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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乙醇作溶剂其作用是什么?

154 2024-08-26 18:46 admin

一、中性乙醇作溶剂其作用是什么?

加入中性乙醇,防止乙酰水杨酸酯结构在滴定时水解,致使测定结果偏高。

二、船舶在拖航时挂什么灯?

光力射程要达到2海里 垂直两盏桅灯(白色,环照)。

从拖船尾量至被拖船头超过200m要显示垂直三盏桅灯(白色,环照) 左右舷灯 一盏尾灯(白色,船尾至左右两舷112.5度范围可见),一盏拖带灯(黄色),垂直于尾灯上方 去船厂能卖到。200MA蓄电池能用一个星期左右。

三、船舶在航行时是怎么测量纵倾横倾的?船舶在航?

在航行时看横倾有倾斜仪,可以直接读数。在航行时测量纵倾最准确的是看吃水差,但比较危险。有的船有仪表显示。我见过的简易办法是做一个简易的U形管,看U形管的水位差按照比例放大。比如U形管2个水柱间距离2米,水柱高度差0.5厘米,船长200米,则首尾吃水差就是0.5米,这样的计算精度不是太高,但好处是用一个塑料管就可以进行测量。

四、船舶航信灯的作用是什么?和探照灯有什么区别?

答:楼顶探照灯跟那个一闪一闪的航空障碍灯是不一样的。探照灯就是四周扫的,航空障碍灯一般是红色的和白色的,大概每分钟20-60次。

五、船舶在航,与不对水移动,有什么区别?

为您解答

根据船舶避碰规则,在航是包括对水和不对水移动的,不对水移动属于停机状态的漂流。

每一船舶在同一时刻只能属于在航、锚泊、系岸或搁浅这四种状态之一。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则必然处于在航。在航分为对水移动和不对水移动两种状态。对水移动是指船舶在动力推进或惯性作用下,在水面上移动的一种运动状态。不对水移动是指船舶消除动力推进和惯性作用下,在水面上移动的一种运动状态。失控船、走锚船、抛锚掉头船、拖锚滞航船、用锚链顶住风浪等均属于在航状态。

六、国际航行船舶在航途中遭遇大风怎么办?

当国际航行船舶在航途中遭遇大风时,船长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首先,船员需要稳定船体,确保船舶处于安全状态,可能需要调整船航向。

其次,船长应与航行监控机构保持联系,向其报告情况并遵循其指导。船舶可以根据风向和风力选择适当的航行速度或改变航线。此外,船舶应确保货物和设备固定,以防止滑动和损坏。

最后,船员需要保持冷静,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并做好应急准备,以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七、如何计算船舶在拖航状态的燃油消耗量?

燃油消耗率计算方法如下: be=1000B/Pe g/(kW·h) 式中: B - 每小时的燃油消耗量,kg/h; Pe - 有效功率,kW。 发动机每输出1kW·h的有效功所消耗的燃油量称为有效燃油消耗率,记作be,单位为g/(kW·h)。显然,有效燃油消耗率越低,经济性越好。

八、在ppt中如何使图像作轴对称变化?求大神?

按住Ctrl拖动如要保持尺寸,请按住Shift若两者都要保持,请一起按。

九、通常模具中哪些零件需作热处理,作哪类热处理?其作用是什么?

压铸模零件的热处理:

1、淬火设备为高压高流率真空气淬炉。

(1)淬火前:采用热平衡法,提高模具加热和冷却的整体一致性。对凡是影响到这一点的薄壁孔、沟槽、型腔等,都要进行填充、封堵,尽量做到模具能均衡加热和冷却;同时,注意装炉方式,防止压铸模在高温时因自重而引起的变形。

(2)模具的加热:在加热过程中要缓慢加热(用200℃/h升温),并采用两级预热方式,防止快速升温造成模具内、外温差过大,引起过大的热应力,同时减小相变应力。

(3)淬火温度与保温时间:要采用下限淬火加热温度,均热时间不宜过短或过长,一般由壁厚和硬度来确定均热时间。

(4)淬火冷却:采用预冷方式,并通过调节气压与风速,有效的控制冷却速度,使之最大限度地实现理想冷却。即:预冷到850℃后,增大冷却速度,快速通过“C”曲线鼻部,模温在500℃以下则逐渐降低冷却速度,到Ms点以下则采用近似等温转变的冷却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淬火变形。模具冷却到约150℃时,关闭冷却风机,让模具自然冷却。

2、退火包括锻造后的球化退火和模具制作过程中的去应力退火两部分。其主要目的:在原材料阶段进行结晶组织的改良;方便加工而降低硬度;防止加工后变形和淬火裂纹而去除内应力。

(1)球化退火。模具钢经锻造后,钢的内部组织变成不稳定的结晶,硬度高切削困难,且此种状态的钢,内应力大,加工后容易变形和淬裂,机械性能差,为使碳化物结晶变成球化稳定组织须进行球化退火。

(2)去应力退火。对有残留应力的模具钢进行机械加工,加工后会产生变形,如果机械加工后仍留有应力,则在淬火时会发生很大的变形或淬火裂纹。为防止这些问题发生,必须进行去应力退火。

