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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间改造需要招标吗?

151 2023-12-20 22:00 admin

一、企业车间改造需要招标吗?

企业车间改造是需要招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车间改造一般都是比较大型的工程,改造的内容及经费、施工组织等都达到了需要招标的条件,必须按照项目或工程招标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

企业车间改造通过招标可以获得较优的方案,较为经济的价格,同时可以避免一些违规现象,对企业是非常有利的。

二、旧房改造招标投标流程?

招标: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6、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投标:

1、投标函;

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4、投标价格;

5、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6、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三)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四)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三、农村门面改造需要招标吗?

农村门面改造工程需要看资金来源,如果是国有资金,而且投资规模比较大的话,是需要招标的。

四、小区暖气改造招标违法谁管?

小区暖气改造招标违法的问题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监管和处理。具体来说,取决于所在地区的管辖范围和法规,可能会有以下机构负责监管和处理违法行为:

1. 地方城市规划、建设或房地产部门:这些部门可能负责监管和管理小区建筑工程,包括暖气改造项目。他们可以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市场监管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些机构负责监管市场经济活动,包括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果涉及违法违规的招标行为,他们可能会介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3. 监察部门或反腐败机构:如果涉及贪污、受贿或其他腐败行为,监察部门或反腐败机构可能会介入,并对相关行为进行调查和追究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管辖机构可能因地区而异,也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如果您发现小区暖气改造招标存在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咨询,他们将能够提供更准确和具体的指导。

五、卫生间改造需要招标吗?

如果是楼宇卫生间改造一般需要招标或者直接指定。如果个人家庭卫生间改造,直接找装修单位就可以。

六、城中村改造招标什么意思?

就是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招标引入合作企业,因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是村委,而村委无论从资金实力和开发经验都不足以独自组织城中村改造,所以必须引入有经验有实力的开发商进行合作,与合作方共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组织村民签约,拆除旧建筑,规划建设新社区。

七、小区监控改造招标需要什么材料?

小区监控招标应该是要发招标公告,按照招标文件里的要求去准备投标资料,一般要有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近几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人的人员配备、投标报价、施工方案、优惠条件等内容。

八、单一改造主体招标操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有以下改造情形,且在开展前期工作阶段,需要引入前期服务商的,适于本操作指引。

(一)更新单元需引入市场主体对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上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进行改造;

(二)更新单元范围内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混合,需引入市场主体实行整体改造;

(三)莞城街道内单片城市更新单元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亩,经论证确有改造必要且满足改造条件的,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实施;政府主导改造、“工改工”、公益性改造及其他市政府特别批准的更新单元不受面积限制。

第二条  莞城街道办事处可选择以下方式开展前期工作:

(一)莞城街道办事处自行实施;

(二)莞城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下属企业实施,受委托企业可参照政府采购程序与相关专业机构或综合性开发企业合作开展前期工作;

(三)莞城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综合性开发企业作为服务商开展前期工作;

(四)拆除重建范围主要为集体土地的更新单元,莞城街道办事处确定更新单元范围后,可授权土地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含经联社、合作社)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公开招引服务商开展前期工作。

第三条  莞城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或委托集体经济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的,由我街道城市更新办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分局、规划所负责对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进行指导,农资办、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分局、拆迁办、财政分局、宣教文体局、交通分局、卫计局、房管所、土地储备中心、招投标服务所、司法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党政办、法制办、各社区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开展前期服务商的招引工作。

第四条  前期服务商需完成的前期工作包括:

(一)编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二)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

(三)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

(四)拟定拆迁补偿方案;

(五)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六)编报挂牌招商方案。

以上六项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2019〕29号)为准。视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改造范围内标图建库、土地房地产评估、地块包装、规划调整(含规划编制)、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国土空间规划(含土规、地类、三调用地调整)、用地指标规模申请、拆迁补偿、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可根据委托方需要纳入前期服务商服务范围内。地块包装、规划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指标等重要环节以政府发展方向为主导,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成果征求街道相关部门意见并报街道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城建小组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议。

在更新单元划定阶段,须优先落实专项规划中更新单元捆绑的公共设施,包括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设施、福利设施、公用设施及道路交通设施。根据莞城发展定位,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用途的及以旧村改造为主的(即旧村用地面积占拆除范围面积的比例不少于80%)更新单元,用地贡献比例须符合省、市政策要求,需贡献的集中用地比例不低于拆除范围的15%。其他更新方向的、多种类型混合改造的、按控规实施的其他更新单元,用地贡献按市相关规定落实。

