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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292 2024-08-25 16:30 admin

一、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事故的一般预防措施如下: (1) 物质技术措施。

(2) 教育措施。

其中,安全教育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

(3) 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活.动,严格区分事故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环境措施��

二、预防冒顶的事故的措施有哪些?

(1)支架架设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支护及时,不空顶作业;

(3)支柱初撑力达到要求,保证有足够支护强度; (4)放顶顺序符合要求;

(5)炮眼布置合理,装药量适当;

(6)特殊时期措施得力;

(7)坚持正规循环作业;

(8)抓好事故多发地点的管理工作。防止冒顶主要手段是提高支柱初撑力

三、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内容?

事故的一般预防措施如下: (1) 物质技术措施。

(2) 教育措施。

其中,安全教育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

(3) 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活.动,严格区分事故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环境措施��

四、坍塌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1、遮挡拦截

遇到自然灾害崩塌时,可以在容易崩塌的地段修建石墙,起到一定的拦截作用,根据坡度选择在半坡或者坡脚设置拦截建筑,除了石墙以外,也能用废弃的钢轨或钢钎棚栏进行拦截。

2、排水削破

在水流活动丰富的地方,则是要挖出排水沟,以疏导为主,排出边坡的积水,另外在危石、危石比较突出的山坡风化地段,可以通过削破来预防崩塌,将该地段推平即可。

3、镶补沟缝

对于已经崩塌过或相对危险的区域,针对山坡中的缝隙、空洞以及裂缝进行填补,裂缝和缝隙采用水泥沙浆填补,以免裂缝风化加大,在空洞中堆积片石,起到堆积和支撑的作用。

4、打桩支挡

为了避免发生崩塌,也能通过在山坡边缘打桩起到加固的作用,在岩石比较突出、边缘石不稳定的地方,搭建支柱或者支挡墙,在容易风化的地段需要加建护墙,平缓的山坡则是用水泥来保护。

五、预防交通事故措施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有:

1,加强交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做好交通安全的检查落实工作。

4,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要奖罚分明。

5,交通运输各个参与主体和交通运输各个生产主体有效协调,共同预防交通事故。

六、预防机械伤人,触电事故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机械伤人的措施有: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点巡检路线并要求操作工严格执行;

二、在没备的运转部位安装防护罩或安全护栏;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有:

一、要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二、要求操作人员上岗时劳保穿戴齐全规范;

三、加强对电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如发现电源线老化等隐患及时处理;

三、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

四、安装漏电保护器。

七、预防车辆事故措施?

预防事故,包括和前车保留车距,按照规定安全驾驶,跑长途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三脚架,备胎东西要备齐。

八、预防绝缘事故的措施?

(1)不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气产品。(2)按工作环境和使用条件正确选用电气设备。

(3)按规定正确安装电气设备或线路。(4)按技术参数使用电气设备,避免过电压和过负荷运行。

(5)正确选用绝缘材料。

(6)按规定的周期和项目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预防性试验。

(7)适当改善绝缘结构。

(8)在搬运、安装、运行和维护中避免电气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受潮湿、污物的影响。

九、煤气的事故特点-高炉作业预防煤气事故措施有哪些?

煤气区域动火一般安全事项

1、煤气系统管路本体及附属配套设施动火,必须采取断煤气,与运行煤气系统有效隔断,蒸汽吹扫,煤气检漏等措施后方可作业。

2、长期运行的煤气管路动火,特别是焦气管路动火,在管路蒸汽吹扫后,应先将动火点附近的阀门、人孔等打开检查,将管内底部残渣清理干净后方可动火。

3、检修煤气管路与运行煤气管路,上下交叉或并列运行,要将动火点附近的运行煤气管路,作科学遮护后方可动火,以防火花飞溅引起煤气着火。

4、煤气区域电焊作业,严禁接地线同运行煤气系统相连,以防接地不良打火引起煤气着火。

5、高气系统沿途水封上增设的蒸汽加热管路检修,最好在高气完全切断情况下动火,或在保持低蒸汽压力前提下带压氧焊消缺,如应急处理或技术不成熟,蒸汽管路必须按煤气管路有煤气情况处理。

6、非煤气系统本体检修而在煤气区域内动火作业,作业前必须用煤气报警器检查运行煤气系统有无泄漏,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7、严禁在运行煤气管路上进行敲扫、锤击等可能产生明火的作业,绝不允许站在运行煤气管路上动电、氧焊作业。

