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中心线
内旋容易把漂浮物绞进去,外旋则不容易。
无论是内河船舶还是海上船舶,谈到内旋车和外旋车,都是双车船,也就是说船上有两台主机及两个螺旋桨,船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螺旋桨的旋转方向有所不同而已。内旋车是两个螺旋桨从上方看过去,向内侧旋转。外旋车就是从上方看过去,两个螺旋桨向外侧旋转。前者容易把漂浮物绞进去,后者则不容易。
2. 船舶报告线
红码正常的规则是需要纳入管控,至少是居家隔离。按照正确的处置方式向社区报告,可以向后台提出申诉,后面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数据可能被下发到了户籍社区,需要等待户籍社区将数据转至居住社区;二是省里大数据下发到社区稍有延迟。如果碰到社区暂时还没收到数据的情况,或者社区电话处于忙线状态,请您耐心等待。
3. 船舶 水线
吃水线,通常指船舶夏季载重线,用S表示,表明船提出与夏季区域是最大吃水深度。
商船一边油漆上的标志表明船舶载货后可能的各种吃水程度,通常包括热带淡水、淡水、热带海水、夏季海水、冬季海水以及(长度低于100米的船舶)冬季北大西洋水。
4. 船台中心线
一、重力式下水 重力式下水又分纵向涂油滑道下水、纵向钢珠滑道下水和横向涂油滑道下水三种,这也是主要的重力式下水方式。
1、纵向涂油滑道下水是船台和滑道一体的下水设施,其历史悠久,经久耐用。
下水操作时先用一定厚度的油脂浇涂在滑道上以减少摩擦力,这种油脂以前多采用牛油,现在多使用不同比例的石蜡、硬脂酸和松香调制而成。然后将龙骨墩、边墩和支撑全部拆除,使船舶重量移到滑道和滑板上,再松开止滑装置,船舶便和支架、滑板等一起沿滑道滑入水中,同时依靠自身浮力漂浮在水面上,从而完成船舶下水。这种下水方式适用于不同下水重量和船型的船舶,具有设备简单、建造费用少和维护管理方便的优点;但也存在较大的缺点:下水工艺复杂;浇注的油脂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会污染水域;船舶尾浮时会产生很大的首端压力,一些装有球鼻艏和艏声呐罩的船舶为此不得不加强球首或暂不装待下水后再入坞安装;船舶在水中的冲程较大,一般要求水域宽度有待下水船舶总长的数倍长度,必要时还要在待下水船舶上设置锚装置或转向装置,利用拖锚或全浮后转向的方式来控制下水冲程。
2、纵向钢珠滑道下水
这种方式是用一定直径的钢珠代替油脂充当减摩装置,使原来的滑动摩擦变为滚动摩擦,降低滑板和滑道之间的摩擦阻力,钢珠可以重复使用,经济性较好。钢珠滑道下水装置主要由高强度钢珠、保距器和轨板组成。保距器每平方米装有12个钢珠。木质的滑板和滑道上各有一层钢制轨板以防被钢珠压坏,在滑道末端设有钢珠网袋以承接落下的钢珠和保距器。这种下水方式使用启动快,滑道坡度小,滑板和滑
道的宽度也较小,钢珠可以回收复用,其下水装置安装费用和使用费用都比油脂滑道低。而且不受气候影响,下水计算比较准确。但初始投资大、滑板比较笨重、振动大。
3、横向涂油滑道下水
这种方式是指船舶下水是按船宽方向滑移的,不是船尾首先进入水中而是船舶的一舷首先入水。这种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滑道伸入水中,先将船舶牵引到楔形滑板上,再沿滑道滑移到水中;另一种是滑道末端在垂直岸壁中断,下水时船舶连同下水架、滑板一起堕入水中,再依靠船舶自身浮力和稳性趋于平衡全浮。船舶跌落高度为1-3米。这种方式由于同时使用的滑道多,易造成下水滑移速度不一样,造成下水事故,而且跌落式下水船舶横摇剧烈,船舶受力大,对船舶横向强度和稳性要求较高。
二、漂浮式下水漂浮式下水是一种将水用水泵或自流方式注入建造船舶的大坑里依靠船舶自身的浮力将船浮起的下水方式。最常见的是造船坞下水。
漂浮式下水使用的船坞分两种,即造船坞和修船坞,区别在于造船坞比较宽浅而修船坞比较深。
造船坞是用来建造船舶和船舶下水的水工建筑物,有单门的,双门的和母子坞等多种形式,基本结构是由坞底板、坞墙、坞门和泵房等组成。坞门本身具有压载水舱和进排水系统,安装到位后将水压入坞门水舱内,坞门会下沉就位,就在坞外海水的压力下紧紧压在坞门口,再将坞内的水抽干就可以在坞内造船了。
船舶建造完成后,通过进排水系统将坞外水域的水引入坞内,船舶依靠浮力起浮,待坞内水面和坞外一致时就可以排出坞门内的压载水起浮坞门并脱开坞门,然后将船舶用拖船拖出船坞,坞门复位进入下一轮造船。
