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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航行系泊试验(船舶航行试验)

时间:2022-11-19 04:03 点击:282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航行试验

(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核查消防员装备;

(17)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

2. 船舶航行试验大纲2021

2021年新版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大纲已公布!为您整理如下: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一、考试目的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独立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问题和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

1. 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熟悉《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掌握

《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等法律相关内容,辨识和分析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

熟悉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和修养的相关内容,掌握《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确认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合法性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义务的情况,辨识和分析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筑防火检查

1.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

熟悉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的检查方案,辨识和分析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耐火等级、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他灭火救援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建筑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 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封堵检查

熟悉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封堵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封堵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封堵的检查方案,辨识和分析防火防烟分区划分、防火防烟分隔设施设置及防火封堵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

封堵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 安全疏散设施检查

熟悉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安全疏散设施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方案,辨识和分析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建筑中安全疏散的消防技术问题。

4. 易燃易爆场所和燃气使用场所检查

熟悉甲、乙类生产和储存等易燃易爆场所,厨房、锅炉房等燃气使用场所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易燃易爆场所、燃气使用场所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易燃易爆场所、燃气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检查方案,辨识和分析易燃易爆场所、燃气使用场所存在的火灾、爆炸等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易燃易爆场所、燃气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技术问题。

5. 建筑装修和建筑保温系统检查

熟悉建筑装修和建筑保温系统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建筑装修和建筑保温系统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建筑室内外装修和建筑保温系统的检查方案,辨识建筑室内外装修材料、建筑内、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分析建筑室内外装修和建筑保温系统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建筑装修和建筑保温系统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三)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管理

1. 通用要求

熟悉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消防控制室技术条件、维护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的正确性。

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熟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解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技术问题。

3. 自动水灭火系统

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及其组件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及其组件检测、验收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

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自动水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技术问题。

4. 气体灭火系统

熟悉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气体灭火系统, 解决该系统技术问题。

5. 泡沫灭火系统

熟悉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泡沫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消防技术问题。

6. 干粉灭火系统

熟悉干粉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干粉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干粉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消防技术问题。

7. 灭火器

熟悉各种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与维修的内容和方法,掌握各种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与维修的相关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与维修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灭火器,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8.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熟悉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防烟排烟系统,解决该系统消防技术问题。

9.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

熟悉消防供配电系统、电气防火以及电气防爆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消防供配电系统、电气防火以及电气防爆的相关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消防供配电系统、电气防火以及电气防爆的检查实施方案,确定电气防火技术措施,辨识和分析常见的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解决电气防火以及电气防爆方面的消防技术问题。

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熟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该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技术问题。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熟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掌握该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解决该系统消防技术问题。

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熟悉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检查内容和方法, 掌握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辨识和分析设施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解决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消防技术问题。

(四)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

1. 区域火灾风险评估

熟悉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的内容和方法,掌握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运用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与方法,辨识和分析影响区域消防安全的因素,确认区域火灾风险等级,组织制定控制区域火灾风险的策略。

2. 建筑火灾风险评估

熟悉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内容和方法,掌握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与方法,辨识和分析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因素,确认建筑火灾风险等级,组织制定控制建筑火灾风险的策略。

3.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

熟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和方法,掌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的相关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与方法,辨识和分析影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因素,确认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等级,组织制定控制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的策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熟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目标和要求,检查和分析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辨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判断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和适用性,解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 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熟悉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和方法,掌握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相关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认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方案,分析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评估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效果,解决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方面的问题。

3.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实施

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实施的内容和方法,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实施的相关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认应急预案制定的方法、程序与内容,分析单位消防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适用性,确认消防演练的方案,指导开展消防演练,评估演练的效果,发现、解决预案制定和演练方面的问题。

4.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

熟悉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和方法,掌握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辨识和分析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要特点和火灾风险因素,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方案,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5.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

熟悉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掌握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辨识和分析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火灾风险因素,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微型消防站建设、专职消防队等灭火应急救援组织运行和管理情况,解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3. 船舶航行试验测航速

