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_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ls未开起如何处罚

时间:2021-12-22 09:51 点击:231 编辑:邮轮网

在沿海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8号)第二十四条,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发生事故的,按照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在内河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9号)第十七条,对违法船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责任船员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上海流公司申请自开票需要什么手续

一、需要办理自开票纳税人。


二、申请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的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二)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除外);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租期必须1年以上;
    (四)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
    (五)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六)帐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局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局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三、申请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应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
    (一)单位申请报告;
  (二)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车辆道路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六)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购置自有运输工具购复印件;
  (八)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四、申请办理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程序
 (一)对现有的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认定手续:
    1.申请程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应向主管地方税务局提交申请报告,如实填写《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及认定所需资料。
    2.审批程序和审批机关。自开票纳税人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认定。对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发给《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并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和《发票领购簿》上加盖“自开票纳税人”确认专用章,作为领购货物运输发票的证件。
    (二)对新办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
    新办的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凡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    
    新办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申请人,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程序,自开票纳税人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填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加盖财务印章和开票人专章。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必看十大热文

请选择遇到的问题

观点错误
内容与标题不符
内容陈旧
内容质量差
内容不够全面
已收到你的问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