造船坞下水是一种简便易行的下水方式,其安全性、工艺简单性比较好。可以有效地克服倾斜船台头部标高太大的缺点,减低吊机起吊高度,还可以避免重力式下水所要求的水域宽度,可以引入机械化施工手段。因此,尽管造船坞造船方式初始投资较大,但是仍是建造VLCC的唯一手段。
三、机械化下水
1、纵向船排滑道机械化下水
船舶在带有滚轮的整体船排或分节船排上建造,下水时用绞车牵引船排沿着倾斜船台上的轨道将船舶送入水中,使船舶全浮的一种下水方式。分节式船排每节长度是 3-4米,宽度是骨干产品船宽的80%,高度在0.4米到0.8米间。由于位于船艏的那节船排要承受较大的首端压力,因此要特别加强其结构,因此
分为首节船排和普通船排两种。由于船排顶面与滑道平行,而且高度只有0.4-0.8米,所以其滑道水下部分较短,滑道末端水深较小,采用挠性连接的分节船排时由于船排可以在船舶起浮后在滑道末端靠拢,则可以进一步降低滑道水下部分长度和降低末端水深。这种滑道技术要求较低,水工施工较简单,投资也较小,而且下水操作平稳安全,主要适用于小型船厂。但由于船排高度小,船底作业很不方便,一次仅适用小型船舶的下水作业。
为提高船排滑道的利用率,可以设置横移坑和多船位水平船台和纵向倾斜滑道组合,可以大大提高纵向船台的利用率。
2、两支点纵向滑道机械化下水
这种下水使用两辆分开的下水车支撑下水船舶,它可以直接讲船舶从水平船台拖曳到倾斜滑道上从而使船舶下水。
这种滑道是用一段圆弧将水平船台和倾斜滑道连接起来,以便移船时可以平滑过渡。具有结构简单、施工方便、操作容易的优点,缺点是由于只有两辆下水车支撑船舶首尾,对船舶纵向强度要求很高,在尾浮时会产生很大的首端压力,因此只适用纵向强度很大的船舶。
3、楔形下水车纵向机械化下水
这种滑道上的下水车架面是水平的或稍有坡度,船舶下水时是平浮起来的,不会产生首端压力,下水工艺简单可靠,适用于较大的船舶下水。把它用横移坑和多船位水平船台连接起来可以提高滑道使用效率,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纵向机械化下水设施。缺点是下水车尾端过高,要求滑道末端水深较大,因而导致水工施工量大,投资大,且滑道末端易被淤泥覆盖,选用时要充分考虑水文条件。
4、变坡度横移区纵向滑道机械化下水
这种下水方式的横移区由水平段和变坡段两部分组成。侧翼布置有多船位水平船台的横移区,因移船的需要使横移车轨道呈水平状态,故称水平段;变坡度的横移区其轨道只有一组仍为水平,其它各组均带有坡度,这些轨道的坡度能使横移车在横移过程中逐步改变其纵向坡度,最后获得与纵向滑道相同的坡度,故称为变坡段。同时,为使横移车在变坡段仍保持横向水平,带坡度轨道均采用高低两层轨道的方式。
由于横移区具有变坡功能,所以采用纵向倾斜滑道下水。同时,可以在下水滑道纵向轴线处建造一座纵向倾斜船台。通过横移车在水平段实现与水平船台的衔接;在变坡段末端实现与纵向倾斜船台、下水滑道的衔接,使一种下水设施可以供两种船台使用。而且这种滑道是用船台小车兼做下水滑车的,故滑道末端水深较小,滑道建设投资小。
但是,这种下水方式和所有采用纵向下水工艺滑道一样存在船舶尾浮时较大的首端压力。
一般这种方式多用于国内码头岸线紧张而腹地广大的渔船修造厂和中小型船厂,修造船可以在内场水平船台进行,只设一条下水滑道,减少滑道水下部分的养护工作量。
这种下水方式在使用时可以人工控制载有待下水船舶的船台小车的速度,必要时可以停止下水。也可以用于船舶的上排修理。
5、高低轨横向滑道机械化下水
这种滑道由滑道斜坡部分和横移区两部分组成。下水车在滑道斜坡部分移动时,邻水端和靠岸端得走轮各自行走在高低不同得两层轨道上,以保持下水车架面处于水平状态。为此斜坡部分得高轨和横移区得相应轨道应该用相同半径的圆弧平滑连接起来。高轨I和低轨II得高度差应保证邻水端和靠岸端得走轮轴处于同一水平面。过渡曲线上任何两点之间得水平距离应恒等于走轮轴距,才能使下水车在下滑得任何位置都能保证水平。这种方式具有布置简单、架面较低、斜坡部分受力时不致出现深陷得凹槽等优点,同时可以在横移区侧翼布置多船位水平船台,机械化程度较高和操作简单可靠,对水域的宽度和深度得要求都比纵向下水小的多,下水最大重量5000吨。但这种方式水工建筑复杂,铺轨精度高,造价高。
6、梳式滑道机械化下水
由斜坡滑道和水平横移区组成,而且和横移区侧翼的多船位水平船台连接,船台小车和下水车式分别单独使用。
在斜坡滑道部分铺设若干组轨道,每组轨道上有一辆单层楔形下水车,每辆下水车有单独的电动绞车控制。斜坡滑道部分和横移区的轨道交错排列,位于轨道错开地区处于同一水平处的连线称为O轴线,水平轨道和斜坡滑道互相伸过O轴线一定长度,形成高低交错的梳齿,所以称为梳式滑道,其作用是将水平船台上的待下水船舶转载到楔形下水车上。
