公司的DOC 证书相辅相成,签发的依据完全相同。

该证书只有在船公司取DOC证书的情况下,经发证机关对船舶经过审核,认证,认为符合《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向船舶签发. 是船舶按《国际全管理规则》要求,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有效的证明文件。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取得该证书后2—3年时间,由发证机关进行期间审核,称为“外审”,并对证书进行签证。

“外审”虽然不需每年进行,但是必须每年由公司进行内部审核,即“内审”该证书只有同时持有船公司“DOC“副本情况下才有效。

017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INTERNATIONAL SHIP SECURITY CERTIFICATE

简称ISSC证书,《国际船舶保安证书》与《船舶连续概要记录》一起,是于2004年7月1日生效的新证书。

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授权的审核认证机构代表船旗国政府进行认证、评估和签发。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二年半至三年期间,由认证机构进行期间审核,并对证书进行审核签证,每五年进行一次换证审核,换发新证书。

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一样,五年期间内,每年由船公司进行一次内部审核。

船舶连续概要记录,作为《船舶安全证书》的支持文件,与证书一起使用。

018

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

SUEZ CANAL SPECIAL TONNAGE CERTIFICATE

该证书根据苏伊士运河船舶吨位丈量方式,由船舶入级的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代表苏伊士运河当局签发,上面载有按苏伊士运河吨位丈量方式得出的苏伊士运河总吨和苏伊士运河净吨等各项专用数椐,作为船舶通过苏伊士运河时的收费计算基础。

该证书一经签发,如船舶规范没有发生改变,则长期有效,期间无需检验和签证。

019

巴拿马运河吨位证书

PANAMA CANAL SPECIAL TONNAGE CERTIFICATE

该证书由巴拿马运河局直接签发或由船舶入级的船级社代表运河局签发,证书内载有按巴拿马运河局吨位丈量规范丈量出的巴拿马运河总吨和净吨,以及运河局授予的运河识别码,运河吨位,作为船舶通过巴拿马运河时的收费计算基础。

因为巴拿马运河船闸的宽度限制了通过巴拿马运河的船舶的规模,所以,如船舶规模不能通过巴拿马运河,则船舶不需要持有该证书。

如同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一样,该证书一经签发,如船舶规范没有变化,则长期有效,期间不需检验和签证。内载有巴拿马运河专用总吨和净吨及运河识别码。

020

救生筏年度检验证书

SERVICING CERTIFICATE FOR INFLATABLE LIFERAFT

船舶上所配备的救生筏必须每年进行法定的年度检验,检验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不能延期。

检验部门为由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认可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年度检验证书并附带相应的检验报告作为支持文件。

021

磁罗经自差表

MAGNETIC COMPASS DEVIATION

磁罗经自差是由于船舶本身磁场对磁罗经的影响而使磁罗经产生的误差,是磁罗经航向与真航向之间的罗经差的一部分。

为了尽量减小磁罗经的误差,因此必须每年要对磁罗经进行校正,并对不可消除的罗经误差进行记录制表,置于驾驶室内,以便日常航行中参考和使用。

按要求,磁罗经自差表每年至少校正一次, 校正 人员为有资质的罗经校正师,或有资质的船长或大副。

022

装载固体散货符合证书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FOR THE CARRIAGE OF SOLID CARGOES

该证书不是所有船舶的必备证书。

该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证书表明,某一具体船舶经检验,符合《国际固体散货运输规则》的相关要求,可以装运固体散货。

该证书没有固定的有效时间规定.,只要船舶规范符合“BC CODE”要求,也可以作为临时证书办理。

023

装运危险品符合证书

DOCUMENT OF COMPLIANCE ---- SPECIAL REQUIREMENT FOR SHIP CARRYING DANGEROUS GOODS

该证书不是所有船舶必备证书。

该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证明该船可以装运某些级别的危险品。

该证书没有固定的有效期限规定,也不需要年度检验和签证.,同时,也可以临时办理。

024

起货设备证书及签证薄

CARGO GEAR EQUIPMENT CERTIFICATE

货船起货设备是指安装于船舶上,用于船舶货物装卸的起重设备,包括吊杆,克令吊,平衡吊,重吊等。

该证书仅对装有起货设备的船舶适应,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有效期为四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进行实际荷重试验,并在起货设备签证簿上进行检验项目签证,作为证书的支持文件。

每四年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025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其他财务保证书

简称CLC证书, 此证书针对不同船舶有两种,两种证书实质完全相同,都简称为CLC证书。

最初仅对油轮有要求,但近几年来,根据公约规则的不断修正,新的条款不断增加,因此,除了油轮以外,非油轮船舶也要求持有该证书。

该证书由船公司向本地政府海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政府海事主管部门签发。

该证书表明,某一具体船舶已由船公司进行了油污染的保险投保,或提供了其他的担保。

026

美国油污染财务责任证书

VESSEL CERTIFICATE OF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WATER POLLUTION)

