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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约条例是什么?

253 2024-03-08 07:30 admin

北约又叫《北大西洋公约》,简称北约

《北大西洋条约》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缔结的针对苏联等国的军事联盟条约,亦译《北大西洋公约》。根据北大西洋条约建立的军事集团称为北大西洋条约组织,简称北约组织。北约的活动主要是组建联盟;扩充军备;重建联邦德国武装力量等。长期以来,美国把北约作为其加强对西方国家的控制和同苏联争夺世界霸权的重要工具。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建立起来的世界上最大的军事集团之一。

中文名

北大西洋条约

缔约国家

《北大西洋条约》 North Atlantic Treaty由美、加拿大、英、法、荷、比、卢森堡、意、葡、丹、挪、冰岛于1949年4月4日在华盛顿签订,同年8月24日生效。条约未规定有效期限。希腊和土耳其于1952年2月18日,联邦德国于1955年5月5日,西班牙于1982年5月30日,先后加入该条约。

北大西洋条约

条约内容

《北大西洋条约》由序言和正文14条组成。主要内容:缔约国实行“集体自卫”;保持并加强单独及集体抵抗武装攻击的能力;任何一缔约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遭受威胁”,各缔约国应共同协商;对于一个或数个缔约国的“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的攻击,其他缔约国有义务给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条约规定对缔约国的“武装攻击”包括:对缔约国领土及北回归线以北的北大西洋区域内任何缔约国所辖岛屿的武装攻击;以及对缔约国领土或领空,或有缔约国占领军驻扎的欧洲其他地区、或地中海、或北回归线以北的北大西洋区域缔约国的武装部队、船舶或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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