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院长接待日是每月的15日。
各级法院都会形成领导班子带头接访、业务庭领导直接接访、承办法官带案下访的常态工作机制。
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或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案件,实行院领导定点接访、预约接访制度,全面了解案情,及时对来访人的诉求作出处理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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