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组织机构
a) 成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管理网;
b) 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二、 管理制度
a) 制订本单位的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正式颁布;
b) 制定压力容器操作规程、检修规程;
三、 安全管理:
a) 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领取使用证(注册登记),及时更新压力容器技术台帐内容;
b) 及时整理和审查压力容器的制造和安装原始资料。对于原始资料不全的设备,制订质量检验计划并落实。
c) 各种运行维护和检修记录完整,有事故和缺陷记录,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有防范措施并落实;
d) 压力容器停用设备按要求办理停用手续,报废设备按要求办理注销手续,停用设备恢复使用前应办理检验和投用手续:
e) 按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检修工作,制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超水压试验计划,以及安全阀定期校验和排气试验计划,检验(校、试验)报告的内容完整,结论准确。
f) 在用容器停用后重新启用,容器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评估,评估报告是否完整,结论是否明确,是否按规程办理了手续。
四、 人员资质:
a) 压力容器运行、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b)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超期、超项的违纪现象,按证件上项目开展工作,
五、 设备状况:
a) 现场检查设备铭牌完整:编号和标识齐全、清晰,符合规定;
b) 各种保护装置安全阀、压力、水位保护等正常投入;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特征包括哪些
a) 基于安全需求原则:组织机构应根据其信息系统担负的使命,积累的信息资产的重要性,可能受到的威胁及面临的风险分析安全需求,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确定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遵从相应等级的规范要求,从全局上恰当地平衡安全投入与效果;
b) 主要领导负责原则:主要领导应确立其组织统一的信息安全保障的宗旨和政策,负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组织有效安全保障队伍,调动并优化配置必要的资源,协调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部门工作的关系,并确保其落实、有效;
c) 全员参与原则:信息系统所有相关人员应普遍参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并与相关方面协同、协调,共同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d) 系统方法原则: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识别和理解信息安全保障相互关联的层面和过程,采用管理和技术结合的方法,提高实现安全保障的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e) 持续改进原则: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反馈过程,贯穿整个安全管理的生存周期,随着安全需求和系统脆弱性的时空分布变化,威胁程度的提高,系统环境的变化以及对系统安全认识的深化等,应及时地将现有的安全策略、风险接受程度和保护措施进行复查、修改、调整以至提升安全管理等级,维护和持续改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f) 依法管理原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体现为管理行为,应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主体合法、管理行为合法、管理内容合法、管理程序合法。对安全事件的处理,应由授权者适时发布准确一致的有关信息,避免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g) 分权和授权原则:对特定职能或责任领域的管理功能实施分离、独立审计等实行分权,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所带来的隐患,以减小未授权的修改或滥用系统资源的机会。任何实体(如用户、管理员、进程、应用或系统)仅享有该实体需要完成其任务所必须的权限,不应享有任何多余权限;
h) 选用成熟技术原则:成熟的技术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采用新技术时要重视其成熟的程度,并应首先局部试点然后逐步推广,以减少或避免可能出现的失误;
i) 分级保护原则:按等级划分标准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实行分级保护;对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大型信息系统,确定系统的基本安全保护等级,并根据实际安全需求,分别确定各子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实行多级安全保护;
j) 管理与技术并重原则:坚持积极防御和综合防范,全面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立足国情,采用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管理科学性和技术前瞻性结合的方法,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达到所要求的目标;
k) 自保护和国家监管结合原则:对信息系统安全实行自保护和国家保护相结合。组织机构要对自己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负责,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形成自管、自查、自评和国家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保障国家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