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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老总(中船重工老总是谁)

时间:2022-12-04 19:12 点击:265 编辑:邮轮网

1. 中船重工老总是谁

704厂是从事船舶特辅机电设备与系统的应用研究、设计开发和总成的单位。

七○四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立与1956年11月。总部位于衡山路10号。中船重工704研究所拥有试制工厂、产业化基地、试验基地等多个地块。现有员工近900人,其中科技人员640余人,含正高级职称50余人、副高级职称150余人、中级职称230余人,17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1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省部级专家多人。

2. 中船重工 书记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厂原名武汉重工型铸锻厂,代号“471”厂。是中国造船工业和中南地区的铸锻中心,创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左右,筹建阶段属第一机械工业部船舶工业管理局,由船舶工作管理局武汉新厂联合筹备处负责,建厂领导工作由武汉市委、市人委派干部成立武东工业区建设指挥部、中共武东地区党委负责。第一指挥长张珉,党委书记申子谦。

3. 中船重工高管

据中国船舶集团官网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成立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近期,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在企业干部大会上宣布了中央关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雷凡培同志任董事长、党组书记,杨金成同志任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吴永杰同志任董事、党组副书记(保留中管企业正职待遇),冯永强、钱建平、孙伟、姜仁锋、杜刚同志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佳颖同志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吴晓光同志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贾海英同志任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上述人员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4. 中船重工副董事长

辽宁渤海造船厂后改名不让船重工,始建于1954年,位于中国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区为中国最大的造船厂之一,是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辖骨干造船企业之一,工厂已开发建造各类船舶一百四十多条,1994年获准对外开放,1996年获自营进出。孔经营权开放后,先后与德国,美国,新加坡,加拿大等国客商签订出口造船协议,50年代以生一般潜艇为主。

5. 中船重工集团前老总叫什么

1、中国三大造船厂是大连造船厂、上海江南造船厂、广州造船厂。

2、大连造船厂: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资产817亿元,是国内规模最大、建造产品最齐全、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船舶总装企业之一,也是拥有军工、造船、海洋工程、修船和重工五大产业的综合企业集团。大船集团是国内最早建造10万吨级以上船舶和出口船舶的企业,是国内唯一拥有从千吨级、1万吨级、3-10万吨级直至三十万吨级各级船舶专用建造设施的船厂,可以满足从驳船、拖船、渔船、军船到货船、集装箱船、化学品船、滚装船等各类别船舶,以及FPSO、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各类海洋工程装备的全系列建造需求。先后为国内外用户设计建造各种船舶3000余艘。

3、上海江南造船厂:指长兴岛造船厂,全称上海江南长兴造船厂,隶属于上海江南造船集团(简称中船集团),前身是上海江南造船厂,于2008年6月3日正式告别故土乔迁长兴岛。年造船生产能力450万吨,共有3条造船生产线。它是我国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造船基地。

4、广州造船厂:广州造船厂(简称广船)成立于1954年8月1日。1971年4月28日,第一艘南海“051”型战舰建成下水。1972年11月、1973年1月,“051”型1号舰先后在广州珠江口和湛江南海海域航行10个航次,总计航程2831海里,进行了各种项目试验。1974年6月30日,“051”型1号舰(舰身舷号160)在广州造船厂正式建造完工,交付海军南海舰队服役。至1987年,广州造船厂共建造了5艘“051”型驱逐舰。“051”导弹驱逐舰的制造,标志着广州造船工业技术和国防工业已具备现代先进科学技术生产水平。

6. 中船重工老总什么级别

中船重工是很好的国企,但是不是最好的国企不能一概而论。

中船重工拥有中国最大的造修船基地,集中了中国舰船研究、设计的主要力量,有3万多名科研设计人员, 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50多个大型实验室,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能够按照世界知名船级社的规范和各种国际公约,设计、建造和坞修各种油船、化学品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滚装船、LPG船、LNG船及工程船舶等,并出口到世界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形成年造船能力500万吨。

7. 中船重工老大

中船集团全称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员工31万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是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

2019年11月26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并举行揭牌仪式。2020年4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名单。2021年4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其全国工人先锋号。2020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

8. 中船重工老总或判死刑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 则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4]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9. 中船重工集团董事长是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是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工)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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