航海计程仪是计量船舶航程和航速的导航仪器,用于推算航行、综合导航和武器装备系统计算射击参数等。有相对计程仪和绝对计程仪。

相对计程仪,结构简单,使用较广泛,但只能测出相对于水的航速和航程。

按原理不同,又分为转轮式(含拖曳式)计程仪、水压式计程仪和电磁式计程仪等。

分别根据航行时装在船底的转轮(或拖在舰尾的轮叶)的转数、相对水流的动压力和海水(导体)切割舰底电磁场所感生电动势的不同,来测得航速和航程。

其中电磁式计程仪灵敏度较高,高、低航速时精度都较好,可测后退速度,使用方便,在多数舰艇上装备应用。

4. 船舶航行试验内容

(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5. 船舶航行试验册

我的书架上有一部明代文学家张岱的《夜航船》。这是一部许多学人查访终身而不得的书,新近根据宁波天一阁所藏抄本印出。书很厚,书脊显豁,插在书架上十分醒目。文学界的朋友来寒舍时,常常误认为是一部新出的长篇小说。这部明代小百科的书名确实太有意思了,连我自己巡睃书架时也常常会让目光在那里顿一顿,耳边响起欸乃的橹声。

夜航船,历来是中国南方水乡苦途长旅的象征。我的家乡山岭丛集,十分闭塞,却有一条河流悄然穿入。每天深夜,总能听到笃笃笃的声音从河畔传来,这是夜航船来了,船夫看到岸边屋舍,就用木棍敲着船帮,招唤着准备远行的客人。山民们夜夜听到这个声音,习以为常,但终于,也许是身边的日子实在是混不下去了,也许是憨拙的头脑中突然卷起了幻想个位的波澜,这笃笃笃的声音产生了莫大的诱惑。不知是哪一天,他们吃过一顿稍稍丰盛的晚餐,早早地收拾好简薄的行囊,与妻儿们一起坐在闪烁的油灯下等候这笃笃声。

当敲击船帮的声音终于响起时,年幼的儿子们早已歪歪扭扭地睡熟,山民粗粗糙糙地挨个儿摸了一下他们的头,随即用拳头擦了擦眼角,快步走出屋外。蓬头散发的妻子提着包袱跟在后面,没有一句话。

外出的山民很少有回来的。有的妻子,实在无以为生了,就在丈夫上船的河滩上,抱着儿子投了水。这种事一般发生在黑夜,惨淡的月光照了一下河中的涟漪,很快什么也没有了。过不了多久,夜航船又来了,仍然是笃笃笃、笃笃笃,慢慢驶过。

偶尔也有些叫人羡慕的信息传来。乡间竟出现了远途而来的老邮差,手中拿着一封夹着汇票的信。于是,这家人家的木门槛在几天内就会跨进无数双泥脚。夜间,夜航船的敲击声更其响亮了,许多山民开始失眠。

几张汇票使得乡间有了私塾。一些幸运的孩子开始跟着一位外乡来的冬烘先生大声念书。进私塾的孩子有时也会被笃笃声惊醒,翻了一个身,侧耳静听。这声音,与山腰破庙里的木鱼声太像了,那是祖母们向往的声音。

一个坐夜航船到上海去谋生的人突然成了暴发户。他回乡重修宅院,为了防范匪盗,在能宅院四周挖了河,筑一座小桥开通门户。宅院东侧的河边,专修一个船码头,夜航船每晚要在那里停靠,他们家的人员货物往来多得很。夜航船专为他们辟了一个精雅小舱,经常有人从平展展的青石阶梯上下来,几个佣人挑着足够半月之用的食物上船。有时,佣人手上还会提着一捆书,这在乡间是稀罕之物。山民们傻想着小舱内酒足饭饱、展卷卧读的神仙日子。

