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船舶进境后,应进入海关指定区域接收并确认通 航指令,按指令或直航通过中途监管站,或停靠中途监管 站办理《海关监管簿》签批、舱单确认和关封制作手续后 继续驶往境内目的港;小型船舶到达目的港后,应向海关递交《海关监管簿》、 纸质舱单等单据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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