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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提单上,右下角 承运人名称是船公司吗

时间:2022-12-30 09:57 点击:228 编辑:邮轮网

货代提单上,右下角的承运人名称不是船公司,只是无船承运人(NVOCC)。如果签单人是无船承运人的分公司,可以显示AS CARRIER:....,这个CARRIER(承运人)不是船公司,只是无船承运人。如果签单人只是代理,一般只能显示AS AGENT FOR THE CARRIER:....,这里的CARRIER还是指无船承运人,不是指船公司。

而船公司提单一般都是由其代理即船代签发的,也会注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这里的CARRIER才是指真正的承运人,即船公司。

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是什么?

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目前各国的规定不一,有的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有了规定而不施行。我国的规定是承运人必须有一艘产权属它的自有船,并经我国当局批准已将此船投入挂靠我国至少一个港口的班轮运输,这样的承运人,虽然货箱不装在自己所经营的船上,但它仍有权签发(有船)承运人的提单。不具备上述条件下的无船承运人只能签发无船承运人的提单。在这样的前提下,一个联盟内或联盟外的集装箱船经营人更可签发,除非它的船全部是租来的。所以有这种差别就是将船舶作为一项较难以转移的财产以防止不法者诈骗与逃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保护托运人应得的权利,所以有船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的身价不一。可是在我国,有船与无船承运人在提单的格式上难以区分或不能区分,托运人只有到政府有关机构查询才能得知哪家签发的提单是属无船承运人的提单。如果签发提单的单位什么也不是,那就更可疑了,因为合法的无船承运人至少还向政府部门缴纳了一定的保证金。
无船承运人没有船或没有船的经营权却接受了承运托运人A的货物而成为无船承运人,它又将此货物托有船的承运人B承运,它又成了托运人。因此它是A的承运人,对A应付承运人的义务。它又是B的托运人,对B它应享有托运人的权利。因此它也是承运人的一种,它课前法作为承运人的货物文件,但它签发的提单应属无船承运人的提单。不少人士可能认为无船承运人是典型的中间剥削者,似乎不应该存在与航运界。但它也有其特长而有利于航运界,例如它可能将小批量的货物集中起来托运而被承运人所接受或取得较低廉的运价。它熟悉航运市场、船期、运价及航运法规,而其他托运人可能无法一时熟悉航运市场而不知谁能承运它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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