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国际客运码头作业包干费统一由国际客运和旅游客运运营企业支付,不得再向旅客收取。通知还对实际作业中差异化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不同类别集装箱的港务费征收标准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
港口经营人、船舶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自主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应至少在执行前一个月对外公布,并采取书面、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用户;炜达国际货运代理不得采取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用户合法权益;中国港口协会要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价格自律规范,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有序竞争,维护行业正常价格秩序;各级交通运输、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加强对港口经营人、船舶供应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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