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领导职数配备规定?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职数配备规定,国有企业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企业规模、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配置。一般来说,领导职数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配备规定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职数数量,并确保职数的合理分工和职责明确。此外,配备规定还强调了领导职数的选拔任用程序和条件,要求选拔任用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执法装备配备标准?
(一)交通装备
即执法时执法人员使用的交通工具,包括执法执勤用车(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执法船艇4类。
(二)通讯指挥装备
即执法时执法人员使用的通讯指挥工具,包括手持执法终端(手机)、对讲机、无线单兵终端、无线单兵服务器、执法视频指挥系统、便携式卫星电话、无线上网卡等14类。
(三)取证装备
即满足执法过程中取证工作需要的装备,包括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31类。
(四)快检装备
即满足执法过程中快速检测工作需要的装备,包括食品安全快检车、特种设备检测车、计量检测车、超声波清洗机、电子天平/电子秤、药品快速检验箱、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可燃气体检测仪、烟道检测仪、激光测距仪等48类。
(五)防护装备
即满足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个人安全与健康防护需要的装备,包括防护服装、防尘毒口罩、护目镜、防护手套、甩棍、强光手电、防暴盾牌、救护包、应急包、消毒设备及用品、灭火器、其他防护用具12类。
(六)其他装备
即满足执法过程中其他工作需要的装备,包括执法信息系统,手持喊话筒,车(船)载扩音器,车(船)载电源转换器,警戒带,信号屏蔽器,听证室用话筒、监控和摄录设备,案卷装订机,小型发电设备,其他耗材10类。
三、对国有企业人员手机配备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这个还没有限制。
主要看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态度了。好多企业的上级管理部门都规定手机是自己买、费用公司按规定报销。车改也是这种趋势。四、农业执法要配备哪些农业执法装备?
我们江苏这边是按照农业厅统一要求给配的好公务农业移动执法箱,GPA-NY07型号的,就是现场取证、办案用的,很实用的农业执法移动设备箱。
五、林业执法要配备哪些林业执法装备?
自发电强光照明灯、不倒翁路锥、伸缩式破胎器、防刺服、执法头盔、执法记录仪、防暴盾牌、反光林业执法职责:
1、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
2、负责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3、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
4、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子工作。
5、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运输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木采伐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和森林公园的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10、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的预防和组织扑救工作。
11、负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雨衣、录音笔、喊话器、强光手电、车轮锁、肩灯等。
六、渔政执法要配备哪些渔政执法装备?
渔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应当携带执法记录仪、移动通讯设备、网目尺寸测量、采样以及具有拍照、录像、录音功能的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渔政执法人员配备具有数据查询、身份识别功能的执法终端设备。
渔政执法人员应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穿戴救生衣、安全头盔、防滑鞋、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执法设备配备办法?
执法没备可以配执法器械,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
八、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
行政执法装备的配备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要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一般来说,行政执法装备的配备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装备:包括执法人员必须配备的服装、警棍、警徽、执法车辆等基本装备。2. 执法工具:根据行政执法的具体任务和需要,可能需要配备相应的执法工具,如喷雾器、电击棒、便携式拍摄录像仪、测速仪器、测酒仪器等。3. 通讯设备:行政执法人员需要与其他执法人员和指挥中心进行及时的通讯,所以需要配备无线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4. 防护装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可能遭遇意外情况或暴力抗拒,需要有相应的防护装备,如护目镜、防护头盔、防护手套、防护衣物等。5. 特殊装备:根据不同的行政执法任务,可能需要配备具有特殊功能的装备,如射击器械、爆破工具等。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执法装备的配备标准应该根据法律法规、行政执法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及预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确保合理、科学以及符合安全要求。
九、执法车辆配备编制标准?
标准:
(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十、国有企业用车配备标准?
、 企业配置公务用车应以生产经营和对外交往接待等工作需要为主要用途, 坚持配置国产车的原则。
2、 企业公务用车配置应根据企业的规模、 产值、 利润、 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合理确定。 公务用车配置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领导班子( 副总经理以上) 人数。 除领导班子公务用车外,企业配置机动工作用车按实际情况一事一议报市国资委审批。 一套机构、 两个名 称的企业, 按一个企业配车。 兼职的企业领导人由薪酬发放所在企业配车。
3、 企业配置的专门用于项目 建设的车辆, 在项目 竣工验收后应作为新项目 用车, 如本企业无新项目 , 应及时在市级国有企业间合理调剂。 需处置或调剂的工程车辆应报市国资办备案。
4、 企业如发生非政策性亏损、 拖欠职工工资、 未完成企业年度考核目 标任务等情况的, 原则上不准购买、 更换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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