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的6~9月,政府有关部门对从事海洋捕捞作业的渔民实行2~3个月不同的休渔期,以此来保证海洋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与发育,形成海洋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黄海、东海和南海的休渔期分别始于每年7月1日、6月15日和6月1日,时间分别为2个半月、3个月和2个月 我国海区伏季休渔制度简介 我国自1995年起在黄海、东海2大海区,自1999年起在南海施行2个月至3个月的禁渔期以来,这3大海区连续实行伏季休渔制度至今,为缓解过多渔船和过大捕捞强度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遏制海洋渔业资源衰退势头,增加主要经济鱼类的资源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育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伏季休渔保护了主要经济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渔船在休渔期间也节约了生产成本,休渔结束后渔获物产量增加、质量提高。 2004年伏季休渔的具体安排为: 东海、黄海:北纬35度以北海域,休渔时间为7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北纬35度至26度30分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桁杆拖虾暂时除外)和帆张网作业;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 南海: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 闽粤交界海域:按农业部有关要求,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的闽粤交界海域,每年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除执行东海、南海有关休渔规定外,所有灯光围网作业同时实行休渔。
2014年6月1日中午12时起,我国黄渤海、东海部分海域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休渔渔船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
我国海洋渔场在世界上占据重要地位,其中大陆架渔场几乎占世界已开发的大陆架渔场面积的1/4.黄渤海渔场、舟山渔场、南海沿岸渔场和北部湾渔场是我国的四大渔场,其中,以舟山渔场最大.我国海盐生产发展很快.现在,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盐田,盐田面积比建国初期有了大幅度增长.我国海盐总产量的85%集中在淮河以北的北方盐区.北方以长芦盐场最为著名,南方有海南的莺歌海盐场等.
故选:B.
什么是休鱼港?几月到几月是属休鱼港时期?
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休渔海域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作业类型,包含了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