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办法?
1.
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
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3.
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三、旅游景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
以下是一个旅游景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的示例:
旅游景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确保旅游景区内的燃气使用安全,提高应对突发燃气事故的能力,保障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成立燃气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燃气安全应急工作。
景区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景区内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景区内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配合总指挥开展应急工作。
三、应急流程
事故发现:当发现景区内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燃气安全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拨打景区值班电话或燃气公司报警电话,并向景区负责人报告。
启动预案:景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并通知所有相关部门进入紧急状态。
现场处置: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包括切断气源、扑灭火源、救治伤员等。同时,应保障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通讯联络: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专人负责内外联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并通知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支援。
现场清理:当事故得到控制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修复受损设施,恢复正常秩序。
四、预防措施
定期对景区内的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对景区内的员工进行燃气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燃气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游客和工作人员注意用气安全。
与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请求支援。
定期对景区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对景区内的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提高他们的灭火技能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提醒游客和工作人员注意防火安全。
对景区内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对景区内的员工进行用电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用电安全意识和应对触电事故的能力。
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用电安全标识,提醒游客和工作人员注意用电安全。
五、预案更新与修订
本预案应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和燃气安全事故的特点进行定期更新与修订。具体如下:
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当发生较大规模的燃气安全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旅游景区安全工作要点: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
三是景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是内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
五是景区游客的安全管理;
六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应急演练的开展。
五、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游客、船员、船舶安全,促进水上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沿海、河流、湖泊等通航水域法定登记范围内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辖区内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旅游船舶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履行对监管范围内旅游船舶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运证,会同海事管理机构划定航行、停泊水域等职责。
六、旅游景区安全栏杆国家标准?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3.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4.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七、安全管理机构有哪些?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为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应建立并逐步健全一套自上而下的安全组织机构、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
机构的设置尽量与行政隶属关系一致,借助行政手段确保网络安全政策的顺利实施。如建立企业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信息安全专家组、信息安全监控审计中心、信息安全预警中心、信息访问控制中心、信息安全应急中心等机构。
八、4A级景区旅游安全标准?
4A级景区是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的。4个级别景区的划分与评定依据景区(点)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接待游客数、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品位10个方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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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创建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第十一条 旅游景区在创建计划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旅游景区,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经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向上一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参加相应质量等级的正式评定。
九、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
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完善安全设施:旅游景区应确保游客可以方便地使用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旅游景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开展安全宣传:旅游景区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向游客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提供安全服务:旅游景区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服务,如提供导游服务、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提供急救设备等,确保游客在景区内的安全。
建立应急预案:旅游景区应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应对措施,如遇火警、地震、洪水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组织疏散、救援等行动。
严格监管和执法: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的安全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景区及时进行整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景区依法进行处罚。
建立举报制度:旅游景区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游客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的合作:旅游景区应与政府、社会组织等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提高景区的安全保障能力。
十、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火灾预防、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应急响应与监督检查
一、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首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法规,制定并实施火灾预防措施。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各类场所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预防火灾的发生。
2. 严禁烟火: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吸烟,严格遵守烟火燃放规定,防止引发火灾。
3. 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4. 火源管理:严格管理各类火源,特别是在易燃物品存放场所,要严格控制火源的出现,防止火灾的发生。
5. 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火灾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二、消防设施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还需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具体包括:
1. 消防设施的配置:根据各类场所的火灾风险,合理配置灭火器材、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确保其覆盖面广、使用方便。
2. 消防设施的维护: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损坏或失效的设施,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购买时间、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以便进行跟踪和管理。
三、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需开展广泛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公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具体包括:
1. 定期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如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定期发布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案例,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2. 培训课程:组织各类培训课程,如灭火器使用、火灾逃生、初期火灾扑救等,提高公众的消防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3. 演练活动: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模拟真实的火灾场景,让公众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4. 特殊群体培训: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门的消防培训,确保他们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进行自救和逃生。
四、应急响应
在火灾发生时,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需迅速做出应急响应,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 接警处理:在接到报警后,迅速确认火情,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关资源进行灭火和救援行动。
2. 应急指挥:建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灭火和救援工作,确保各项行动有序进行。
3. 救援与灭火:根据火情,调度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灭火、救援行动。在火场中,要确保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4. 疏散引导:在火灾现场,引导人员有序疏散,确保被困人员得到及时营救。同时,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5. 信息通报与沟通: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火情信息,消除恐慌情绪,引导公众配合救援和灭火工作。
五、监督检查
为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需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1. 内部监督检查:对机构内部各部门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其火灾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2. 外部监督检查:对外界单位和场所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其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情况,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3. 落实整改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和场所立即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 加强合作与沟通: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享消防安全资源信息,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5. 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检查:定期检查各单位和场所对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通过上述五个方面的努力,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可以有效地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运作,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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