具体操作时,将船舶置于船台小车上,开动船台小车做纵向运动,待船舶移到横移区的纵向轨道和横向轨道交错处时启动小车下部的液压提升装置提升船台小车的走轮,将车架旋转90度后落下走轮到横移轨道上,开动船台小车将船舶运动到O轴线处,再次启动船台小车上的提升装置将船舶略为升高,此时用电动小车将楔形下水车托住船舶,降下船台小车的提升装置并移开船台小车,船舶即座落在下水车上,最后开动下水车上的电动绞车将船舶送入水中完成下水作业。
船台小车和下水车各自有单独的电动绞车,免去穿换钢丝的麻烦,提高了作业的安全性和作业效率;下水车的轮压较低,对斜坡滑道的施工精度要求较低;各个区域的建设独立性较强,可以分期施工。但由于自备牵引设备,船台小车结构复杂,维修繁琐;船台小车走轮转向和O轴线处换车作业麻烦,使用船厂不多。
7、升船机下水
升船机就是在岸壁处建造的一个承载船舶的大型平台,利用卷扬机做垂直升降的下水设施。根据平台和移船轨道的相对位置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类型。
船舶下水时首先驱动卷扬机将升船机平台与移船轨道对准并用定位设备固定之,船舶在移船小车的承载下移到平台上就位,带好各种缆索,解除定位设备,卷扬机将升船机平台连同下水船舶降入水中,船舶会在自身浮力作用下自行起浮。
升船机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适用于厂区狭小,岸壁陡立。水域受限的船厂,升船机作业平稳,效率高,适用于主导产品定型批量生产。但升船机对船舶尺度限制大,只适用于中小型船厂。上海的4805厂(申佳船厂)有国内第一座3000吨级升船机。
利用浮船坞做下水作业,首先使浮船坞就位,坞底板上的轨道和岸上水平船台的轨道对准,将用船台小车承载的船舶移入浮坞,然后将浮坞脱离与岸壁的连接,如果坞下水深足够的情况下浮坞就地下沉,船舶即可自浮出坞;如果坞下水深不足就要将浮坞拖带到专门建造的沉坞坑处下沉。
根据船舶入坞的方式分为纵移式和横移式。纵移式的浮坞中心线和水平船台移船轨道平行,可以采用双墙式浮坞,船舶入坞按船长方向移动。上海江南和广州黄埔使用此类浮坞。横移式浮坞多使用单墙式浮坞,也可以使用双墙式浮坞,但这种浮坞的一侧坞墙可以拆除,使用时将浮坞横靠在水平船台之岸壁,用行车拆去靠岸一侧坞墙,将船舶拖入浮坞,再将活动坞墙装复做下水作业。
浮坞下水设施具有能与多船位水平船台对接的能力,造价较低,建造周期亦短,下水作业平稳安全,但作业复杂,多数时候要配备深水沉坞坑。 四、气囊式下水 目前,我国中小型船舶生产企业普遍采用气囊下水方式,虽然具有经济便利等优点,但是与传统的滑道式下水、轨道式下水、坞内下水等下水方式相比,气囊下水方式还存在缺乏理论支撑,实际操作中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现有船舶建造实践经验,在建造船长小于180 m的钢质普通船舶时,采用气囊式下水方式基本上还是可行的。因此,标准中规定二级Ⅰ类以下的船舶生产企业允许使用气囊式下水方式,同时对采用气囊下水的设施设备以及下水方案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5. 船舶中心线符号
船舶符号7IA是指船体结构的名称代号。
6. 船舶中心线刻度怎么看
船的大小是用排水量来表示的。是指船装满货物后排开水的重力,也就是船满载后受到水的浮力。根据物体漂浮的条件,阿基米德原理,一个物体的重量等于被它排出的水的重量(也就是与船体浸入水中体积相同的水的重量),这就是船的排水量也叫吃水量。即可得出下列公式: 排水量(浮力)=船自身的重量+满载时货物的重量(所受的重力=浮力)。(通常单位为T) 排水量吨位排水量吨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数。排水量吨位又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 1)轻排水量又称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员和必要的给养物品三者重量的总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2)重排水量又称满载排水量,是船舶载客、载货後吃水达到最高载重线时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 3)实际排水量是船舶每个航次载货後实际的排水量。 排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排水量(长吨)=长*宽*吃水*方模系数(立方英尺)/35(海水)或36(淡水)(立方英尺) 排水量(公吨)=长*宽*吃水*方模系数(立方米)/0.9756(海水)或1(淡水)(立方米) (方形系数是水线下的型排水体积与由该水线对应的船长、船宽和吃水的乘积所表示的的长方体体积的比值。)
