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将内部控制与企业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同起来,常常产生这样的误解:内部控制可保证企业成功并使其财务报告绝对合法;内部控制可以防止企业决策的失误;建立了内部控制就等于实施了科学管理等。两者混淆的关键原因,是没有看到内部控制管理是风险管理的本质要求。
2。过分关注内部控制细节而忽视企业风险管理。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所有细小的、微不足道的控制上,如有些企业差旅费报销的规定长达数十页,极其繁琐,表面上控制得很好,但浪费了许多管理资源,还会使企业重大风险被忽视。
3。只重视内部控制设计而疏于其执行效果,使企业承担巨大风险。
任何一个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内部控制,否则,企业无法正常运行。企业把大量精力放在设计内部控制上,而在如何保证制度实施方面,则缺乏应有的措施;在具体控制活动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缺陷,所以很难保证已设计好的内部控制能够得到执行。如果企业用这样一纸空文来管理,势必会带来巨大风险。
4。对风险管理缺乏足够重视。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除了我国的金融、保险等高风险行业非常重视风险管理外,大部分企业尚未足够重视,风险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过分强调增长和效益,没有处理好增长、效益和风险之间的平衡,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与国际领先企业存在很大的差距,缺乏如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那样的权威框架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指导。
由于有的风险是可以计量的,因此,部分企业应重视采取大量复杂的技术来管理这些风险。此外,一些定性的风险也被忽视,如声誉风险、管制风险、遵循风险、安全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企业缺乏系统和全面的风险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
就工程定额而言,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等,地区省定额是由省定额站编制颁发在全省统一执行的,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又由政府颁发了市政定额,由于两部门的要求和掌握尺度不同,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发生矛盾,致使定额使用单位无所适从,有关主管部门难以仲裁。
(二)计价方式落后,不适应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所采用的工程造价计算模式仍然是以定额计价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定额总想包罗万象,却总是不可能面面俱到,因为社会在进步,技术在发展,定额越是追求全面,越是事与愿违,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时间上的滞后性和内容的呆板常常会使人在使用定额时处于进退两难、十分尴尬的境地。另外我国现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和有关费用以及相应价格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种平均价格可作为市场竞争的参考价格,但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
(三)缺乏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当前建筑市场交易中不正当竞争仍十分严重,不按规律办事,盲目压低造价、压缩工期、不按质论价、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现象相当普遍,造成许多建设项目质量差、工期长、超预算、效益低、浪费人等现象,甚至有甲方、乙方、咨询中介机构三方串通一气,有意加大工程造价,来牟取利益,后果十分恶劣。
如设计人员人为变更设计,抬高标准的情况时时可见;而由于精度、深度不足,等到施工时频繁变更的设计也不少;投资方只希望以低价招标,但是往往忽视对投标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导致出现转包行为,承包方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索赔盈利”的方式承揽工程,靠合同漏洞和监控不力来“赚钱”,造成工程造价管理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