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的意义
先问一个问题:在你的记忆中,离现代最近的一位发明家是谁?
爱…迪生?我想 80% 以上(甚至更高)的朋友都是这个答案。发明家这个称谓,怎么到了科技如此发达、信息传播速度如此快的年代里就消失不见了呢?一方面是专利相关法律,一方面也是因为商业因素。
我一直坚信并宣扬着“设计师应该是发明家,应该像发明家那样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但是,这是否是设计不能承受之重?可能,发明一样事物并不是设计师的职责。又是一场博弈。设计师们把产品经理的工作也定义为设计,产品经理对此却不屑一顾。设计师们认为设计工作并非一人为之,而是整个团队的努力,管理者冷不丁抛出一句:“借口,那我要你设计师干嘛?”
作为设计师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设计改变世界”,但之后又觉得说这话很没有底气,一些发明是改变了世界,但是,我们在说着“设计改变世界”时候是不是有点儿牛顿式嘲笑的意味?若是不明事理之人,必会奋起反击道:“爱迪生是发明家,为什么给他戴上设计师的帽子?”。
设计是什么?设计的价值在哪里?是否你发现了(或认定了)设计的价值,所以你才成为了设计师?体验是什么?设计是为体验服务的吗?设计在企业中扮演什么角色?
在 Peter Merholz 的 Experience IS the Product 一文中,用 George Eastman 发明的胶卷和相机的例子(以及后续的服务)来证明产品=体验。但是通观全文,提到的(产品)设计概念远大于国内大部分人所理解的设计。文中提到了:Eastman 和 Jobs 都知道,必须走的更远更深入,把人们使用产品的体验放在第一位。最后他们成功了,设计能够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
这才是设计的真谛。无论这是 Jobs 还是 Apple 公司的设计师的设计。当企业主有着这样的设计理念,设计师应该感到幸福。而即使企业主没有这样的理念,设计师也不应气馁沮丧。
到这里,我才忽然想起以前也说过,设计的价值(可能更多的是指设计这份工作的价值)在于影响管理层,让产品往一个更好的、更利于用户的方向发展。
作为设计师,这个重担,是必须扛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