因实际开发需求对“单元划分”的界线进一步细分调整的,先启动的更新单元应落实单元划分中的主要公共设施。单元范围内无公共设施落实要求的,考虑捆绑单元周边的设施或预留设施备用地,提高规划设施可实施性。涉及居住的项目,优先捆绑落实小学、初中、社区中心等为居住人口服务的设施。多个更新单元同步实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莞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设施用地。

第五条  通过政府采购或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的,可以通过预询价方式确定前期服务商费用价格或底价。前期服务商费用按照“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处理,委托双方在服务协议中明确结算标准、结算时点、结算方式等内容。

(一)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的,采购或招标中需明确采购金额、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期限,并在协议中明确结算标准,前期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街道及相关部门作为委托、采购或招标主体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工作费用)全部由前期服务商垫支,经莞城财政分局核定后(提供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资料),按规定相应列入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时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的货币收益中,确认改造主体后,莞城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相关收益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前期服务商垫付的费用。

(二)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的,相关费用需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并报街道进行重大事项审查。前期服务商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服务商先行垫支(包含街道及相关部门、集体经济作为委托、采购或招标主体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工作费用),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并报街道进行重大事项审查后,按规定相应列入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时集体分配的货币收益中。确认改造主体后,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相关收益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前期服务商垫付的费用。集体经济组织在前期工作阶段提前开展拆迁补偿工作,可由服务商垫付补偿资金,但拆迁补偿协议应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签订,不动产权益人确认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三)如项目未能成功推进(包括但不限于拆赔方案出现反复以及挂牌招商出现反复流拍,而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等),前期服务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本指引实施之日起,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取前期服务商需统一纳入街道办事处监管,实行层级备案。除经批准签订项目前期服务协议外,集体经济组织不得自行与开发商直接签订项目“意向协议”、“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等合同,需按本规定选取前期服务商并完成前期工作后,按程序通过市公共资源平台以公开方式选择改造主体。

第二章  项目前期服务商准入要求

第七条  改造项目须符合省、市“三旧”改造的基本条件,必须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招引前期服务商。报名企业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两家及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报名。具体要求可参考以下内容:

(一)企业对省、市“三旧”改造政策具有一定的认知、理解与执行的熟悉程度;

(二)企业资信情况、注册资本、开发资质;

(三)企业开发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成功的整村改造经验或产城融合项目的开发经验,或具有与更新单元拆除及开发规模相匹配的城市更新开发经验);

(四)企业参与报名时,须提交服务事项计划书,注明工作服务事项及时间节点;

(五)服务时间一般为2年,涉及旧村改造的可延长至3年;

(六)纳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报名参与前期服务商招引工作。

第三章  街道办事处公开采购前期服务商的工作流程

第八条  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综合性开发企业作为服务商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编制公开采购招引方案。由城市更新办收集资料并编制公开采购前期服务商的招商方案,内容应包括:

1.采购方案,招引企业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明确资金来源、费用结算标准、结算时点、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2.更新单元相关图纸,明确单元改造范围;

3.拟签订服务协议;

4.对有意向参与招引前期服务商的准入要求及评分标准;

5.其它与前期服务相关的资料。

城市更新办根据招引方案规定的内容整理综合材料后,充分征求街道相关部门意见,各单位需从可行、合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出具纸质意见回复。城市更新办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上报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报批公开招引方案。城市更新办将通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招引方案上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议;更新单元面积超过500亩的,待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实施公开采购。该方案及相关资料经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或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形成正式的招引方案,由城市更新办牵头,招投标服务所协助按程序做好公开采购,财政分局做好监督工作。

(四)签订服务协议。由街道办事处与中标企业签订《服务协议》。

第四章  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的工作流程

第九条  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公开招引服务商,申请主体需为经联社或经济合作社,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就改造单元范围、改造单元基本情况、改造需求等请示资料,报城市更新办、规划所、自然资源分局、农资办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城市更新办牵头,充分征求街道相关部门意见,各单位需从可行、合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出具纸质意见回复。城市更新办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上报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并形成会议纪要,审核通过后上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议。

(二)进行民主决策。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对更新单元进行改造的,集体经济组织将公开选取前期服务商有关事宜,按省、市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或户代表大会表决,表决过程由农资办派人到场监督。各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项目改造工作小组,保证专人专职跟进相关改造事项。

