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充放电板调试方法
1、配电柜为船舶配电中枢八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转,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扳动板上的开关。
2、发电机组启动后,应利用动力屏升速开关手动缓慢加速,直到发电机进入正常工作状态,电压与频率达到规定值,方可合闸送电。
3、配电板进入配电状态后,不得随意拔动动力屏升速开关,空气断路器的闭锁开关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
4、发电机并联运行要严格按照并车条件要求与规定进行操作,要注意出现逆功率(逆流)和并车失败等现象。
5、停机时应先切断发电机负荷,然后空载停车,不得带负荷直接停机。
6、交插岸电时,应先切断岸电屏各动力开关,然后检查接线与相序的正确性,确认正确后,方可实施船岸电的转换,严禁带负责操作。
7、配电柜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养工作,以便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发电机工作,轮机人员进行配电板操作时,应集中思想,谨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否则将追究个人事故责任。
9、充放电板为船舶应急配电板,当班轮机人员应经常检查其工作状况,随时保证低压电力充足,并通过板上仪表掌握磁饱和稳压器的工作状况。
10、正常航行时,配电板上各路开关应处于接通,以保证发电机能随时启动及应照时能随时投入使用。
2. 船用充放电板工作原理
电气设备 分 船舶电站设备、配电设备和船舶电力拖动设备 船舶电站设备主要介绍船舶电力系统的组成、船舶发电机、主电站和应急 电站;介绍船舶交流发电机的结构和运行原理、励磁自动调节原理、发电机保护的设置;介绍主电站的结构、主配电板各功能屏的一般使用要求。
着重介绍应急电站的结构、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电站的码头试验方法。配电设备主要介绍分配电板、充放电板、区域配电板和岸电箱。着重介绍 临时应急配电系统的结构、充放电控制方式、充电装置电路、区域配电系统的结构和配电板控制电路。船舶电力拖动设备主要介绍磁力启动器、机舱泵和风机类电动机械的控制、冷藏设备、锚机。着重介绍磁力启动器的各种电路形式,机舱风、泵的典型控制电路,冷藏设备的电气控制电路,交流三速锚机的控制电路。3. 船舶充放电板说明书
1.每周应对船用蓄电池进行检查,测电压,保持蓄电池清洁。
2.张贴“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3.充电前,检查蓄电池室附近不能有动火作业,上面防风筒保持开启状态,使蓄电池室保持良好的通风。
4.蓄电池应经常放电、充电,如有两组蓄电池应对其编号,交换进行充电、放电,防止另一组长时间不充电被损坏,但切忌过放、过充以免损坏蓄电池。
5.充电前应记录蓄电池的电压、充电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4. 船用充放电板常用故障分析
故障类型:发动机无法起动
(1)需检查的部位:燃料系
可能出现的故障代码:
1172(电控调压器输送压力低于预期值);
1173(电控调压器命令丢失)。
故障原因:电控调压器无法将燃料提供给发动机;电控调压器接受不到来自ECU的指令。
排除方法:检查是否有天然气;检查管路上的阀门是否全开;检查高低压电磁阀是否打开;检查电控系统是否有电;检查发动机和整车线束的电路是否有断路、虚接、继电器或保险丝是否有效;
5. 船用充放电板的使用
应急电源系统包括应急发电机组、应急配电板和应急蓄电池组及其充放电板组成应急电源系统的所有设备,还应包括作定期功能试验的一些设备。
通常称应急发电机为大应急电源,称临时应急蓄电池组为小应急电源。6. 船舶充放电板调试方法图解
1、电容补偿就是无功补偿或者功率因数补偿,电力系统的用电设备在使用时会产生无功功率,而且通常是电感性的。它会使电源的容量使用效率降低,而通过在系统中适当地增加电容的方式就可以得以改善。
2 、电容补偿作用:配电柜电容补偿的电容和负载是并联连接的,电容就和电库一样。当负载增大时,由于电源存在内阻,电源输出电压就会下降。由于电容的两端要维持原来的电压,也就是电容内的电量要流出一部分,延缓了电压的下降趋势。
3.、方法:并联电容器,产生电容电流抵消电感电流,将不做功的所谓无功电流减小到一定范围以内。无功电源同有功电源一样,是保证电能质量不可缺少的部分,在电力系统中应保持无功平衡。
扩展资料:
操作规程:
一、配电柜为船舶配电中枢八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转,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扳动板上的开关。
二、发电机组启动后,应利用动力屏升速开关手动缓慢加速,直到发电机进入正常工作状态,电压与频率达到规定值,方可合闸送电。
三、配电板进入配电状态后,不得随意拔动动力屏升速开关,空气断路器的闭锁开关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
四、发电机并联运行要严格按照并车条件要求与规定进行操作,要注意出现逆功率(逆流)和并车失败等现象。
五、停机时应先切断发电机负荷,然后空载停车,不得带负荷直接停机。
六、交插岸电时,应先切断岸电屏各动力开关,然后检查接线与相序的正确性,确认正确后,方可实施船岸电的转换,严禁带负荷操作。
七、配电柜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养工作,以便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发电机工作,轮机人员进行配电板操作时,应集中思想,谨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否则将追究个人事故责任。