此证书是美国政府规定的油污染民事赔偿责任证书,赴美船舶必须办理,由船公司向美国政府办理,有效期为三年,不去美国的船舶不需办理。

该证书在加拿大和巴拿马同样有效。

027

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简称SOPEP

该计划是根椐〈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即MARPOL 73/78的要求所制定。

该计划必须由船舶检验机关检验盖章认可。

船长每到一个港口应如前面所述,在相应部分填写相关内容. 每月对有关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入相关栏内。

028

船舶垃圾处理计划

SHIP‘S GARBAGE MANAGEMENT PLAN

该计划是船公司根椐《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即MARPOL 73/78所制定,必须由船舶检验机关检验盖章认可。

副本由船长保存,正本由船舶大副保存并具体负责实施。

029

船舶油类记录簿

OIL RECORD BOOK

船舶油类记录簿是船舶执行MARPOL 73/78公约的法定记录文件,也是船舶执行防污染的证明文件。

由船舶轮机长负责记录和保管,记录的格式为MARPOL 73/78公约法定格式,记录内容包括按照MARPOL 73/78公约的要求,对船舶油类的一切操作过程和污油水的处理经过,包括数量,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地点等。

记录人必须在每一次记录之后签字。同时,每一页记录完毕之后,由船长签字认可并负责。

030

船舶垃圾记录簿

GARBAGE RECORD BOOK

船舶垃圾记录簿作为船舶实施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记录,是船舶执行MARPOL 73/78公约的法定记录文件,也是船舶执行防污染的证明文件。

由船舶大副保管和记录,记录格式为法定格式,记录内容为按照MARPOL 73/78的要求,将船舶垃圾包括生活垃圾、普通垃圾、油类垃圾、塑料垃圾、货舱清扫后的残渣等按类处理方式、数量、时间、地点等,详细记录。

记录人必须在每一次记录之后签字,同时,每一页记录完毕之后,由船长签字认可并负责。

031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

SHIP‘S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

该计划是船公司根椐〈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相关修正案制定。

必须由船舶检验机关检验盖章认可。

该计划具体由大副保管并负责具体实施。

032

船舶保险单 (正本)

HULL INSURANCE POLICY

一年一份,是船舶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凭证。正本由船舶保存,副本由船公司航运部门保存。

033

船东互保协会入会证明

P&I CERTIFICATE

是船舶加入船东互保协会的入会证明及保险条款,有效期为一年。

各种收费证明:如方便旗船的船旗国吨税收椐,所去各港口国的吨税收椐。

034

各港口国控制安全检查报告

PORT STATE CONTROL INSPECTION REPORT

简称PSC报告,该报告是各港口国控制对到港船舶的安全检查报告,实施检查的机构是港口国政府海事主管部门。

检查的依据和标准是相关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对于存在缺陷的船舶,根据缺陷的轻重程度,共有30种处理方式,大体分为;限期整改、开航前整改、滞留船舶。

035

船旗国安全检查报告

FLAG STATE INSPECTION REPORT

这是由船旗国政府海事主管部门对船舶进行的安全检查。

3. 船舶特检都有哪些项目呢

CMS和PMS都是对轮机及电气特检的替代,CMS是将特检项目合理分配到每一年完成,维修保养项目本身没有变化,只不过错开了而已,在年度检验时由验船师进行确认

PMS是按照预防维修的方式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项目上和特检有很大的差别,一般采用定时或者定期维修保养,很大程度上参考设备厂家的保养要求,然后每年年度检验时对完成的项目进行确认

因此,CMS只是检验项目在时间上的错开,PMS是一种新的维修保养理论,对船舶的管理要求更高

4. 船舶特检都有哪些项目检查

具体还要看船舶的检验。

海船:

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

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

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

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4年以上;

淡水船:

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

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

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

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其中黑龙江水系的特别检验29年以上,强制报废39年以上);

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5年以上(其中黑龙江水系的特别检验29年以上,强制报废39年以上)。

5. 船舶中检项目包括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渔业船舶的检验,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条件,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和将要登记的渔业船舶(以下简称渔业船舶)的检验,适用本条例。从事国际航运的渔业辅助船舶除外。

第三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能。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各级公安边防、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予以协助。

第四条

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应当遵循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和方便渔民的原则。

第二章 初次检验

第六条

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船舶投入营运前对其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第七条

下列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初次检验:(一)制造的渔业船舶;(二)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三)进口的渔业船舶。

第八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并在开工制造、改造前申报初次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设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第九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前款规定必须检验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目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进口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确认,并在投入营运前申报初次检验。进口旧渔业船舶,进口前还应当取得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旧渔业船舶技术评定证书。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经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不得擅自拆除其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确需改变或者拆除的,应当经原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准。

