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禁止异地休渔。(2)严格钓具渔船管理。(3)加强活鱼运输船管理。(4)严禁冰鲜杂鱼交易。(5)严格捕捞许可审批。(6)明确渔船过户期间监管责任。
法律依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二、伏休要求
(一)禁止异地休渔。所有休渔渔船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严禁跨省休渔,确需省内跨县、跨设区市区域修船的,必须经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业执法机构确认同意,报设区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停泊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防御台风异地避风的渔船,在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后,应及时回船籍港休渔。
(二)严格钓具渔船管理。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实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
(三)加强活鱼运输船管理。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核实辖区活鱼运输船有关情况,报设区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活鱼运输船应当严格执行进出渔港报告制度,严禁运载捕捞渔获物。
(四)严禁冰鲜杂鱼交易。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冰鲜杂鱼交易。对发现涉黑涉恶的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五)严格捕捞许可审批。伏休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六)明确渔船过户期间监管责任。渔船发生过户,但尚未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渔船监管仍由转出方船籍港所在地履行监管职责;已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由转入方船籍港所在地负责。
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扣减与伏季休渔相关的渔业补贴。
休渔期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一、2022休渔期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1、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2、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3、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东海和南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4、小型张网渔船从5月1日12时起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休渔结束时间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二、2022各地禁渔期时间
1、南海休渔期
开始时间:2021年5月1日12时
结束时间:2021年8月16日12时
今年南海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间禁止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渔船、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以及定置作业类型在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东海和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作业。
2、大连休渔期
开始时间:2021年5月1日12时
结束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时
大连市于2022年5月1日12:00至9月1日12:00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市沿海各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一律参加伏季休渔。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大连市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伏季休渔期间,实施船籍港管理。
3、福建省休渔期
(一)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二)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
(四)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4.威海休渔期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二)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5、江苏省休渔期
(一)休渔海域
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
(二)休渔时间
每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三)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四)配套服务
捕捞辅助船原则上执行最长休渔时间规定,即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综上可知,2022年5月1日12时起,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和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将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各地结束时间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