模具制作过程中一般进行三次去应力退火:

(1)在切削掉原材料体积的1/3以上形状或对原材料厚度1/2深度加工时,加工余量留有5~10mm,进行第一次去应力退火。

(2)在精加工留有余量(2~5mm)时,进行第二次去应力退火。

(3)在试模后,淬火前进行第三次去应力退火。

3、回火淬火的模具冷却到约100℃时,就要立即进行回火,以防止继续产生变形,甚至开裂。回火温度由工作硬度来确定,一般要进行三次回火。

4、氮化处理一般压铸模经淬火、回火(45~47HRC)后就能使用,但为了提高模具的耐磨性、抗蚀性和抗氧化性,防止粘模,延长模具的寿命,必须进行氮化处理。氮化层深度一般为0.15~0.2mm。氮化后需要打光,磨去白亮层(厚约0.01mm左右)。

5、几点说明

(1)模具的热处理变形是由于相变应力、热应力的共同作用引起的,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在正确选材的前提下,还要注意毛坯的锻造,要采用六面锻造的方法,反复镦拔。同时,在模具的设计阶段就必须注意,使壁厚尽量均匀(壁厚不均匀时要开工艺孔);对形状复杂的模具,要采用镶拼结构,而不采用整体结构;对有薄壁、尖角的模具,要采用圆角过渡和增大圆角半径。在热处理时要作好数据记录,长、宽、厚各方向上的变形量,热处理条件(装炉方式、加热温度、冷却速度、硬度等),为日后模具的热处理积累经验。

(2)压铸模的加工一般有两种工艺流程,都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第一种:一般压铸模。锻打→球化退火→粗加工→第一次去应力退火(留有余量5~10mm)→粗加工→第二次去应力退火(留有余量2~5mm)→精加工→第三次去应力退火(试模后、淬火前)→淬火→回火→钳修→氮化。第二种:特别复杂的及淬火很易变形的模具。锻打→球化退火→粗加工→第一次去应力退火(留有余量5~10mm)→淬火→回火→机、电加工→第二次去应力退火(留有余量2~5mm)→机、电加工→第三次去应力退火(试模后)→钳修→氮化。

十、船舶夜间在航应显示的航行灯是哪些灯?

