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一定,有些家族企业规模并不小。
1.家族式管理制约了用人机制。企业内部的家族式管理和唯亲是用的用人机制,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素质的提高。企业的运作需要多方面的人才,而且人才的素质高低、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潜力。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建立在特定的人际关系基础之上,如家族、朋友、亲属,这种人际关系对一些人群具有凝聚力,相对地,也意味着对另外一些人群的排斥力,而且,这种凝聚力并非以现代化、知识经济所需要的整合力为准则。企业的封闭性和不规范性,使得民营企业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具有排他性,那些具备管理与技术才能却游离于信任圈子以外的人无法被任用。
2.企业决策者素质不高。在民营企业初创阶段,企业处于小规模,客观上对企业主要决策者的文化素质要求不高。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产品技术含量的增大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复杂化,决策者仅靠对市场的感性了解和经验来驾驭企业必然会感到力不从心,由此导致经营决策“见识短浅”问题的凸现,这种见识短浅可能阻碍民营企业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甚至使企业破产。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编写的首部《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披露,60%的民企在5年内破产,85%在10年内消亡,其平均寿命只有2年零9个月。
3.企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不但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而且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由于民营企业的家族式管理,使民营企业中大多数人是业主的亲戚或其他合资者的亲戚,业主不好打破情面,不能依法办事,不能公事公办。企业里的各种管理制度对一般职工是可行的,但对于他们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根本不起什么约束作用。他们在企业中漠视制度。直接影响业主决策的贯彻和执行。
4.职工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充分发挥。在民营企业中,本来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而对违规事件的处理又是“人治”化成分居多,从而导致人员管理上的混乱。业主的家长作风,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严重损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以厂为家的主人翁意识模糊了,自觉参与、大胆创新的积极性削弱了,职工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难以体现。
5.缺乏高技术、高素质人员。民营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基本上是本科以下的学历,高科技人员严重缺乏。基本上,技术人员不具备高层次的理论知识,而是自学徒开始做起,向老技术人员学习各种经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后就成为技术人员,这些技术人员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在小的方面可能胜任有余,但一遇到重要的技术难题就很可能束手无策。高技术、高素质人员的缺乏,首先是由于民营企业的家族式管理和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使高技术人员和高素质人员害怕自己进入企业后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使自己的才能被埋没;其次,民营企业的工资、福利制度对高技术、高素质人员也没有吸引力:再次,企业老板简单地把职工当作是实现自己企业目标和赚钱的工具,普遍缺乏挖掘和培养企业自己人才的中长期计划。没有系统进行培养开发人才的工作。
6.企业决策者集三权于一身。民营企业的决策者集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于一身,经营者行为不受任何人监督,而对所雇职工有随意的处分权。经营权和监督权没有分离,使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职工受到无理解雇时没有自己的机构为职工说理,职工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亦无法全心全意地为企业创造效益。
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