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商法》第126条及其解释,如果外派船员在从事工作时遭受伤亡,该船的船东应按照以下倍数赔偿其家属:
1. 船员死亡:支付其家属15倍该船员离散前一年度的收入;
2. 船员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在事故中受重伤:支付其家属10倍该船员离散前一年度的收入;
3. 船员轻伤:支付其家属1-5倍该船员离散前一年度的收入。
其中,“离散”指离开船舶工作。
根据此法律条款,在战区等风险较高的地区,船东应当加强对船员的安全保障和管理措施,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因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如果不幸发生了船员伤亡的事故,船东也应当积极地面对,并按照法律规定向船员家属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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