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艇损害管制简称“损管”,其定义是舰艇为保障或恢复生命力所采取的预防、限制和消除损害的措施和行动。损管的内容包括:防沉与抗沉;防火、防爆与灭火;监测核武、生、化沾染情况,为舰船“三防”提供报警和启动对抗措施。舰艇损害管制主要从两个方面实现,一个是舰艇设计时的损管设计,如不沉性设计、消防系统和三防系统的合理性设计;再一个就是舰员在实际中的操作措施。
防火与灭火对舰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防火与灭火主要体现在防火设计和灭火组织上。中国海军舰船消防系统通常由水灭火系统、浸水系统、喷水系统、1301灭火系统和水成膜泡沫灭火系统等组成。其配置的原则是:可燃、易燃液体火灾采用泡沫或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液化或危险固体物质火灾采用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普通可燃材料火灾采用水灭火系统;电气设备火灾采用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弹药库火灾采用水灭火系统;直升机机库灭火系统为高压细水雾系统,用于机库的降温灭火。在作战舰船和一些辅助舰船还设置有舰艇水幕系统。舰艇水幕系统是舰艇上能产生细微水流笼罩全舰艇的喷水装置。由水幕管路、喷头和消防泵构成。水幕管路,是连接在水平灭火管路上的分支管路。喷头分布在甲板和上层建筑周围.消防泵用于将海水抽入水幕管路,水流顶开喷头射出,形成笼罩全舰的细微水流幕。水幕系统能为舰艇降温、灭火,还可在舰艇遭到沾染时进行消洗,在发现核、生、化袭击时,启动水幕能减轻光辐射对舰艇、人员的伤害;减轻毒剂、放射性物质或生物战剂对舰艇的污染。
舰艇灭火具有易燃易爆物多,火势易于蔓延,通道舱室狭小小行动不便等特点。灭火时,必须按普通火、油火、电火、弹药火等种类和火势的大小,正确采取措施。对甲板及一般舱室起普通火,使用消防水使火场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而熄灭;对油舱起火使用化学灭火系统、器材和隔离窒息方法,使火场空间的空气含量降到12%以下而熄灭;对工作舱的电火必须先切断龟源,再用化学灭火剂使火熄灭;对弹药舱起火使用海水冷却降温灭火,严禁使用封舱灭火的方式。对甲板上起火的水雷、鱼雷、深弹、导弹等,要组织人员迅速将其推出舷外,然后舰船高速驶离;在火势扑灭控制后,要逐步开舱通风,防止复燃复爆。
舰艇抗沉是在舰艇破损时,为保持舰艇不沉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主要是充分运用防沉设备和器材,进行堵漏、支撑、排水、平衡和扶正负初稳度,保持舰艇的浮性和稳性。舰体破损时,迅速进行堵漏,阻止海水灌入;进水危及邻舱安全时,及时支撑加固,限制海水蔓延;及时排除舱内积水,保持舰艇的储备浮力;针对进水引起的倾斜、倾差,及时平衡舰体,保持舰艇的稳性;出现负初稳度时,要消除自由液面,下移载荷加以扶正。
堵漏是在舰体破损时,阻止海水入舱的损管抗沉措施。由内向外堵漏是运用堵漏垫、支柱、肋骨撑架等堵漏器材,视破洞大小由适当人数在舱内进行。由外向里堵漏是将用绳索系好的堵漏垫、麻絮袋、橡皮塞、防水席或活页堵漏板等堵漏器材,从舷外利用海水压力和绳索拉力,使堵漏器材紧贴破洞。舷板夹堵是将丁型堵漏板折头伸出舷外,使折头与堵漏垫夹住破洞。支撑是舰艇为限制灌入的海水蔓延所采取的加固抗沉措施,对破损部位和隔墙、人孔、水密门的加固。排水是舰艇消除破损进水后果保持储备浮力的抗沉措施。平衡是捎除舰艇的纵倾或横倾,恢复舰艇稳性的一种损管扶正措施。平衡通常由损管总部自动实施,也可人工实施。其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对角注水法、导移载荷法、排出载荷法等。现代舰艇损管与传统的损管概念已有极大的不同,现代舰艇损管的发展趋势是自动化、智能化,并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中国海军对损管技术的发展历来较为重视,在损管设计上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