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
1、宅基地取得的无偿性、使用的无限期性以及无留置成本,使村民更倾向于尽可能多地占有宅基地,而非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2、由于现行法律政策仍然限制农民住房的自由转让,农村不存在合法公开的房地产市场,所以闲置农宅无法在城乡流转和循环利用,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二:政府资金投入大。
农民出于传统观念以及房屋产权保护意识,不愿轻易自行退出闲置宅基地,如果退出,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部分补偿资金如何解决,是制约宅基地退出的一个重要因素。
医院固定资产存在哪些管理问题?
第一,医疗设备的盲目投资,
重复投资。由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不足,医院药品的加成率从2007年开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药和中成药控制在15%,草药控制在25%。这样,医院药品盈利减少,医院收支的不平横导致医院行为的扭曲,以仪器检查收入来弥补支出的缺口成为医院生存的主要渠道。
各医院竟相购买新设备、进口设备、高精尖设备,有些单位对重大项目的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凭着主观臆想和应急要求盲目决策,结果导致购进的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购买来以后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给医院带来了投资风险。
第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不明、管理职责不到位。
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绝大部分医院实行多头管理,财务科管总账、管金额;总务科管房屋、家具用具;设备科管医疗设备。各部门没有明细账或明细账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个领用科室无责任人管理资产,没有收发、维修、报废记录。
固定资产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账卡、账账、账实不符。
第三,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不完善,账面价值失真。
按照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计价,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消耗,造成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
医院的固定资产随着不断购买余额越来越大,与之相适应的老化程度越来越高,却不能在账面上得到客观、及时地反映,尤其是医疗设备大多属高科技设备,更新淘汰周期快,医院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资产的减值准备,从而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严重失真。
这个问题我只能回答这么多了,能力有限,希望你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能帮助到你是我最高兴的事!。
采矿用地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矿产资源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不协调之处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重视程度不同、编制不同步,两个规划的规划期限不一致,导致一些新探明矿床的采矿项目未能列入土地利用规划之中,后期项目用地审批缺乏规划依据;二是两个规划之间的衔接只是用地数量上的衔接,空间预留得不到保证,企业未必能获取到其所需的采矿用地;三是各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企业特点及其未来用地需求,导致企业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部分企业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时常需要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不仅要占用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指标,而且延长了办理用地时间,增加了企业负担。
(二)矿业权与矿业用地使用权设置上存在冲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矿业权并不当然地取得矿业权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同样,拥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也并不当然拥有其土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所有权或矿业权。这样,在当前法律设置上,二者之间便产生了冲突。
依附在集体土地上的矿业权如何取得矿业用地,矿业权人如何协调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达成征地补偿协议等均成了难题。
(三)先征收再出让取得采矿用地的方式存在弊端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对新增的采矿用地,凡不符合划拨取得条件的,都应该以出让方式取得。
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划拨用地目录》的修改,出让方式将逐步成为新增采矿用地的主要取得方式。
(四)征地工作矛盾突出,采矿用地争议的裁决机制欠缺
近年来,随着土地有偿使用的推进,采矿用地在取得上以出让为主,因采矿用地发生的土地征收逐年增多,产生的问题也较多,矛盾相对突出,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农用地升值增加了征地成本和难度;二是补偿标准不一,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三是补偿安置方式单一,被征(用)地群众安置途径有限;四是采矿用地的征地裁决机制缺失,征地纠纷难解决。
(五)土地复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采矿用地在采矿过程中和矿区(段)闭坑后,会形成大量闲置、无法利用的废弃土地(采空区)。推进采矿废弃地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
(六)采矿用地的退出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矿业企业采矿完成复垦后,土地就闲置在企业手中。
尤其是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经过短短几年的生产周期,就成为闲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