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江3月1日
1、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全面打击电捕鱼行为,已刻不容缓
长江禁渔令生效后,江面上的“正规”渔船没了,但不少“三无”船只仍然在江面上大摇大摆,尤其是那些船尾拖着“电拖网”,或船头伸着长长“触角”的电鱼船只,对生态资源的破坏程度非常之大!十年禁渔,不能只是禁了“有证”的渔民,而让这些非法捕捞者钻了空子!
禁渔可以钓鱼?
据了解,长江禁渔期是不可以钓鱼的,禁渔期内如果偷钓可能会面临罚款。
接下来十年的禁鱼期,看似这让很多渔民都失去了收入,但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之下,机会有很多,即使不靠捕鱼为生,但还可以选择其它的出路,例如说可以通过水产养殖,这不但成为了渔业资源的保护者,而且还不用在每天靠着运气去捕鱼,养殖也就有了固定的资金来源。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现将相应范围和时间通告如下。
一、水生生物保护区
《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公布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今后长江流域范围内新建立的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全面禁捕范围。
二、干流和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指《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公布的有关禁渔区域,即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北纬31°36′30″、北纬30°54′之间的区域)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以及各省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三、大型通江湖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四、其他重点水域
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五、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大型水库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资源状况制定管理办法,对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作出规定,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组织实施。专项(特许)捕捞作业需要跨越省级管辖水域界限的,由交界水域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协商管理。
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并组织实施,避免对禁捕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六、执法监督管理
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长江流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护鱼员”协管巡护制度,加强禁捕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渔政执法监管,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顺利实施。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原《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废止,原通告规定的淮河干流河段禁渔期制度,在我部另行规定前继续按照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执行。
2. 中国长江号新闻
湖北卫视:每晚23:00正点起航湖北电视公共频道:每晚23:00正点起航每晚23:00湖北私家车广播(FM107.8)同步直播重播:湖北卫视次日上午7:23
3. 长江三日内容
三天两晚长江游轮怎样?三天两晚可以从重庆朝天门码头登船白天游玩长江至武汉沿途旅游景点,晚上在在游轮上休息。
4. 长江三日(节选)
主要运用的是一个寓情于景的写作技巧,通过景物的描述能够更好的达到表达自己情感的艺术效果。
《长江三日》对三峡景物的描写,不论是瞿塘峡的险峻、巫峡的秀美还是西陵峡的凶恶,都有出色的描绘。正如汉赋浸透了汉帝国刚建立时的精神气韵一样,作品也显示了对国家政权的膜拜和信念,甚至比汉赋表现得更为直接。
长江“开阔──狭窄──开阔”的旅程,使刘白羽产生“战斗──航进──穿过黑夜走向黎明”的想象,于是他的旅程也就带上了意识形态的象征色彩。
5. 长江一号新闻
长江一号女主角是万茜,,,,
6. 长江1号行动
答案是:1、建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
三江源区河流主要分为外流河和内流河两大类,有大小河流约180多条,河流面积0.16 平方公里。外流河主要是通天河、黄河、澜沧江(上游称扎曲)三大水系,保护好了黄河、长江的源头,也是保护了长江和黄河。
2、加固黄河大堤
黄河大堤是春秋中期形成,位于河南省和山东省内河交界,是河南省、山东省境内河道两岸修筑的束范河水的堤防。黄河大堤对束水攻沙、蓄清刷浑、淤滩固堤具有重要意义。
3、植树造林
在长江上游地区严禁采伐原始森林,同时植树造林,减少水土流失。
4、在长江,黄河上建立一些水利枢纽.例如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控制洪水,也可以发挥灌溉,航运,发电等作用.在黄河,小浪底和三门峡联合进行调水调沙工作,加速泥沙的入海,降低地上悬河的水位。
5、保护母亲河活动
"保护母亲河行动"是一项大型的群众性社会公益活动,由保护母亲河宣传教育活动、保护母亲河工程和保护母亲河基金三部分组成,主要目的是动员包括青少年在内最广大的社会力量,在哺育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等江河湖泊流域植树造林、保持水土、防治污染。
7. 长江3月1日至6月30日
从7月1日零时起,重庆市为期四个月的天然水域禁渔期宣告结束。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期:禁止任何生产性捕捞,而休闲垂钓并不在此列。
休闲垂钓禁止时间:重庆市,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休闲垂钓,目的是为长江上游鱼类的自然繁殖留足时间。进入7月之后,市民可以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江河里休闲垂钓了。
休闲垂钓原则: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1-2枚单钩或1枚复钩(双钩尖)。
休闲垂钓禁钓区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8. 长江日报2020年3月7日
193.25万标箱,同比增长14.4%!武汉阳逻港2020年集装箱吞吐量再创历史新高。1月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获悉,这一成绩稳居长江中上游港口第一位,为武汉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9. 最新一期的长江新闻号
2020年江西省靠近长江的彭泽县特大洪水比较严重,都上中央新闻了,中央安排解放军和指导员下来抢险救灾。
10. 今天的长江
长江当然是自然形成的,长江是因雨水随山脉的走向,由高向低流动,经过亿万年的冲洗自然形成了现在的江河,也有局部流域因为水利工程的需要人工开拓或改道的
长江形成于远古时代,长江流域的绝大部被海水所淹没。距今2亿年前的三叠纪时,长江流域部仍被古地中海所占据,
长江干流自西而东横贯中国中部,8数百条支流辐辏南北,延伸至青海、四川、西藏、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11个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区。
11. 2021年1月1日长江
为了挽救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2021年1月1日,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和重要支流正式开始为期十年的全面禁捕。11.1万艘渔船、23.1万渔民退捕上岸,开始了“人退鱼进”的历史转折。日前发布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十年禁渔令有效落实,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而根据党中央有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3月1日起,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也将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