第十二条

进口的渔业船舶和远洋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实施;渔业船舶的制造地或者改造地与船籍港不一致的,初次检验由制造地或者改造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施;该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移交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第三章 营运检验

第十三条

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中的渔业船舶所实施的常规性检验。

第十四条

营运中的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申报营运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渔业船舶运行年限和安全要求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申报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或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签发境外受检的远洋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渔业船舶经检验需要维修的,该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维修单位。维修渔业船舶应当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用于维修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营运中的渔业船舶需要更换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该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八条

远洋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实施;因故不能回船籍港进行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委托船舶的营运地或者维修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实施检验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移交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章 临时检验

第十九条

渔业船舶的临时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中的渔业船舶出现特定情形时所实施的非常规性检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临时检验:(一)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二)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三)具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申报临时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或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渔业船舶临时检验的管辖权限划分,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关于营运检验管辖权限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受理检验:(一)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未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或者确认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制造、改造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维修的;(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

第二十四条

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范围内开展检验业务。

第二十五条

从事渔业船舶检验的人员应当经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二十六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渔业船舶检验规则,实施现场检验,并对检验结论负责。渔业船舶检验规则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制定,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对具有新颖性的渔业船舶或者船用产品,国家尚未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的,可以适用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检验规则。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复验。

第二十八条

渔业船舶的检验收费,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式样和检验业务印章,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规定。

第三十条

渔业船舶检验人员依法履行职能时,有权对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和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重大渔业船舶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有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在渔业船舶报废、改籍、改造之日前7个工作日内或者自渔业船舶灭失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注销其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逾期不申请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自渔业船舶改籍、改造完毕之日起或者渔业船舶报废、灭失之日起失效,并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注销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的;(二)中国籍改为外国籍的;(三)渔业船舶改为非渔业船舶的;(四)因沉没等原因灭失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正在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停止作业的,强制拆除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或者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的;(二)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三)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的。

第三十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从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检验工作,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取消检验资格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签发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无效:(一)未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检验的;(二)所签发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与渔业船舶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三)超越规定的权限进行渔业船舶检验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依据职权决定。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外国籍渔业船舶,其船旗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6. 船舶特检周期

上坡一般是做船底外部检查。

船舶一般是一年一年检,三年一中间,六年一特检。在一个特检周期内要做两次船底外部检查,一次结合换证检验进行,一次结合中间检验或者在两次中间检验之间进行。当船舶在进行年检时,如果验船师发现船舶在航行时发生搁浅等事故时,验船师认为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时,有权要求船舶上坡进行船底外部检查。

7. 船舶特检是否可以延期

特检车辆含两种车辆:其一就是特种车辆检测,其二就是已到报废年限申请延期报废车辆检测。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延期报废车辆检测很好理解,不再解释。

8. 船舶特检内容项目

根据交通部颁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老旧船报废年限如下: 海船分为以下类型: (一)高速客船,为一类海船;   (二)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海船;   (三)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为三类海船;   (四)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海船;   (五)货滚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等,为五类海船。

河船分为以下类型: (一)高速客船,为一类河船;   (二)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河船;   (三)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为三类河船;   (四)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河船;   (五)货滚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包括油驳)等,为五类河船。

9. 船舶特检与年检

检验时需持当时油改气的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出厂合格证、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车辆的行车证、车主的身份证到特检所进行检验。

拿行驶证,交强险保单,把车开去检测站,填写资料。车辆年检所需的资料基本包括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进行年检,还需要提供委托书(

10. 船舶安检项目

1、轮渡码头至钢琴码头环鼓上岛航线乘坐对象仅限为厦门市户籍人口或持有效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乘客必须凭有效厦门门市身份证或有效厦门门市社会保障卡购票。乘客应按所持船票标示的日期、班次在轮渡码头检票口检票,票、人、证一致方可进站登船。

  2、船票仅限轮渡码头出发至钢琴码头的环鼓航线使用,当天有效。乘客如在钢琴码头下船,可20天内凭船票乘坐厦门轮渡有限公司任一航班返程。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以及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进站上船。其余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详见现场安检处公告的《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和《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

  4、航班提前5分钟停止检票,请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码头。

  5、乘船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船舷、护栏外;严禁攀爬、跨越或钻越船上护栏;不准损坏船上设备、设施或者进行其他妨碍船舶行驶、停靠和乘客安全的行为。严禁儿童在船上奔跑嬉闹;雨、雾天甲板湿滑,行走时请当心,以免滑跌。

11. 船舶几年一次特检

五年两次坞修检验是法定要求,中间间隔不超过36个月。对于船龄在15年以内的某些船舶,船旗国政府同意一次水下检验代替中间检验,但特检必须进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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