船老大也渐渐气派起来。我家邻村就有一个开夜航船的船老大,早已成为全艳羡的脚色。过去,坐他船的大多是私盐贩子,因此航船经常要在沿途受到缉查。缉查到了,私盐贩子总被捆绑起来,去承受一种叫做“趱杠”的酷刑。这种酷刑常常使私盐贩子一命呜呼。船老大也会被看成是同伙,虽不做“趱杠”,却要吊打。现在,缉查人员拦住夜航船,见到的常常是神态高傲的殷富文士,只好点头哈腰连忙放行。船老大也就以利言相讥,出一口积压多年的鸟气。

每次船老大回村,总是背着那支大橹。航船的橹背走了,别人也就无法偷走那条船。这支橹,就像现今小汽车上的钥匙。船老大再劳累,背橹进村时总把腰挺得直直的,摆足了一副凯旋的架势。放下橹,草草洗过脸,就开始喝酒。灯光亮堂,并不关门,让亮光照彻全村。从别的码头顺带捎来的下酒菜,每每引得乡人垂涎欲滴。连灌数盅后他开始讲话,内容不离这次航行的船客,谈他们的风雅和富有。

好多年前,我是被夜航船的笃笃声惊醒的孩子中的一个。如果是夏夜,我会起身,攀着窗沿去看河中那艘扁黑的船,它走得很慢,却总是在走。听大人说,明天傍晚就可走到县城。县城准是大地方,河更宽了,船更多了,一条条晶亮晶亮的水路,再也没有泥淖和杂藻,再也没有土岸和残埠,直直地通向天际。

第二天醒来,急急赶到船老大家,去抚摩那支大橹。大橹上过桐油,天天被水冲洗,非常干净。当时私塾已变成小学,学校的老师都是坐着航船来的,学生读完书也要坐着航船出去。整个学校,就像一个船码头。

橹声欸乃,日日夜夜,山村流动起来了。

夜航船,山村孩子心中的船,破残的农村求援的船,青年冒险家下赌注的船,文化细流浚通的船。

船头画着两只大大的虎眼,犁破狭小的河道,溅起泼刺刺的水声。

这下可以回过头来说说张岱的《夜航船》了。

这位大学者显然是夜航船中的常客。他如此博学多才,不可能长踞一隅。在明代,他广泛的游历和交往,不能不经常依靠夜航船。次数一多,他开始对夜航船中的小世界品味起来。

船客都是萍水相逢,无法作切己的深谈。可是船中的时日缓慢又无聊,只能以闲谈消遣。当时远非信息社会,没有多少轰动一时的新闻可以随意评说,谈来谈去,以历史文化知识最为相宜。中国历史漫长,文物典章繁复,谈资甚多。稍稍有点文化的人,正可借此比赛和炫示学问。一来二去,获得一点暂时的满足。

张岱是绍兴人,当时绍兴府管辖八县,我的家乡余姚正属其中。照张岱说法,绍兴八县中数余姚文化气息最浓,后生小子都得读书,结果那里各行各业的人对于历史文物典章,知之甚多,一旦聚在夜航船中,谈起来机锋颇健,十分热闹。因此,这一带的夜航船,一下去就像进入一个文化赛场。

他在《夜航船序》里记下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过去,有一个僧人,和一个读书人一同住宿在夜航船上。读书人的高谈阔论,(使)僧人既敬畏又害怕,缩着脚睡了。僧人听他的话中有疏漏的地方,于是就说:“请问你,澹台灭明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读书人说:“是两个人。”僧人又问:“这样的话,尧舜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读书人答:“当然是一个人了。”僧人笑了笑说道:“这样说起来的话,还是让小僧伸伸脚吧。

你看,知识的优势转眼间就成了占据铺位的优势。这个士子也实在是丢了吾乡的脸,不知道“澹台”是复姓倒也罢了,把尧、舜说成一个人是不可原谅的。让他缩头缩脚地蜷曲着睡,正是活该。但是,夜航船中也有不少真正的难题目,很难全然对答如流而不被人掩口耻笑。所以连张岱都说:“天下学问,唯夜航船中最难对付。”

于是,他发心编一部初级小百科,列述一般中国文化常识,使士子们不要在类似于夜航船这样的场合频频露丑。他把这部小百科名之曰《夜航船》,当然只是一个潇洒幽默的举动,此书的实际效用远在闲谈场合之上。