(三)编制公开采购招引方案。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政府公开采购招引方案要求,编制公开招引方案,招引方案及资料应包括:

1.招引方案;招引方案应根据本操作规范明确服务商的具体工作内容、费用结算标准、结算时点、结算方式,服务年限等;

2.民主决策资料;

3.拟签订服务协议;

4.更新单元的相关图纸,明确更新单元改造范围;

5.拟招引前期服务商的企业资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服务经验、企业信用、服务计划书等);不得设定与完成前期工作关联不大的报名要求。

6.重大经济事项审查资料;

7.其它与前期服务商相关的资料。

以上资料提交城市更新办进行受理,由城市更新办牵头召开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

(四)报批公开招引方案。城市更新办将经审核通过的招引方案、审查意见、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上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议,500亩及以上的更新单元另行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发布招引公告,接受报名。集体经济组织在通过莞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完成前期服务商招引工作。集体经济组织就招引前期服务商有关事宜发布招引公告,招引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莞城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东莞日报》、村(社区)公告栏等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自然日。报名受理点为集体经济组织指定办公室。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农资办、城市更新办、社区会同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审查有关报名单位资格,由集体经济组织将审查结果3个工作日内回复相关报名单位。

(六)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集体决议选定前期服务商。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后可以直接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集体经济组织就报名企业的服务事项计划书提交股东代表审阅,并在报名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第一轮表决,若产生了超过三分之二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数的企业,则其确认为前期服务商,若未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出现,则选取投票数较多的前两家企业进行第二轮表决,第二轮表决投票数较多的企业确认为前期服务商。农资办需派员列席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做好录影录像。

(七)公示集体决议结果。集体决议结果在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莞城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村(社区)公告栏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

(八)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集体经济组织和中标企业签订《服务协议》,该协议需经由集体经济组织征询社区(村)法律顾问或法律服务机构意见后,呈送莞城司法分局作司法审查,签订后报城市更新办备案。莞城街道办事处、农资办按照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经济合同管理对服务协议的拟定、签署实施监管。服务协议有效期一般是2年,涉及旧村改造的可延长至3年,情况复杂的,经重新表决、审批后可按规定延长期限。

第五章  对前期服务商的考核工作

第十条  城市更新办应会同规划所、财政分局、农资办、集体经济组织对前期服务商服务期间工作进行考核:

(一)服务商自确认成为项目前期服务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同一社区内其他项目前期服务商的竞选(含联合体方式);同一服务商(含联合体方式)在莞城街道辖区范围内同时开展前期服务商相关事项的项目不得超过3宗(已完成前期服务工作的项目不计)。

(二)服务商每季度应向城市更新办报送服务项目的工作进度,城市更新办按照服务商上交的计划书的内容节点进行跟踪和督促。

(三)城市更新办制定相关前期服务商的年度考核办法,对考核不及格的前期服务商进行通报,并要求前期服务商在限时3个月内按计划书的内容节点进行整改,如逾期尚未整改到位的,则视为前期服务商未能按协议履行义务,停止执行相关服务协议,且5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参与莞城街道前期服务商招商事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指引未尽之处参照市相关规定执行,与市今后出台有关前期服务商的政策文件有所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以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由城市更新办负责解释。

九、国企要进行厂房维修改造,如何招标?

根据你问题的描述,你的这个项目应该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

首先从资金来源分析,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16号)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你公司属于国有企业,那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就是全部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的项目

其次是项目的性质分析,是厂房需要维修更新。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16号)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其中的工程项目是指: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第三从项目的规模分析,该项目的规模达到了2000万,虽然不知道里面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是多少,但是肯定是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16号)第五条的规定: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你的这个项目,不仅适用于《招标投标法》,还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如果你的项目属于以下情形,可以不采用招标的方式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符合法定条件可不招标或招标失败后依法不再招标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如果你的项目有以下情形,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而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十、英林村旧村改造什么时候招标?

2022年3月5日上午,英林镇镇区更新改造项目指挥部成立暨动迁人员入驻动员会召开。

英林是晋南辅城重镇,多年来群众对旧村改造呼声颇高,新一届镇党委政府到位后,积极响应群众呼声,深入分析“势能策”后,决定启动城镇更新改造,这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镇级项目。据悉,镇区更新改造涉及“四中心一片区”,即英林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中心卫生院、养老中心和英林村旧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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