十、预防电气事故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触电的防治措施: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严禁“约时送电”。  电气设备要搬迁,拉闸断电嫌麻烦;带电作业有危险,电气火花是爆源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操作电气充大胆,绝缘保护扔一边;一旦失手触了电, 人命关天后悔晚  ③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④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⑤严禁“私拉乱接”供电线路。  ⑥井下供电坚持使用检漏保护装置和电煤钻综合保护装置。  (3)防止人身触电或接近带电导体。  ①将电气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安装在一定高度,或围栏内。  ②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的导电部分和电缆接头都必须封闭在坚固的外壳中,并在操作手柄和盒盖之间设置机械闭锁装置。  ③各变(配)电所的入口或门口都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必须关门加锁;井下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都应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4)对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采用电压等级低的电压。如井下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等装置的额定电压都不应超过127伏。  (5)煤矿井下防止触电注意事项  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摆弄、检修、操作电气设备。  设备故障随意弄,不懂装懂瞎逞能;专用设备专人管,无关人员不要动  ②不准自行停、送电。  ③谨防触架空线伤人。携带较长的金属工具用具、金属管材在架空线下行走,严禁将其扛在肩上。  ④下山行走,严禁手扶电缆,否则,一旦遇到电缆漏电,其后果及其严重。  ⑤严禁在电气设备与电缆上躺坐,不得随意触摸电气设备和电缆。  一、电危害形式  由于井下电气设备受恶劣的自然环境、地质条件的制约,设备在使用中起动频繁、负荷变化大、电压波动大,因过载、短路、漏电、电弧、电火花故障引起的设备烧毁、矿井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人员触电伤亡事故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另外,配电线路、开关、熔断器、插销座、电热设备、照明灯具、电动机等均有可能引起电伤害,成为火灾的点燃源,或造成人员触电。  二、触电的危害  人体触及带电导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设备外壳或电缆、电线即为触电。由于井下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发生触电的可能性较大。触电对人体组织的破坏性是很复杂的。一般对人体的伤害大致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电击是指触电时电流通过人体,在热化学和电解作用下使呼吸器官、心脏和神经系统受到损伤和破坏。多数情况下电击可以使人致死,故是最危险的。电伤是指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某一局部,或电弧烧伤人体,造成对体外表器官的破坏,主要是物理性破坏,如烧伤。当烧伤面积不大时,不至于有生命危险。通常人体触电时同时受到电击和电伤的伤害。  触电对人身的危险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但流经人体的电流大小是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因素。人体能自我摆脱的最大电流为16mA(称为摆脱电流)。通常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交流在15~20 mA以下,直流在50 mA以下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当人体触电电流长时超过摆脱电流而没有得到救助时,生命就有危险。当人体触电电流达到100 mA(大致相当25W灯泡通上220伏电压时流过的电流)以上时,生命就有绝对危险。  流经人体电流的大小与人体电阻有关。人体电阻越大,通过人体的电流就越小,反之亦然。人体电阻是一个变动幅度很大的数值,人体有伤口、流汗潮湿时其值较正常时大为减小,并随触电时间加长而减小,因此,这种情况下的触电也就更危险。  流经人体的触电电流与作用于人体的电压有关,触电电压越大,触电电流就越大,也就越危险。  触电电流流经人体的时间越长,触电对人的伤害程度就越大,故即使是安全电流,若长时间流经人体,也会造成伤亡事故。我国规定30 mA的电流,流经人体1秒钟是安全的。因此,当人体触电时发生时,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对抢救触电人员的生命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漏电的危害及防范  漏电会给人身、设备以至矿井造成很大威胁:人体触及漏电设备或电缆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可提前引爆电雷管;电气设备漏电时不及时切断电源会扩大为短路故障,烧毁设备,造成火灾。  防范措施:  1、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划伤、刺伤等机械损伤。  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脱。  3、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严禁将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  4、不得随意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若必须设置时,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5、设置保护接地装置。  6、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  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  8、避免电气设备和电缆长期过负荷或超期运行,使绝缘老化造成漏电。  9、按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电缆进行电气性能测定。  10、设备维修时,应避免停、送电操作错误、带电作业或工作不慎而造成人身触及一相而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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