九、充放电板为船舶应急配电板,当班轮机人员应经常检查其工作状况,随时保证低压电力充足,并通过板上仪表掌握磁饱和稳压器的工作状况。
十、正常航行时,配电板上各路开关应处于接通,以保证发电机能随时启动及应照时能随时投入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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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船用充放电板接线图
航行灯是船舶之间互相辨别船舶类别和航行动态的重要标志,是船舶采取避让措施的重要依据,能有效避免船舶发生碰撞,尤其是在夜间或能见度低时。然而,航行灯的不规范使用或故障会传递错误信号,给船舶成功避碰造成巨大的阻碍,不容忽视。
本期梳理了国内航行海船航行灯的重点要求,希望相关管理公司及时排查船队航行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开展船员培训,帮助船舶开展航行灯的自查自纠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一、一般要求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环照黄色闪光灯、操纵号灯以及闪光灯(不包括白昼信号灯)。
1、“桅灯”是指安置的船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
2、“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
3、“尾灯”是指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
4、“拖带灯”是指具有与本条3款所述“尾灯”有相同特性的黄灯。
5、“环照灯”是指在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6、“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频率120闪次或120以上闪次的闪光的号灯。
7、航行灯控制器:
(1)航行灯控制器:能对航行灯进行操作控制的装置
(2)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供电。若设有临时应急电源时,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应急配电板和临时充放电板供电。电气声响信号设备应能由主电源、应急电源和临时应急电源(要求时)供电。
(3)船长不小于50 m 的船舶上的航行灯控制器应为下列故障提供报警:
航行灯供电故障;
通电灯泡的故障,包括短路。
二、配备要求
1、基本号灯:
2、作业号灯:
3、首、尾均装推进器的船舶,应额外再配备1 套桅灯、舷灯与尾灯。多种作业船舶应配齐相应的各种作业号灯。下列号灯如性能相同而安装又能符合20规则8.2.3 要求,可无需重复配备:
① 失去控制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以及限于吃水的船舶所用号灯中的红环照灯;
② 各种作业号灯中相同的号灯。
4、港口特殊规定或用船部门特殊需要的号灯,应予考虑配备;
5、专门装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船舶及从事拖带、顶推此类船舶的拖船不得采用燃油号灯。
6、船长为50 米及以上的船舶,其前后桅灯、左右舷灯和尾灯应配有双套或双灯泡。
7、15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配1 盏白昼信号灯,并应配备备用灯泡2 只。非机动船不需配备。
三、技术要求
1、号灯灯壳内部应涂无光黑漆。
2、所采用的船用号灯灯泡应经认可。
3、号灯的结构及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结构应便于拆装、升降、更换零件及手提,并能防止灯泡松动和脱出;
(2)号灯应采用外部接线的方式;
(3)除环照号灯外,灯壳顶部应有指示船首或船尾方向的箭头标志;
(4)灯壳外部应有铭牌,内容包括灯名、能见距离、灯泡(或灯芯)规格、电源电压、厂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以及检验单位的标志和认可号。小型号灯因条件达不到时,可用制造厂标志和检验单位的标志代替铭牌
(5)在透镜或滤色片的边缘处应刻有厂号和认可号;
(6)应附有检验单位签发的船用产品证书。
四、安装要求
1、环照灯的安装
垂直装设2 盏或3 盏号灯以共同组合显示时:这些号灯的间距应不小于2m,而且除需装拖带号灯的情况外,其中最低1 盏号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4m 处;装设3 盏号灯时,其间距应相等。
2.前桅灯的安装:
(1) 除操纵号灯及20规则8.2.3.1(4)所述外,桅灯应高于并离开其他一切灯光和遮蔽物。
8.2.3.1(4):当在低于桅灯的位置上不可能装设本章8.2.3.11(操限船号灯) 与8.2.3.12(限于吃水船号灯)的安装规定的环照灯时,这些环照灯可以装设在后桅灯上方或悬挂于前桅灯和后桅灯垂向之间,如属后一种情况,则应安置在与该船首尾中心线正交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小于2m 处;
(2)前桅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小于6m;如船宽大于6m,则灯高应不小于船宽,但不必大于12m;
(3)前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桅灯应安置在离船首不大于船长的1/4 处。
(4) 如只配备1 盏桅灯,应安置在船舶前部,其安装高度与前桅灯相同。
3、后桅灯的安装:
