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类型船舶(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滚装客船、高速船、大型船等)上服务的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特殊培训,经过特殊培训合格的船员将取得特殊培训合格证,封面为红色,证书第3 页记载持证海员的基本情况,能反映出该证书的签发日期、编号,第4 页有正式授权之签发机关的名称和印章、持证人签名和正式授权之官员署名,第5至18 页用来粘贴各单项不干胶培训合格证签证的空白签证页,第5 至15 页的页眉已明确了该页允许粘贴合格证的培训项目名称。海员经过某一特殊项目培训合格后,可取得该项目签证的培训合格证,证明该海员已经按照STCW78/95 公约的要求,完成了该项目培训。签证是在证书规定的空白页内粘上打印填充成的不干胶培训合格证,内容包含持证人的姓名、培训项目代码、培训机构编码,授权的签发机关、签发日期、证书编号、主管机关正式授权的官员亲笔署名、备注(合格证的有效期)和培训合格证的合格证号(印刷上)。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应加盖签发机关的红印和钢印(从2000 年1 月1 日开始,“各港务监督印章”改为加盖“海事局证书专用章”),每一培训项目签证的培训合格证应加盖签发机关的钢印。第5 页:油轮船员特殊培训(安全知识)(A01),适用于所有在油轮上任职的船员。我督签发A01 培训合格证(按港监字[1997]369 号纲要培训)始于1999 年5 月。第6 页:油轮船员特殊培训(安全操作)(A02),适用于在油轮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和组成船舶值班的水手、机工。第7 页:油轮船员特殊培训(原油洗舱)(A03),适用于在装有原油洗舱设备的油轮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以及负责货油泵的操作管理人员。第8 页: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安全知识)(A04),适用于所有在化学品船上任职的船员。第9 页: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安全操作)(A05),适用于在化学品船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和组成船舶值班的水手、机工。第10 页:液化气船船员特殊培训(安全知识)(A06),适用于所有在液化气船上任职的船员。第11 页:液化气船船员特殊培训(安全操作)(A07),适用于在液化气船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和组成船舶值班的水手、机工。第12 页:滚装客船船员特殊培训(A08),适用于在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高级船员、水手和机工。
你说的是不是 特培证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