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
准》。尔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
如今国际上无障碍建设的理念已从“方便残疾人”发展到“建筑以人为本”。
目前,在国际上通用的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大致有六个方面:1.在一切公
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其坡度应不大于1/12;2.在盲人经常
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盲人辨向的音响设施;3.门的净空廊宽度要
在0.8米以上,采用旋转门的场所需另设残疾人入口;4.所有建筑走廊的净空
宽度应在1.3米以上;5.公厕应设有带扶手的座式便器,门隔断应做成外开式
或侧向推拉式,以保证内部空间便于轮椅进入;6.电梯的入口净宽均应在0.8
米以上。
我国的无障碍建设起步较晚。1985年,北京开始对部分街道进行无障碍改
造;1989年《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由国家计委、建设
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作为国家规范联合颁布实施。1991年,北京率先在国内
建成第一条盲道。2000年9月,北京市政府颁布国内第一个无障碍设施的地方
法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管理规定》。2001年8月1日,《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
碍设计规范》开始在全国实施,此规范将城市中新改建的主路必须铺设盲道等
24条作为强制性条款要求在建设中执行。
盲道
由两种带突起纹路的砖块铺成。有条形图案的称为行进盲道,表示这里可
以直行;带点状图案的为提示盲道,它表示前面将有路口、障碍或有地形变化。
在盲道的提示下盲人可以通过脚底的感觉找到前进的方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