但是,张岱的劳作,还是让我们看到了一种有趣的“夜航船文化”。这又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可感叹之处。

在缓慢的航行进程中,细细品尝着已逝的陈迹,哪怕是一些琐碎的知识。不惜为千百年前的细枝末节争得脸红耳赤,反正有的是时间。中国文化的进程,正像这艘夜航船。

船头的浪,泼不进来;船外的风,吹不进来;航行的路程,早已预定。谈知识,无关眼下;谈历史,拒绝反思。十年寒窗,竟在谈笑争胜间消耗。把船橹托付给老大,士子的天地只在船舱。一番讥刺,一番炫耀,一番假惺惺的钦佩,一番自命不凡的陶醉,到头来,争得稍大一点的一个铺位,倒头便睡,换得个梦中微笑。

第二天,依然是这般喧闹,依然是这般无聊。船一程程行去,岁月一片片消逝,永远是喧闹的无聊,无聊的喧闹。

我一次次抚摩过的船橹,竟是划出了这样一条水路?我梦中的亮晶晶的水路,竟会这般黯然?

幸好,夜航船终于慢吞吞地走到了现代。吾乡的水路有了一点好的征兆:几位大师上船了。

我仿佛记得曾坐小船经过山阴道,两岸边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裳,和尚,蓑笠,天,云,竹,……都倒影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打桨,各各夹带了闪烁的日光,并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诸影诸物,无不解散,而且摇动,扩大,互相融和;刚一融和,却又退缩,复近于原形。边缘都参差如夏云头,镶着日光,发出水银色焰。

--这是鲁迅在船上。

夜间睡在舱中,听水声橹声,来往船只的招呼声,以及乡间的犬吠鸡鸣,也都很有意思。雇一只船到乡下去看庙戏,可以了解中国旧戏的真趣味,而且在船上行动自如,要看就看,要睡就睡,要喝酒就喝酒,我觉得也可以算是理想的行乐法。

--这是周作人在船上。他不会再要高谈阔论的旅伴,只求个人的清静自由。

早春晚秋,船价很便宜,学生的经济力也颇能胜任。每逢星期日,出三四毛钱雇一只船,载着二三同学,数册书,一壶茶,几包花生米,与几个馒头,便可优游湖中,尽一日之长。……随时随地可以吟诗作画。“野航恰受两三人。”“恰受”两字的状态,在这种船上最充分地表出着。

--这是丰子恺在船上。他的船又热闹了,但全是同学少年,优游于艺术境界。

这些现代中国的航船虽然还是比较平缓、狭小,却终于有了明代所不可能有的色泽和气氛。

仍然想起张岱。他的惊人的博学使他以一人之力编出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夜航船》,在他死后24年,远在千里之外的法国诞生了狄德罗,另一部百科全书将在这个人手上编成。这部百科全书,不是谈资的聚合,而是一种启蒙和挺进。从此,法国精神文化的航船最终摆脱了封建社会的黑夜,进入了一条新的河道。张岱做不到这地步,过错不在他。

说到底,他的书名还是准确的:《夜航船》。

我,难道真的被夜航船的笃笃声敲醒过吗?它的声响有多大呢?我疑惑了。

记得有一天深夜,幼小的我与祖母争执过:我说这笃笃声是航船,她说这笃笃声是木鱼。究竟是什么呢?都是?都不是?抑或两者本是同一件事?

