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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是什么?

300 2024-01-04 13:09 admin

一、属地管辖是什么?

属地管辖原则是一个国际法上的概念,指采取确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即所在地还是所属国家有司法管辖权,肯定一方并排斥另一方的管辖权限。另外有属人管辖原则,属人兼属地的混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二、法院属地管辖原则?

属地管辖原则是指案件发生在哪里就是哪里官辖。它可以节当人力物力,减少开支,及时方便案件当事人和法院的工作。

三、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区别?

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的区别:

        属地管辖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管辖权的连接因素而形成的原则。换言之,只要这个案件当中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居所地在法院所在国,或者说这个案件的标的物在法院所在国,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能够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这个国家的法院就对这个案件取得了管辖权。

         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管辖的连接因素而行使管辖权的原则。换言之就是当事人双方当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具有法院所在国的国籍的,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有权管辖这个案件。比如说一个中国的公民在美国跟一个美国的公民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的签订地在美国,合同履行地也是在美国,同时合同的纠纷也发生在美国,根据属人管辖原则,由于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是中国人,所以中国法院也能够管辖这个案件。我国目前并没有采用属人管辖权原则,而是采用属地管辖权原则。

        简单来说,属地管辖是以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等来确定管辖法院,而属人管辖则是以当事人的国籍来确定管辖法院,这是二者最大的区别。

四、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冲突谁优先?

法律分析:属地管辖优先 。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 :

1、一项行为通常对行为地产生的影响最大 ;2、行为地所属国家对行为人的管辖通常最为有效。这里所说的行为地指的是行为发生地。当一项行为的结果地与发生地不一致时 ,应该是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结果地。

因为一项行为对发生地总是有影响的 ,所以 ,行为发生地也总是行为结果地或结果地的一部分。

五、普遍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谁优先?

属地管辖权优先于普遍管辖权。

其原因如下,

普遍管辖权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无论罪犯是哪国人、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其触犯了该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罪行,那么在该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如不引渡则应当行使刑事管辖权判处罪犯。

属地管辖权,又称行为发生地说,指凡是行为在一国领土内发生的就视为是该国领土内的行为,即可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强调行为发生的地点,?综合以上原则,结论为属地管辖权优先于普通管辖权。

六、我国的长途汽车是属地管辖吗?

我国的长途汽车是沿线都在管辖。

七、法律上什么叫属地管辖权?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八、属地管辖权和地域性的区别?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但是,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

地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属地原则的管辖根据是一个国家对什么有管辖权?

⑴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由于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一般要遵从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因此,一国的税收管辖权在征税范围问题上也必须遵从属地原则或属人原则。

所谓属人原则,即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所谓属地原则,即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

具体到所得税的征收,根据属人原则,一国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他们的所得来源于本国还是外国。

根据属地原则,一国有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取得这笔所得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

⑵ 根据国家主权行使范围的两大原则,我们可以把所得税的管辖权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①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②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③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⑶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现行税制来看,所得税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这种做法。

②仅实行地域管辖权。

即一国只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其中包括本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但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不行使征税权。

③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目前主要是美国采取这种做法。

⑷ 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都规定有判定纳税人居民身份的明确标准,包括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和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①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A住所标准。

住所(domicile)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当一国采用住所标准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凡是住所设在该国的纳税人即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B居所标准。

居所(residence)在实践中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C停留时间标准。

许多国家规定,一个人在本国尽管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个所得年度中他在本国实际停留(physical presence)的时间较长,超过了规定的天数,则也要被视为本国的居民。

②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A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

即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登记组建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以及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该标准又称为法律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即凡是法人的管理和控制机构设在本国,无论其在哪国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即凡是总机构设在本国的法人均为本国的法人居民。

这里的总机构,也就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所或主要办事机构。

D选举权控制标准。

即法人的选举权和控制权如果被某国居民股东所掌握,则这个法人即为该国的法人居民。

⑸ 需要注意的事,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要对本国居民的国内外一切所得征税,从纳税人角度看,这时该国的居民不仅要就其国内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而且还要就其外国来源的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

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又称全球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

十、我国刑法对属地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1、属地管辖是指只要犯罪行为(包括犯罪实行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发生在我国领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内,我国都有管辖权。

2、在我国的船舶、航空器、钻井平台发生的犯罪行为,我国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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