(1) 垂直位置:后桅灯应高于前桅灯至少4.5m。前、后桅灯的垂向距离应使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m 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桅灯在前桅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2)水平位置: 后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后桅灯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2 船长,但不必大于100m。
4、舷灯的安装:
(1)垂向位置:机动船的舷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超过前桅灯高度的3/4,但不应低到受甲板灯光的干扰;
(2)水平位置:机动船的舷灯不应安装在前桅灯的前面,并应装设在舷侧或接近舷侧处;被顶推船的舷灯应装设在船舶前端。
(3)舷灯的遮板:舷灯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遮板,并应符合本节8.2.1.4 的要求。
5、尾灯的安装:
尾灯应安装在尽可能接近船尾处
6、锚灯的安装:
(1)如仅装设1 盏锚灯,应在最易见处显示;
(2)当装设2 盏锚灯时,前锚灯应安装在船舶的前部,后锚灯应安装在船尾或接近船尾处,且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不小于4.5m。船长为50m 及以上的船舶,前锚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6m处。
7、失去控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2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8、拖船或顶推船号灯的安装:
(1)2 盏或3 盏桅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其中1 盏应装设在前桅灯或后桅灯相同的位置。如装在后桅上,则最低1 盏后桅灯高于前桅灯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5m。
(2)拖带灯的安装:拖带灯与尾灯应安装在同一垂直线上,上黄下白。
9、引航船号灯的安装:
2 盏环照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上白下红
10、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红、白、红
11、限于吃水船舶号灯的安装:
3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12、白昼信号灯的安装:
(1)应置于该灯制造厂提供的专用的小箱中,该箱应固定设置在驾驶室内易取又不妨碍操作通行之处,一般可设在驾驶室左前角或右前角附近。
(2)电源插座应在该箱附近,为其配备的柔软电缆的长度应大于该电源插座至任何一舷边的距离,也可为此目的而设置2 个电源插座。
8. 船舶充放电板怎么放电
船用闪光器由KM、R、C三个接线脚组成闪光继电器。按下按钮SE时,它相当于一个不对应回路,闪光母线与负电源接通,闪光继电器KTW的线圈回路接通 ,电容器C经附加电阻R和“不对应”回路中的信号灯充电,于是加在KM两端的电压不断升高,当达到其动作电压时,KM动作,其常开触点KM.2闭合,闪光母线(+)WTW与正电源直接接通,信号灯全亮。
同时其常闭触点KM.1断开它的线圈回路,电容C 便放电,放电后,电容C 的端电压逐渐降低,待降至KM的返回电压时,KM复归,KM.2断开,KM.1闭合,闪光母线经KM、KM.1与正电源接通,信号灯呈半亮。
重复上述过程,便发出连续闪光。
9. 船用蓄电池充放电板说明书
蓄电池型号的含义
以下是蓄电池型号的含义,以型号6-QAW-54a的蓄电池为例,说明如下:
1、6表示由6个单格电池组成,每个单格电池电压为2V,即额定电压为12V;
2、Q表示蓄电池的用途,Q为汽车启动用蓄电池、M为摩托车用蓄电池、JC为船舶用蓄电池、HK为航空用蓄电池、D表示电动车用蓄电池、F表示阀控型蓄电池
3、A和W表示蓄电池的类型,A表示干荷型蓄电池,W表示免维护型蓄电池,若不标表示普通型蓄电池;
4、54表示蓄电池的额定容量为54Ah(充足电的蓄电池,在常温以20h率放电电流放电20h蓄电池对外输出的电量);
5、角标a表示对原产品的第一次改进,名称后加角标b表示第二次改进。
10. 船舶充放电板调试方法有哪些
1、配电柜为船舶配电中枢八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转,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扳动板上的开关。
2、发电机组启动后,应利用动力屏升速开关手动缓慢加速,直到发电机进入正常工作状态,电压与频率达到规定值,方可合闸送电。
3、配电板进入配电状态后,不得随意拔动动力屏升速开关,空气断路器的闭锁开关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
4、发电机并联运行要严格按照并车条件要求与规定进行操作,要注意出现逆功率(逆流)和并车失败等现象。
5、停机时应先切断发电机负荷,然后空载停车,不得带负荷直接停机。
6、交插岸电时,应先切断岸电屏各动力开关,然后检查接线与相序的正确性,确认正确后,方可实施船岸电的转换,严禁带负责操作。
7、配电柜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养工作,以便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发电机工作,轮机人员进行配电板操作时,应集中思想,谨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否则将追究个人事故责任。
9、充放电板为船舶应急配电板,当班轮机人员应经常检查其工作状况,随时保证低压电力充足,并通过板上仪表掌握磁饱和稳压器的工作状况。
10、正常航行时,配电板上各路开关应处于接通,以保证发电机能随时启动及应照时能随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