祖母早已亡故。也许,我将以一辈子,索解这个迷。

6. 船舶航行试验的目的是

船舶出厂前要注意做这些测试

出厂测试各项目需要检验的内容很多,不能一一列举。

主要是系泊试验的检验项目,之后就是试航(航行试验)。系泊试验主要包括:

1. 主机和轴系试验:投油清洗检验、动力系统泵试验、主机保护装置试验、主机报警试验、集控台主机报警试验、主机起动机换向试验、主机和轴系系泊运转试验;

2. 柴油发电机组和配电板试验;

3. 甲板机械及各类辅机试验;

4. 船舶系统试验;

5. 电气设备试验;

6. 倾斜试验。

7. 船舶航行试验时,主柴油机不必进行()实验

    主柴油机航行试验时,要求所测得的各缸排气温度的偏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5%。

     一般柴油机的排气从消音器出来是两百多度,进消音器一般是400-500度,不会超过600度。

      例如潍柴的243 kw的六缸柴油机,标定排温450度左右,水温一般是80度左右。

8. 船舶航行试验大纲轮机

1、合格证要求:培训前需持有基本安全z01、保安意识Z07、保安职责z08合格证;

2、报考三等大副/大管轮:担任二副/二管轮满12个月;

3、报考三等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满18个月;

4、海洋渔业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证书资历要求(根据“海船员〔2019)141号”)

(本附件仅适用于持有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之后的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者)

附件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现场填写三表);2、船员服务簿(含计分附页)及其复印件;

3、海船船员健康证书及其复印件;

4、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5、两寸白底露耳露眉彩照1张;

6、现持有的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7、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小证)及其复印件。

【备注】考生需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认真核对培训前海上服务资历,确保培训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规定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报名的各项条件,经海事局查出不满足条件,产生影响培训、考试、发证等相关事宜,由学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规定,高级船员岗前适任培训为强制性的,出勤率低于90%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且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所以参培学员必须保证培训时间,确保在评估、考试前完成岗位适任培训并取得《船员培训合格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3、请提前并确认在海事局网上系统报备解职,否则不得参加本次培训及考试报名。

4、现持适任证书在本期培训结束前到期者,务必于开班前完成适任证书知识更新培训,否则不得参加本期适任培训。

5、适任培训期间,不得重叠参加其他培训项目。

6、根据“关于启用新版海船船员考试题库和新版船员考试系统的通知”(海船员函〔2019〕1244号),《2016培训大纲》新版题库自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启用,请认真培训学习。

六、考试科目、评估项目

1、未满500总吨沿海大副/船长理论考试科目

2、未满500总吨沿海大副/船长评估考试项目

注: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4.沿海航区的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

5.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和驾驶员吨位提高需通过《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项目,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吨位提高还需通过《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项目;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值班水手吨位提高需通过《水手值班》项目、《水手工艺》评估项目。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已取消《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设备限制的,吨位提高时免于相应设备操作项目的评估

6.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货物积载与系固》。

7.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适任证书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8.通过500总吨及以上二/三副《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适任评估的学员,其成绩可作为无限航区值班水手《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项目适任评估成绩。

其中:海洋渔业船员申请海船船员大副适任考试者,还应增加航线设计、雷达操作与应用、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项目。

3、未满500总吨沿海大管轮/轮机长理论考试科目

4、未满500总吨沿海大管轮/轮机长评估考试项目

注:1.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4.表中标注“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仅为无限航区评估项目。

5.表中功率提高是指沿海航区未满750千瓦船员申请750至3000千瓦时的评估项目。

6.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轮机长功率提高仅需通过《轮机模拟器》评估项目。

7.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和《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8.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二、三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9.通过无限航区750千瓦及以上二/三管轮《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项目适任评估的学员,其该项目成绩可作为无限航区值班机工《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项目适任评估成绩;通过750千瓦及以上二/三管轮《动力设备拆装》和《动力设备操作》项目适任评估的学员,其该两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机工《设备拆装与操作》项目适任评估成绩;通过750千瓦及以上二/三管轮《金工工艺》项目适任评估的学员,其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机工《金工工艺》成绩。

10.申请取消适任证书蒸汽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蒸汽轮机操作项目的评估,申请取消适任证书蒸汽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应增加蒸汽轮机机工值班项目的评估。

11.申请取消适任证书燃气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燃气轮机操作项目的评估,申请取消适任证书燃气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应增加燃气轮机机工值班项目的评估。

