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专项扶持力度 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从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1.5亿元,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升级改造、宣传推介、文化惠民活动等,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提前兑付奖励补助资金,对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包机奖、邮轮(游船)奖等奖励,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推动文化旅游提质增效
支持创建首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对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在建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支持。对从业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支持在职导游员参加职业晋级考试,对通过本年度中、高级导游晋级考试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鼓励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灵活采取多项措施 挖掘文旅市场发展潜力
强化金融扶持,加强银行与企业之间对接,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金融服务。整合省市县三级资金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提前启动2020年农村电影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开展“第四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山东人游山东”等活动,促进文化旅游市场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统筹利用文化旅游资源 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加大对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制作及发行放映单位扶持,对乡镇影院实施特别奖补,对反映疫情事迹的出版物、影视剧、舞台剧、纪录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给予奖补,对疫情期间免费向公众提供线上影视、演出、娱乐、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服务并取得较好市场流量的产品予以奖励补助,鼓励文化企业开展公益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文化旅游企业主动提供服务 关爱一线防疫人员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旅行社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在省内团队游的,省财政按照每人50元标准给予补助,并鼓励A级旅游景区年内向医护人员免费开放,各市给予一定奖补。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完善有关配套措施,加大统筹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支持政策落实落地,推动文化旅游市场快速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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