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蚂蚁集团的招股说明书中,有两个数据很显眼。
一个是微贷科技平台在蚂蚁集团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中的营业收入占比;
一个是微贷科技平台的业务规模细分情况。
11月2日, 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对注册资金本下限、单户贷款余额、资金用途等均提出明确要求。
其中,对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方面,要求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在贷款金额方面,要求个人单户网络小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1/3;对法人或其他单户网络小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万元。
简而言之,对经营网络贷款业务的公司的要求变得更严格,同时也限制了贷款人的贷款额度。
花呗和借呗的运营主体分别是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前者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都是120亿元;后者也就是借呗的运营主体,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只有40亿元,没有达到“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此文件的发布,最直接影响到蚂蚁集团的,也许就是天眼妹前文提到的那两个数据了。
而未来走向如何,估计...又是一场波谲云诡的“大戏”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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