其中:海洋渔业船员申请未满750千瓦海船大管轮适任考试者,还应增加电气与自动控制、动力设备操作评估项目。

9. 船舶航行试验大纲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游艇航行、停泊等活动的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

本规定所称游艇俱乐部,是指为加入游艇俱乐部的会员提供游艇保管及使用服务的依法成立的组织。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实施全国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检验、登记

第四条

游艇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定和规范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游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附加检验:

(一)发生事故,影响游艇适航性能的;

(二)改变游艇检验证书所限定类别的;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的;

(四)游艇所有人变更、船名变更或者船籍港变更的;

(五)游艇结构或者重要的安全、防污染设施、设备发生改变的。

第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的游艇,应当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的游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

申请办理船舶国籍登记,游艇所有人应当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和所有权证书,由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长度小于5米的游艇的国籍登记,参照前款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

第七条

游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具备与驾驶的游艇、航行的水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水上消防、救生和应急反应的基本要求,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人员不得驾驶游艇。

第八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二)视力、色觉、听力、口头表达、肢体健康等符合航行安全的要求;

(三)通过规定的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九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到培训或者考试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符合发证条件的有关材料。

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相应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类别分为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一条

持有海船、内河船舶的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或者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按照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大纲的规定,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培训,可以分别取得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二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时,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符合换证条件中有关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换发同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船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

第四章 航行、停泊

第十四条

游艇在开航之前,游艇操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游艇适航。

第十五条

游艇应当随船携带有关船舶证书、文书及必备的航行资料,并做好航行等相关记录。

游艇应当随船携带可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游艇俱乐部进行通信的无线电通信工具,并确保与岸基有效沟通。

游艇操作人员驾驶游艇时应当携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六条

游艇应当按照《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为期12个月的定期签证。

第十七条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所确定的适航范围内航行。

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在第一次出航前,应当将游艇的航行水域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游艇每一次航行时,如果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应当在游艇出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游艇航行时,除应当遵守避碰规则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航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游艇应当避免在恶劣天气以及其他危及航行安全的情况下航行;

(二)游艇应当避免在船舶定线制水域、主航道、锚地、养殖区、渡口附近水域以及交通密集区及其他交通管制水域航行,确需进入上述水域航行的,应当听从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并遵守限速规定;游艇不得在禁航区、安全作业区航行;

(三)不具备号灯及其他夜航条件的游艇不得夜航;

(四)游艇不得超过核定乘员航行。

第十九条

游艇操作人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二十条

游艇应当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

游艇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应当符合游艇安全靠泊、避风以及便利人员安全登离的要求。

游艇停泊的专用水域属于港口水域的,应当符合有关港口规划。

第二十一条

游艇在航行中的临时性停泊,应当选择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水域。不得在主航道、锚地、禁航区、安全作业区、渡口附近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禁止停泊的水域内停泊。

第二十二条

在港口水域内建设游艇停泊码头、防波堤、系泊设施的,应当按照《港口法》的规定申请办理相应许可手续。

第二十三条

航行国际航线的游艇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船舶进出口岸的规定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第二十四条

游艇不得违反有关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水域排放油类物质、生活污水、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游艇应当配备必要的污油水回收装置、垃圾储集容器,并正确使用。

游艇产生的废弃蓄电池等废弃物、油类物质、生活垃圾应当送交岸上接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五条

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由游艇所有人负责。游艇所有人应当负责游艇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游艇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保证游艇航行、停泊以及游艇上人员的安全。

委托游艇俱乐部保管的游艇,游艇所有人应当与游艇俱乐部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游艇航行、停泊安全以及游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责任。

游艇俱乐部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及其与游艇所有人的约定,承担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

第二十六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安全和防污染能力:

(一)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具有相应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配备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配备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

(三)具有为游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四)具有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

(五)具有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第二十七条

游艇俱乐部依法注册后,应当报所在地直属海事局或者省级地方海事局备案。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局或者省级地方海事局对备案的游艇俱乐部的安全和防污染能力应当进行核查。具备第二十六条规定能力的,予以备案公布。

第二十八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对其会员和管理的游艇承担下列安全义务:

