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湖南船舶交易市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湖南有哪些可以进行船舶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呀?
- 2、船泊过户需要去哪些部门办手续要哪些证件
- 3、船舶买卖能从银行办理吗?
- 4、内河发生的船舶租用、船舶碰撞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等等是否属海事法院管辖?大神们帮帮忙
- 5、那有500吨左右二手海船价格在二十万以下有吗?
- 6、船舶办理变更需多少钱
湖南有哪些可以进行船舶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呀?
直接找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就可以,可以做船舶的评估,评估船舶没有单独的资质。
在国外的船舶价值评估中,一般是同时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所以在评估的前期工作中必须兼顾这两种方法的需要,同时搜集成本、费用和收益等各方面的数据,这些数据包括:
1.历史成本
这可以从建造者手中获得。如在美国,根据其信息自由的法律,由于海船涉及政府的担保和补贴,因此可以从海事管理机构获得有关所评估海船的官方信息。在获取此类信息的起初,可能会觉得有些麻烦,但由于所获得的是权威数据,因此还是非常有价值的。
2.重置成本
也可以从建造者手中获得。但评估师应该意识到,这些成本也许会被高估。作为一个替代方式,也可以通过下文介绍的其他方法来估算船舶的建造成本。
3.可比较的售价
通常,这也可以从船舶制造商、船舶交易经纪人和有关水运的出版物中获得。在一些有关海运的出版物中,提供了当前所出售船舶的名录与售价。
4.船舶营运的收益和费用数据
此类数据虽然较难获得,但在评估中是很有用的。
5.关于一些特殊情况的信息
如市场环境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一)成本法的评估要点
1,重置成本的计算
一艘船舶的成本包括所使用钢铁的重量、机械设备购买成本、油漆费、管道费、电气设备费和其它装备费等等。国外的船舶价值评估应用了一些简便的但惊人准确的方法来确定这些成本。
计算重置成本的步骤是:
a.明确所评估船舶的类型。
b.确定所评估船舶各种构件的数量。
c.获取记数单位、单位价格或各种公式,将这些数据转换成价格。
d.结合船舶的类型和所需要构件的数量,就能计算出所需的基本建造成本,再加上一些独特的费用,如特殊的起重机装备、船舶下水典礼费用、特殊的船台服务或者特殊安全服务等。
很多评估师会运用一些特定公式来计算船舶的重置成本。
在计算一艘船舶所使用钢铁材料的重量、外壳板面积、船内表面面积时,通常采用一些特定公式。例如在计算船体和框架的近似钢铁材料的重量时,在美国有如下的公式:
船泊过户需要去哪些部门办手续要哪些证件
您好,这个要1、出户: (1)船舶过户申请报告; (2)营运船舶检验申请表; (3)交易合同或交易协议(核实后收复印件); (4)《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核实后收复印件); (5)船舶检验证书。 2、入户: (1)船舶过户申请报告; (2)营运船舶检验申请表; (3)交易合同或交易协议(核实后收复印件); (4)所入船籍港船舶监督部门审批的船名核准表; (5)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注销证明》(复印件); (6)原船籍港船检部门转移的证书副本及图纸档案资料; (7)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运输船舶); (8)船舶正侧彩照2张(3R)。 办理依据:《广东省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工作规定》 办结时限: 1、出户:当天 2、入户:检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船舶检验证书。 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计费标准》(1998)及省船检局有关规定。
望采纳
船舶买卖能从银行办理吗?
船舶交易流程
一、船舶转让申请
船舶转让方需提交如下要件,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未注明原件的,复印件也可。下同)。
(1)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
(2)船舶国籍证书;
(3)船舶检验证书;
(4)船舶所有人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若船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还需提交船舶经营人法人营业执照。
(5)国资船舶还须提交同意出售的售船批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船舶转让申请审查
上海航运交易所对所提交的船舶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材料要件齐全的转让船舶予以登记,对缺少要件的转让船舶不予登记,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名称。
三、船舶交易服务
根据船舶转让方的要求,开展相关的船舶交易服务:
1、交易挂牌
交易信息通过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中华船舶交易网)、航交所电子显示屏等对外公开挂牌,向社会发布船舶转让信息。挂牌内容以《船舶转让申请书》记载内容为主。
2、受让申请受理
意向受让方向上海航运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并填写《船舶受让申请书》:
(1)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船舶交易委托合同》。
依据船舶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船舶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3、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招投标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转让方要求进行下个周期的挂牌或摘牌。
4、签订交易合同
船舶卖出方和受让方可选择船舶交易范本合同或其他合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船舶交易合同》,并留存上海航运交易所一套正本合同。
四、交易公示
按有关规定需要公示的船舶在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上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愿申请公示的船舶公示时间可自行确定。
公示期间,社会反映船舶转让信息有疑义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的,交易服务机构负责对该船舶转让信息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通报海事/航运管理部门及相关方。
五、交易审核
签订合同后,船舶交易双方提交或补充下列材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
若已注销,需提供注销证明(原件);
(2)船舶国籍证书;
(3)船舶检验证书;
(4)船舶交易合同(原件)和船舶交接证明(原件);
(5)买卖双方营业执照;
(6)进口船舶需提供外经贸委机电办允许进口的批文及海关报关文件;
(7)买卖双方单位税务登记号;
(8)买方已向卖方支付船款的银行凭证;
(9)其他的合法文件。
上海航运交易所对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予以审核通过后,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填写《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并经船舶交易双方和上海航运交易所盖章确认。
六、交易结算
根据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协议要求,上海航运交易所可代为其办理交易船款的结算业务。
七、出具交易凭证
船舶转让方按规定交纳鉴证费,并领取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具的船舶交易统一发票、交易服务费发票和《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
八、办理变更手续
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持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具的船舶交易统一发票和《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前往海事管理部门办理船舶过户登记手续,向航运管理部门办理《营运证》或国际航行船舶备案登记。
内河发生的船舶租用、船舶碰撞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等等是否属海事法院管辖?大神们帮帮忙
这个规定我看过,它并没有区分海船和内河船,也没有讲多大的船舶,让我一头雾水。比喻我们这里一条小河的渡轮和一艘载人的小机动船发生碰撞,难道也由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吗?我们这是湖南省,离武汉很远。这里的海事是不是广义的海事(含内河运输),并不单指《海商法》意义上的海事对吗?我们这里没有海,却有地方海事局。是不是海事法院审理的案件并不要求都依《海商法》、《海诉法》来审理,内河发生的案件就适用其他法律来审理,比如适用交通部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查看原帖
那有500吨左右二手海船价格在二十万以下有吗?
我专门做船舶价格评估的。 一.2000载重吨散货船分内河船舶和沿海船舶,价格至少相差20%以上,有的相差60-70%,不知楼主问的是海船还是内河船。 二.二手船的价格,与船龄有很大关系,不知楼主需要几年船龄的二手船。 三.以下价格可以给楼主一个建...8789
船舶办理变更需多少钱
这个问题和你的船舶的大小,以及办理登记的海事局有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从2015年1月1日 起,直属海事局对于1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和500总吨以下的海船免征船舶登记费。地方海事局执行的时间可能会稍晚些,因为需要省级财政、物价部门发文确认。
关于《湖南船舶交易市场》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