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的申请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借款申请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信用等级评估 ,信用社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三、贷款调查 ,信用社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四、贷款审批 ,信用社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五、签订合同 ,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 ,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七、贷后检查 ,信用社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八、贷款归还 ,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有什么流程?旅行社设立由哪个部门审批?
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由省旅游局审批,具体流程内容请参见:福建旅游之窗——办事大厅——办事指南——旅行社设立审批。
现在还有设立网上申报系统,详见福建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wssp.fj.gov.cn申请人可上网下载打印《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备注:设立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具体办理程序请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