(一)对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开展游艇安全、防治污染环境知识和应急反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二)督促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遵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定,落实相应的措施;

(三)保障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的游艇的安全;

(四)核查游艇、游艇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保证出航游艇、游艇操作人员持有相应有效证书;

(五)向游艇提供航行所需的气象、水文情况和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等信息服务;遇有恶劣气候条件等不适合出航的情况或者海事管理机构禁止出航的警示时,应当制止游艇出航并通知已经出航的游艇返航;

(六)掌握游艇的每次出航、返航以及乘员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七)保持与游艇、海事管理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

(八)按照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管理的应急演练和游艇成员参加的应急演习。

第二十九条

游艇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水上搜救专用电话号码、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水上安全频道和使用须知等内容。

第三十条

游艇遇险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操作人员及其他乘员、游艇俱乐部以及发现险情或者事故的船舶、人员应当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游艇俱乐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救援到达之前,游艇上的人员应当尽力自救。

游艇操作人员及其他乘员对在航行、停泊时发现的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求救信息或者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需要施救的,在不严重危及游艇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游艇应当尽力救助水上遇险的人员。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游艇、游艇俱乐部和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游艇俱乐部和游艇所有人应当配合,对发现的安全缺陷和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第三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发现游艇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责令游艇立即纠正;未按照要求纠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责令游艇临时停航、改航、驶向指定地点、强制拖离、禁止进出港。

第三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发现游艇俱乐部不再具备安全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其从备案公布的游艇俱乐部名录中删除。

第三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六条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暂扣培训许可证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的处罚:

(一)不按照本规定要求和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纲要进行培训,或者擅自降低培训标准;

(二)培训质量低下,达不到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在海上航行的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必备的航行资料的,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航行;对游艇操作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3至12个月。

违反本规定,在内河航行的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航行,拒不停止的,暂扣游艇;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游艇操作人员操作游艇时未携带合格的适任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游艇操作人员持有的适任证书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吊销该适任证书,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游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或者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二)游艇的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而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未在游艇出航前将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等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游艇从事营业性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营运船舶的管理规定,办理船舶检验、登记和船舶营运许可等手续。

第四十四条

游艇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相应的船舶税费和规费。

第四十五条

乘员定额12人以上的游艇,按照客船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0. 船舶航行试验大纲的规范

开渔船需要《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开小艇需要《游艇适航证书》、《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游艇驾驶证》。

一、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应当取得与任职船舶吨位、主机功率、航区(线)和职务要求相对应的《适任证书》。持证人任职不得高于《适任证书》所记载的类别和职务资格,也不得超出《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航区(线)。《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2、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3、经过与所申请《适任证书》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

4、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5、具备本规则附件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有效水上服务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二、申请游艇驾驶员证书者,必须参加游艇驾驶员的培训, 并经主管机关颁布的《游艇驾驶员评估、考试大纲》所规定的实际操作评估和理论考试合格。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合格,实际操作评估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实际操作评估和理论考试均合格才视为培训合格。实际操作评估和理论考试不合格者,允许其在一年内补考二次,否则必须重新培训。

考试合格者可向主管机关申请《游艇驾驶员证》,主管机关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发《游艇驾驶员证》。

11. 船舶航行试验意义

由于风浪形成的波不规则,包括残波和碎波,对船舶航行造成的影响比较复杂。而涌浪由于其规则和光滑的特点,对船舶航行的影响相对比较直接。

风浪指的是在风的直接作用下产生的水面波动,其基本特征是:风浪中同时出现许多高低长短不等的波,波面较陡,波峰附近有浪花或大片泡沫,此起彼伏,瞬息万变;初看无规律可循,波面粗糙,波峰线也短。

涌浪指的是风停后或风速风向突变区域内存在下来的波浪和传出风区的波浪,其基本特征是:具有较规则的外形,排列整齐,波面较平滑,波峰线长。涌浪与风浪相比,具有较规则的外形,排列比较整齐,波峰线较长,波面较平滑,比较接近于正弦波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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