 航空器或船舶夜航时,用以表示自身位置和运动方向,便于互相避让、识别的信号灯。  一般规定:飞机左翼尖装红灯,右翼尖装绿灯,尾翼端装白灯;直升机机身左侧装红灯,右侧装绿灯,尾端装白灯,在旋翼尖装红灯。船舶左舷装红灯,右舷装绿灯,桅杆和船尾装白灯;非机动船只装舷灯;木帆船只装一盏白灯。   飞机的外部灯光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和特殊含义,在使用中也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于飞机机型、厂商的不同,飞机的灯光系统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基本上大致规则是一致的。常见的标准外部灯光系统有:  1、红色防撞灯又叫做信标灯,EACON LIGHT或BEACON,分别安装在飞机的上下中部,各一支。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   此灯在飞机推出及发动机运行时打开!(只要飞机动就必开)   2、机翼灯又叫WING LIGHT,位于机翼每侧的两个单光束灯光,照明机翼前缘及发动机进气口。用于检查结冰情况。   此灯在有结冰可能时应打开,但实际应用中一般常开   3、航行及标志灯航行灯NAVIAGATION LIGHT,标志灯LOGO LIGHT,波音飞机飞为两个电门,空客飞机合在一起。航行灯分别为左红、右绿、尾椎白分别安装在机翼尖和尾追上。用于判明飞行物是飞机及指示飞行方向。标志灯分别安装在两侧的水平安定面翼尖上,提供垂直安定面上的航空公司标志进行照明。   空客飞机位两组航行灯,它的LOGO灯当主起落架减震支柱被压缩或襟翼伸出15度以上时标志灯亮。   航行灯为只要飞机上有人就必须打开   4、机头灯(空客飞机)NOSE,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上,两个灯分别叫做起飞灯和滑行灯。放在T.O位置时起飞灯和滑行灯都亮,放在TAXI时只有滑行灯亮。此灯用于滑行道及跑道的前照明,飞机滑行时放在TAXI位,进跑道后放在T.O位置。飞机起飞后关闭。前起落架收起时,自动关闭。   *、滑行灯(波音飞机)TAXI LIGHT,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减震支柱上。1个。地面滑行时,用来照明飞机前方。   飞机在滑行时打开,离地后立即关闭   5、着陆灯LANDING LIGHT,此灯安装在两侧机翼翼根,左右各两只。用于起飞着陆时照亮跑道。此灯功率很大,使用时产热很高,因此需要高速气流进行冷却。因此在地面起飞前才能打开。   飞机起飞滑跑前打开,离地后关闭   飞机最后进近阶段打开,落地后即关闭   6、跑道脱离灯又叫转弯灯或跑道边灯。波音RUNWAY TAKEOFF LIGHT,空客RUNWAY TURN。安装在前起落架减震支柱上,左右各一,分别提供机头前方两侧照明。用于照明滑行道、跑道边线。起飞后关闭。前起落架收起时自动关闭。   启动发动机后打开,另外用途为夜间示意地勤人员准备滑出   7、高亮度白色频闪灯又叫做高亮度白色防撞灯,STROBE LIGHT。此灯安装在翼稍前后各一及尾椎一只,波音飞机安装在左右翼稍后尖各一只,尾椎一只共3只,空客飞机安装在左右机翼前后翼尖及尾椎,共5只。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亮度很高。   注意在得到进跑道许可后才可以打开此灯!FL100以上可以关闭此灯。落地脱离跑道前要关闭此灯!!   正常飞机外部灯光使用的顺序应该是   1、 飞机打开总电源开关后,由航前机务打开——航行灯,根据需要打开机翼灯、LOGO灯;   2、 飞机推出时打开红色防撞灯;(地面试车也要打开)   3、 飞机启动发动机后,打开转弯灯准备滑出;   4、 得到滑出许可后,打开滑行灯开始滑行;   5、 进入跑道后,白色防撞灯;   6、 得到起飞许可后打开着陆灯起飞;   7、 离地后,关闭滑行灯、转弯灯;(收起落架后可以自动关闭)   8、 高度上升至10000英尺以上关闭白色闪光灯;   9、 巡航时至少应该保持红色闪光灯、航行灯常开; 根据需要打开LOGO灯和机翼灯;   10、飞机下降至10000英尺以下打开白色闪光灯;   11、飞机放起落架后打开滑行灯;   12、最后进近阶段打开着陆灯;   13、接地后,打开转弯灯,关闭着陆灯、关闭白色闪光灯;   14、滑行到位后关闭滑行灯、红色闪光灯;   15、飞机如果不再有航班任务停机过夜,由航后机务最后关闭航行灯后,关闭飞机总电源离机!  船的航行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 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二、在航的船队  1、拖轮除显示舷灯,尾灯外,还应当按拖带形式显示;  (1)吊拖或者吊拖右灯推船舶时,显示白光桅灯两盏。  (2)顶推船舶、排筏时,显示白光桅灯三盏。拖轮显示上述号灯有困难时,可以改在船队中最适宜的船舶上显示。  (3)吊拖排筏时,显示自、绿、白光桅灯各一盏。  (4)吊拖船舶、排筏的拖轮,为便于被吊拖船舶或者排筏操舵,也可以在烟囱或者桅的后面,高于尾灯的位置显示另一盏白光灯,但灯光不得在正横以前显露。  2、被吊拖、顶推的船舶或者排筏在航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  (1)被吊拖、顶推的船舶应当显示红、绿光舷灯。被编组为多排数列式队形时,应当在最左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红光舷灯,在最右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绿光舷灯。顶推船队中最前一艘船的船首,应当显示自光船首灯一盏,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被顶推船的船尾超过拖轮船首时,还应当显示白光尾灯。吊拖船队最后一排船应当显示白光尾灯。  (2)船舶长度为满30米的船舶被吊拖为单排一列式时,每艘船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以代替红、绿光舷灯。  (3)人力船、帆船、物体在被吊拖、顶推时,应当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被顶推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当编组为多排数列式时,则在左、右最外一列显示。  (4)排筏被吊拖时,应当在排筏四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一盏;被顶推时,在排首两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各一盏,其他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  三、 工程船  工程船未进入工地或者已撤出工地时,应当显示一般船舶规定的信号。进入工地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号型;  1、工程船在工地其位置固定时,夜间显示环照灯三盏,其连线构成尖端向上的等边三角形,三角形顶端为红光环照灯,底边两端,通航的一侧为白光环照灯,不通航的一侧为红光环照灯。白天在桅杆横行两端各悬挂号型一个,通航的一侧为圆球,不通航的一侧为十字号型。  2、自航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夜间显示红、白、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圆环、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被拖轮拖带的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按第二十九条规定显示号灯外,还应当显示与自航船在航施工时相同的号灯、号型。  2、工程船所伸出的排泥管,应当在管头和管尾并每隔50米距离,显示白光环照  灯一盏。船舶有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夜间应当显示红光环照一盏,白天悬挂“A”字信号旗一面。  四、 海巡艇和航标艇  海巡艇执行公务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红闪光旋转灯一盏。航标艇在航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绿光环照灯两盏;停泊时显示绿光环照灯两盏。  五、 危险运输船  装运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船舶在停泊、装卸及航行中,除显示为一般船舶的信号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的横衍处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  同时,彭高工强调,船员应对船舶航行灯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方法有:  1、航行灯、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2、航行灯控制箱由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必须由主配电板或应急配电板供电,两路电源转换开关应设在控制箱上。  3、主电源采用蓄电池时,可只设一路电源。  4、航行灯控制箱应设有每只航行灯发出故障的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对小型船舶、航行灯、信号灯由同一只控制箱控制时,允许只设光报警信号。  5、每只航行灯(在控制箱上)应设有单独的控制开关、熔断器和开闭指示装置,并应设有铭牌或标志。  6、信号灯由设在驾驶室的信号灯控制箱进行集中控制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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