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渔业船舶应有哪些标志?

时间:2021-10-08 21:08 点击:135 编辑:邮轮网

登记的顺序号。由5位数的数码组成。上述的要求系法定的,不 可或缺。依据上述规定,渔业船舶的名称如粤湛渔00198、浙舟渔 00188等。已取名的船舶要向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以取得其合 法性。

渔业船舶取得船名后,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部标写船名和船籍 港名称。船首两侧的船名从左至右横向标写;船籍港名称应在船尾部 中央从左至右水平标写。船名和船籍港名称的标写颜色为黑底白字, 如果船体漆的颜色与白色反差较大,也可以以船体漆的颜色为底色。

渔业船舶对船员配备有什么要求?

一般来说,渔船船员是指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包括职务 船员和经过专业训练合格的其他船员(非职务船员)两种。

职务船员主要是指驾驶人员、轮机人员、电机员、无线电人员。其 中驾驶人员包括船长和驾驶员(大副、二副、三副),轮机人员包括轮 机长、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无线电人员包括全球海上遇 险和安全系统无线电操作员、无线话务员。职务船员应持有相应类别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适任证书》;非职务船员从事 渔业生产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 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 船舶经营者不得雇用未取得相应的职务船员证书或者专业基础训练 合格证书的人员上船作业。渔船船员在渔船上服务的资历、专业训练 和体格检查等事项,应记载在船员本人持有的《渔业船员服务簿》上。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请选择遇到的问题

观点错误
内容与标题不符
内容陈旧
内容质量差
内容不够全面
已收到你的问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