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机损险
船舶全损险,是指船舶保险险种之一。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船壳和船机的潜在缺陷,或者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修船人员的疏忽造成被保险船舶的全部损失均负责赔偿的保险。
被保险人在投保船舶全损险时,还可经过协议加保其他附加险。
2. 船舶保险和保赔保险
一、什么是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是海上保险的一种,船舶保险可以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船舶保险。
广义的船舶保险是以船舶及其附属品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根据船舶所处的状态分为船舶营运险、船舶建造险、船舶停航险、船舶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
狭义的船舶保险是指船舶营运险,其中又可以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
集装箱险的标的就是营运过程中的集装箱,其中也可以分为基本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种。
基本险中又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两种。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被保险人必须在投保了全损险或一切险后才能投保附加险。附加险险种包括:战争险、罢工险、运费保险、保赔保险等。
二、船舶保险的特点
作为最古老的保险险种之一,现代保险的起源,船舶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1、船舶保险主要以承保船舶水上风险为限
为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意外事故或水上灾难造成船舶的损失提供保障。在正常风浪引起船舶的自然耗损不在船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2、船舶保险所承担的风险相对集中,损失金额大。
由于船舶自动化能力增强,高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等特征,船舶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来越集中。一旦发生海难事故,损失巨大,少者数十万元,多者几百万或上千万元。
3、船舶保险事故的发生频率高。
船舶航行于海上,海上存在的客观风险必然对船上的人员、财产和船舶本身航行的安全构成威胁及带来损害,与此同时,同样的事故,发生在海上比在陆地上发生的危险性要高,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比自然灾害要高。
4、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广泛。
船舶保险既承保船舶本身的物质损失,也承保第三者责任及各种相关的利益和费用;从承保的风险责任范围来看,船舶保险既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客观风险,也承保人为疏忽与过失等主观原因所导致的风险,既承保船舶的第三者责任,也在特定的条件下承保船舶残骸打捞及人身伤亡。
3. 船舶机损险包括机油吗?
保险赔付不包括机油
单独油液损耗肯定是无法赔偿的,涉及事故维修的情况下是必须包含辅料的,所以保险出险定损所涉及的主损伤件所涉及的辅料,必须按照标准赔偿,但同样所造成事故后没有直接或连带关系的辅料是无法得到理赔的!
4. 船舶保险赔偿范围
船舶保险,属于水险,水险属于财产保险。水险,又称“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承保的危险主要有海滩搁浅、触礁、倾覆、碰撞、暴风雨等,火灾或爆炸、暴力窃盗或海上劫掠,地震或火山爆发、投弃或波浪卷落,船长或船员的恶意行为或疏忽等等。海上保险是一种综合险。海上保险按保险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运费保险、保障赔偿责任保险、海上石油开发保险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5. 船舶工程保险
目前国内经营船舶保险的公司主要有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华泰财险、美亚财险、苏黎世保险公司等。
船舶保险是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承保其在海上航行或者在港内停泊时,遭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及可能引起的责任赔偿。
6. 船舶保赔险费率
我们买的船舶险费率大概在千分之二左右。大一点的保险公司如太平洋报价能报到千分之二点八。一般像这种大的费率都比较高。但是小的保险公司比如天安啊阳光啊,千分之一点六到一点八就可以拿下了。建议选择大一点的保险公司,中财保的就不错的。虽然费率高了一点,但是理赔或者可靠性都比较高,船舶本身的价值也是很高的,风险也大。
7. 船舶保险理赔
一、损失通知。
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
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在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二、查勘检验。
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主要有两个步骤:
1.港口联合检验。
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2.异地联合检验。
当货运转运至内陆收货人时,无论货物在港口卸货是否发现损坏,只要货物运抵目的地,发现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短缺残损时,收货人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并编制联检报告。
通过货物检验后,理赔人员应据此确定货损责任的归属。
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
检验申请人向保险人或其指定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时应提供填写如下内容的必要单证:申请检验表、海运提单、货物发票、海事报告、保险单证、装箱单、理货单、货物的重量单等。
三、核实保险案情。
四、分析理赔案情,确定责任。
保险人应判断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索赔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审查的有关单证如保险单证、事故检验报告、保险事故证明、保险标的施救和修理等方面文件。
五、计算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保险赔偿的计算,保险人通常依据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m)。
保险赔偿的计算可以由保险人自身进行,也可由其代理人计算或委托海损理赔人理算
8. 船舶保险全损险
一切险的范围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第一条规定,全损险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灾、爆炸;
三、碰撞、触碰;
四、搁浅、触礁;
五、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灾害或事故引起的倾覆、沉没;
六、船舶失踪。
9. 船舶责任险
船舶作为海上保险的标的物,其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从形式上看,船舶包括船体和其他水上浮动物体,前者分为货船、客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后者分为浮码头、海上钻井平台、水上仓库等。 海上船舶保险是指海上保险的保险人对于依据船舶保险所承保的各类船舶的物质损失及其有关利益、责任,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海上船舶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将船舶的船壳、船机、船舶属具作为一个保险标的物投保,也可以将其分别投保。在我国,根据《海商法》和海上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定,船舶被视为一个整体,因此船舶保险的投保人只能将船舶的船壳、船机、船舶属具作为一个标的物投保船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