7. 船舶中心线定义
HP球扁钢,pl8指8毫米的钢板,W,FL分别是T型材的复板和面板FB筋板BHD舱壁缩写AB平台缩写BL基线缩写在制作各种舰船模型时,一般都要接触到模型工作图纸。模型工作图是制作船模的主要依据,它不仅告诉我们模型的种类、名称、几何形状和尺度,同时还使我们了解模型各个零部件的结构和安装部位等情况。有些模型的图纸还简要地介绍了模型的内部结构、动力装置、部件装配、控制系统和制作方法等,使我们对船模有更多的了解。因此,认真看图纸,搞清各种技术要求,这对制作材料和工具的准备、决定制作的方法和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 为了把一艘舰船模型或一个零部件正确地表示出来,一般需要实际物体的三视图。即正视图(从物体正前方看)、侧视图(从物体侧面看)、俯视图(从物体上面看)。除三视图外,零件图是船模上层建筑和各个零部件的制作图纸,有的还绘出实际物体的立体图。 为了正确地看懂舰船模型的工作图纸,首先要熟悉图纸中各种线条和符号的意义。图纸上常见的有粗实线、细实线、虚线、点划线、折断线和剖面线等等(图2—1)。 粗实线:一般表示物体外表一切可见的轮廓线。 虚线:一般表示物体被遮挡的轮廓线。
细实线:一般表示物体的尺寸线、尺寸界限、 引线和剖面线。 点划线:一般表示物体的中心线、位置线和轴线。 折断线:折断线或波浪线一般表示物体断开的地方。有些不 必要全部画出的地方,就可以采用折断线或波浪线的办法省略 掉。 剖面线:一般表示物体剖视的地方。 图纸上常用的符号有M、d、R等。 M 表示比例尺。比如Ml:100,表示图纸的尺寸是实物的百分之一。 d表示圆形物体或圆孔的直径。比如何 1.5,表示直径以毫米为单位,即4.5毫米。 R表示圆形物体或圆孔的半径。比如R4.5,表示半径是4.5毫米。舰船模型的工作图纸,一般包括总布置图、船体线型图和零件图。
8. 船舶中心线在哪
航空器或船舶夜航时,用以表示自身位置和运动方向,便于互相避让、识别的信号灯。 一般规定:飞机左翼尖装红灯,右翼尖装绿灯,尾翼端装白灯;直升机机身左侧装红灯,右侧装绿灯,尾端装白灯,在旋翼尖装红灯。船舶左舷装红灯,右舷装绿灯,桅杆和船尾装白灯;非机动船只装舷灯;木帆船只装一盏白灯。 飞机的外部灯光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和特殊含义,在使用中也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于飞机机型、厂商的不同,飞机的灯光系统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基本上大致规则是一致的。常见的标准外部灯光系统有: 1、红色防撞灯又叫做信标灯,EACON LIGHT或BEACON,分别安装在飞机的上下中部,各一支。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 此灯在飞机推出及发动机运行时打开!(只要飞机动就必开) 2、机翼灯又叫WING LIGHT,位于机翼每侧的两个单光束灯光,照明机翼前缘及发动机进气口。用于检查结冰情况。 此灯在有结冰可能时应打开,但实际应用中一般常开 3、航行及标志灯航行灯NAVIAGATION LIGHT,标志灯LOGO LIGHT,波音飞机飞为两个电门,空客飞机合在一起。航行灯分别为左红、右绿、尾椎白分别安装在机翼尖和尾追上。用于判明飞行物是飞机及指示飞行方向。标志灯分别安装在两侧的水平安定面翼尖上,提供垂直安定面上的航空公司标志进行照明。 空客飞机位两组航行灯,它的LOGO灯当主起落架减震支柱被压缩或襟翼伸出15度以上时标志灯亮。 航行灯为只要飞机上有人就必须打开 4、机头灯(空客飞机)NOSE,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上,两个灯分别叫做起飞灯和滑行灯。放在T.O位置时起飞灯和滑行灯都亮,放在TAXI时只有滑行灯亮。此灯用于滑行道及跑道的前照明,飞机滑行时放在TAXI位,进跑道后放在T.O位置。飞机起飞后关闭。前起落架收起时,自动关闭。 *、滑行灯(波音飞机)TAXI LIGHT,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减震支柱上。1个。地面滑行时,用来照明飞机前方。 飞机在滑行时打开,离地后立即关闭 5、着陆灯LANDING LIGHT,此灯安装在两侧机翼翼根,左右各两只。用于起飞着陆时照亮跑道。此灯功率很大,使用时产热很高,因此需要高速气流进行冷却。因此在地面起飞前才能打开。 飞机起飞滑跑前打开,离地后关闭 飞机最后进近阶段打开,落地后即关闭 6、跑道脱离灯又叫转弯灯或跑道边灯。波音RUNWAY TAKEOFF LIGHT,空客RUNWAY TURN。安装在前起落架减震支柱上,左右各一,分别提供机头前方两侧照明。用于照明滑行道、跑道边线。起飞后关闭。前起落架收起时自动关闭。 启动发动机后打开,另外用途为夜间示意地勤人员准备滑出 7、高亮度白色频闪灯又叫做高亮度白色防撞灯,STROBE LIGHT。此灯安装在翼稍前后各一及尾椎一只,波音飞机安装在左右翼稍后尖各一只,尾椎一只共3只,空客飞机安装在左右机翼前后翼尖及尾椎,共5只。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亮度很高。 注意在得到进跑道许可后才可以打开此灯!FL100以上可以关闭此灯。落地脱离跑道前要关闭此灯!! 正常飞机外部灯光使用的顺序应该是 1、 飞机打开总电源开关后,由航前机务打开——航行灯,根据需要打开机翼灯、LOGO灯; 2、 飞机推出时打开红色防撞灯;(地面试车也要打开) 3、 飞机启动发动机后,打开转弯灯准备滑出; 4、 得到滑出许可后,打开滑行灯开始滑行; 5、 进入跑道后,白色防撞灯; 6、 得到起飞许可后打开着陆灯起飞; 7、 离地后,关闭滑行灯、转弯灯;(收起落架后可以自动关闭) 8、 高度上升至10000英尺以上关闭白色闪光灯; 9、 巡航时至少应该保持红色闪光灯、航行灯常开; 根据需要打开LOGO灯和机翼灯; 10、飞机下降至10000英尺以下打开白色闪光灯; 11、飞机放起落架后打开滑行灯; 12、最后进近阶段打开着陆灯; 13、接地后,打开转弯灯,关闭着陆灯、关闭白色闪光灯; 14、滑行到位后关闭滑行灯、红色闪光灯; 15、飞机如果不再有航班任务停机过夜,由航后机务最后关闭航行灯后,关闭飞机总电源离机! 船的航行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 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二、在航的船队 1、拖轮除显示舷灯,尾灯外,还应当按拖带形式显示; (1)吊拖或者吊拖右灯推船舶时,显示白光桅灯两盏。 (2)顶推船舶、排筏时,显示白光桅灯三盏。拖轮显示上述号灯有困难时,可以改在船队中最适宜的船舶上显示。 (3)吊拖排筏时,显示自、绿、白光桅灯各一盏。 (4)吊拖船舶、排筏的拖轮,为便于被吊拖船舶或者排筏操舵,也可以在烟囱或者桅的后面,高于尾灯的位置显示另一盏白光灯,但灯光不得在正横以前显露。 2、被吊拖、顶推的船舶或者排筏在航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 (1)被吊拖、顶推的船舶应当显示红、绿光舷灯。被编组为多排数列式队形时,应当在最左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红光舷灯,在最右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绿光舷灯。顶推船队中最前一艘船的船首,应当显示自光船首灯一盏,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被顶推船的船尾超过拖轮船首时,还应当显示白光尾灯。吊拖船队最后一排船应当显示白光尾灯。 (2)船舶长度为满30米的船舶被吊拖为单排一列式时,每艘船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以代替红、绿光舷灯。 (3)人力船、帆船、物体在被吊拖、顶推时,应当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被顶推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当编组为多排数列式时,则在左、右最外一列显示。 (4)排筏被吊拖时,应当在排筏四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一盏;被顶推时,在排首两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各一盏,其他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 三、 工程船 工程船未进入工地或者已撤出工地时,应当显示一般船舶规定的信号。进入工地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号型; 1、工程船在工地其位置固定时,夜间显示环照灯三盏,其连线构成尖端向上的等边三角形,三角形顶端为红光环照灯,底边两端,通航的一侧为白光环照灯,不通航的一侧为红光环照灯。白天在桅杆横行两端各悬挂号型一个,通航的一侧为圆球,不通航的一侧为十字号型。 2、自航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夜间显示红、白、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圆环、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被拖轮拖带的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按第二十九条规定显示号灯外,还应当显示与自航船在航施工时相同的号灯、号型。 2、工程船所伸出的排泥管,应当在管头和管尾并每隔50米距离,显示白光环照 灯一盏。船舶有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夜间应当显示红光环照一盏,白天悬挂“A”字信号旗一面。 四、 海巡艇和航标艇 海巡艇执行公务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红闪光旋转灯一盏。航标艇在航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绿光环照灯两盏;停泊时显示绿光环照灯两盏。 五、 危险运输船 装运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船舶在停泊、装卸及航行中,除显示为一般船舶的信号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的横衍处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 同时,彭高工强调,船员应对船舶航行灯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方法有: 1、航行灯、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2、航行灯控制箱由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必须由主配电板或应急配电板供电,两路电源转换开关应设在控制箱上。 3、主电源采用蓄电池时,可只设一路电源。 4、航行灯控制箱应设有每只航行灯发出故障的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对小型船舶、航行灯、信号灯由同一只控制箱控制时,允许只设光报警信号。 5、每只航行灯(在控制箱上)应设有单独的控制开关、熔断器和开闭指示装置,并应设有铭牌或标志。 6、信号灯由设在驾驶室的信号灯控制箱进行集中控制和保护。
9. 船舶中线面
1)沿高度方向的定位的构件,以靠近基线一边为理论线。
2)沿船长方向定位的构件,以靠近船中一边为理论线。
3)沿船宽方向定位的构件,以靠近船体中线(CL)一边为理论线。
4)位于船体中线的构件,取其厚度中线为理论线。
5)不对称型材和折边板材以其背面为理论线。
6)封闭型对称型材,以其对称轴线为理论线。
7)外板,烟囱,轴隧以板的内缘为理论线。
8)基座纵桁腹板以靠近轴 中心线一边为理论线,纵桁面板以面板下缘为理论线。与基座纵桁连接的旁桁材或旁内龙骨以及基座纵桁下的旁桁材的理论线同基座纵桁一致。
9)舱口围板以靠近舱口中心线一边为理论线。舱口纵桁 以及舱口端围板所在肋位的横梁,肋骨,肋板的理论线与舱口围板一致。
10)边水舱的纵舱壁以布置扶强材一边为理论线。
10. 船底中心线
水下航行重心应在船底舱的中心住置,向顺长方向延伸,还有压舱石或压舱水仓,不能头重脚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