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区别?
破产重组指重新组合再谋发展,破产清算则彻底倒闭。
二、破产重组的利弊?
2006年破产法规定的破产重整制度促成了我国破产法律价值观的历史性变化,使之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朝着挽救债务人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方向转化,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建立在债务人再生的基础上,力图保留企业营运价值,使债权人能够得到比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更为有利的清偿结果;同时,通过债务人企业产权、资本结构、经营战略和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调整,消除破产原因,摆脱经济困境,获得重生。
但破产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且需要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通常都是以年来计算,即意味着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控制是相对较弱的,特别是当债务人的投资人/上级主管单位提出重整时,债权人的知情权、控制权更是被削弱,承担的风险更大。
三、国企破产重组条件?
条件是: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二、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三、出资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四、什么叫破产重组?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
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有机结合的,是避免企业破产并给以复兴的机会。
五、什么是破产重组?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
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有机结合的,是避免企业破产并给以复兴的机会。
六、甘肃银行破产重组?
4月10日,人民银行在举行的一季度金融数据发布会上,对近期甘肃银行股价闪崩后续的情况作出回应。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表示,甘肃银行的股价波动和日常经营没有直接联系,大股东和甘肃省有关企业采取战略合作,现在股价保持了平稳。受股价事件影响,甘肃银行个别网点出现排队取款的现象,经过解释后此类现象消失。对于甘肃银行的改革重组,甘肃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有关方面正在推进,估计很快有进展。
4月1日,甘肃银行(02139.HK)若干股东质押H股被强制出售,导致股价闪崩单日跌逾43%,引发市场关注。
当日晚间,该公司发布公告回应称,该行董事会获悉若干股东为了其本身的融资目的,将其持有该行的H股质押予多家金融机构,为履行相关融资安排下的义务,该等股东已质押的该行H股被强制出售,继而导致该行H股股价及交投量于4月1日有较大幅度波动。
公开资料显示,甘肃银行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是甘肃省第二家省级地方法人银行,注册资本为34.86亿元,总部设在甘肃省兰州市。2018年1月18日,甘肃银行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成为西北地区首家港股上市银行。
对于中小银行风险处置问题,黄晓龙表示,甘肃银行是个案,目前我们国家中小银行总体比较稳健。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对中小银行的运行密切监测。从央行的评级来看,4005家中小银行中,评级在7级以上有3400多家,大部分运行良好。从资本水平来看,3400家的资本充足率在10.5%以上,2300多家的资本充足率在13%以上,从监管上实行了比较审慎的拨备和资本储备,中小银行总体是稳健的。但是确实有532家风险比较高的,这些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规模比较小,历史负担比较重。但是风险是可控的,高风险机构数量在下降。”黄晓龙说。
近年来,央行关注存款的保障问题,2015年出台了存款保险条例,条例的核心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存款进行充分的保障。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老百姓的存款有充分保障的。在部分农村偏远地方或者金融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方,有时有谣言或者风险事件,会引发大家对银行的猜测,还有由于人们对存款保险方面的制度还不了解,所以下一步央行也在增加公众的认知。”黄晓龙解释称。
七、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破产重整与重组区别:
1.性质不同。破产重整是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
2.形式不同。破产重组指的是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在债务人现有财产的范围内,实现多数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分配和债务了结。
3.作用不同。破产重整制度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八、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区别?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重组与重整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行救助的一种措施。由于两者称谓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两者也存在本质差异,如法律依据、程序、参与主体、效率等各方面均有本质区别。
1、定义不同
(1)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
(2)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律明确规定。
2、自主性不同
(1)重组,由于没有法律框架约束,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协商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比如,谈判的时间、债权人的清偿率等等,均是自由确定的,没有法定约束。
(2)重整,由法院主导,属于法庭内的重整,受到法律框架的约束。比如债权人的清偿顺序,重整时间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
3、司法保护程度不同
(1)重组,由于不是法律程序,不存在司法保护的情形,比如,无法有效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
(2)重整,法律提供了一定的司法保护。比如,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阻止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限制取回权人行使取回权,限制企业股东行使股权等等。
4、成本不同
(1)重组,由于不是法律程序,不存在法律成本。
(2)重整,破产重整程序属于诉讼程序的一种,必然存在一定的法律诉讼成本,但同时也有收益。
九、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哪个最好?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在处理破产情况时采取不同的方式。
破产重整是指在一个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进行内部改革和重组以恢复经营能力。债权人和公司可以达成协议,通过减少债务、延长偿还期限或其他方式来重组债务,以便使公司能够继续运营。
破产重组是指在一个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将其资产进行清算来偿还债务。破产重组通常发生在公司财务状况无法逆转的情况下,即公司无法找到有效的内部改革和重组方法来重新恢复经营能力。
最好的选择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公司仍有潜力恢复经营,并且与债权人可以达成有益的协议,那么破产重整可能是更好的选择。然而,如果公司已经面临无法逆转的财务状况,无法找到有效的重组方法,那么破产重组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重要的是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潜在的重组前景以及债权人的立场。在确定最佳选择之前,最好咨询法律和财务专业人士。
十、破产重组失败多久拍卖?
通常从破产到执行拍卖,中间有经过评估、委托拍卖等阶段,时间不短于半年。
通常到拍卖结束,拍卖款项分配完结,至少要一年。
这个是有好多过程和法律程序的,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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