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江海事局船舶违章查询
为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秩序管理,优化黄浦江通航环境,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对黄浦江水域实施均衡船舶流的交通管理并加强防治污染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应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海事发布”或上海海事局官网提前至少4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填报船舶动态,并服从海事主管机关交通组织:
(一)自长江段水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填报预计通过101号灯浮的时间;
(二)自黄浦江闵行发电厂上游水域下行的船舶填报预计通过闵行发电厂的时间;
(三)黄浦江始发或自支流进入黄浦江干流的船舶填报开航时间或拟进入黄浦江干流的时间(在同一码头移泊的船舶除外);
(四)黄浦江内港作船、游览船、游艇、客渡船等港内船舶实行每日一次填报(24小时内无动态计划则不需填报),如经101号灯浮下行或经闵行发电厂上行后超过4小时,重新进入黄浦江则需按要求填报;
(五)黄浦江过境船舶、港内船舶自行填报;拟进黄浦江靠泊船舶由拟靠码头单位根据作业计划代为填报,但需经船方确认。
二、为妥善缓解吴淞低潮时前1小时至后2小时通过黄浦江101-107号灯浮间水域上行的船舶流量高峰造成的通航压力,按照“保峰控流、错峰分流”原则,对黄浦江船舶流实施控流分流措施:
(一)吴淞低潮时前1小时至后2小时主要为小型船舶通过101号灯浮上行时间,大型船舶、危险品船应当避开此时段通过101号灯浮进入黄浦江;
(二)吴淞高潮时前2小时至吴淞高潮时主要为大型船舶通过101号灯浮上行时间;
(三)黄浦江乘潮上行船舶航速不得低于4节,且前后船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同向小型船舶不超过2排并排航行。
三、船舶在黄浦江水域航行、停泊,应当配备船舶防污染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工作,严禁违法排放各类船舶污染物。对发现未依法配备和正常运行船舶防污染设备、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船舶污染物、偷排污染物的船舶,海事主管机关将通报港口企业暂停货物装卸作业。
四、本通告所称黄浦江水域,是指从吴淞口灯塔至浦东界标的连线与闵行发电厂上游边界至巨潮港上口连线之间的通航水域。
五、本通告所称大型船舶是指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小型船舶是指3000总吨以下船舶。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由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诚信管理、禁止进港、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违法记分等措施。
七、本通告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1号)同时废止。
2. 长江船舶违章怎么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3月1日实施
历经三次审议,长江保护法来了!第六十五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长江保护法》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九章,多项内容对化工园区、化工厂有了规定。让我们来看看,影响化工行业的条款有哪些?
01
该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该法要求对磷矿、磷肥生产集中的长江干支流,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
02
该法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相衔接,加强对长江流域船舶、港口、矿山、化工厂、尾矿库等发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长江流域信息共享系统。
03
该法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长江流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控。
04
该法还规定,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
05
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沿河湖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矿山、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
违法条款
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长江流域磷矿开采加工、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含磷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3. 长江船舶动态查询
分为三类航道等级,第一段3000吨以下都可以,第二段2000吨以下,第三段1000吨以下。
长江可通行航道 全线都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航道标准。航道等级不完全固定,南京以下常年可通航3万吨级海轮,芜湖、武汉、宜昌、宜宾以下常年可分别通航5000吨级、3000吨级、2000吨级和1000吨级船舶,汛期通航能力会提升。
4. 长江海事局船舶违章查询电话
长江船员考试中心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科香港路8号附近(东北方向32米左右)。 交通指引 长江船员考试中心附近的公交站: 苗栗路香港路口、三阳路、京汉大道交易街、台北路台北一路、台北路解放大道口、胜利街车站路、京汉大道大智路、中山大道一元路、京汉大道公安路、黄石路、香港路儿童医院、解放大道西马路、京汉大道三阳路、中山大道黄兴路、香港路苗栗路、台东路熊家台。 长江船员考试中心附近的公交车: 533路、553路、706路、68路、24路、502路、559路、598路、801路、711路、581路、622路、290路、522路、60路、38路、526路、313路、402路、520路、588路、608路、707路、727路、534路、35路、726路、605路、807路、电车3路、508路、551路、615路、802路、808路、524路、532路、549路、712路、601路等。 打车去长江船员考试中心多少钱: 武汉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8元、起步距离3公里、每公里1.4元、无燃油附加费。
5. 上海海事局船舶违章查询
各航运单位、院校、船员个人: 为了切实解决各航运单位、院校、船员个人因各种原因将船员证书遗失后挂失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证书遗失后公告作废的效果,更好地为航运企业和船员个人提供优质服务,我局近期将在上海海事局网站上开设海船船员证书遗失公告栏,为广大船员提供各类海船船员证书遗失公告声明作废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在我局申请遗失补办的各类海船船员证书、合格证、海员证等。
二、受理部门:局政务受理处。三、申报材料: (一)《船员证书遗失声明申请单》与下列补办证书材料一并报送; 1、工作单 ;2、申请表;3、体检表;4、照片;5、身份证(复印件)。(二)若因海上交通事故造成证书灭失的,须递交主管机关出具的海事报告。四、刊登栏目:船员管理处将各类海船船员证书、合格证、海员证等遗失信息在上海海事局网站最新公告栏和船员管理(相关公告)上予以刊登6. 江苏船舶违章查询
具体还要看船舶的检验。
海船:
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
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
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
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4年以上;
淡水船:
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
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
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
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其中黑龙江水系的特别检验29年以上,强制报废39年以上);
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5年以上(其中黑龙江水系的特别检验29年以上,强制报废39年以上)。
7. 长江海事局船舶违章查询网
长江流域3家直属海事局(上海、江苏、长江海事局)和11家(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河南)省(市)地方海事局在武汉召开海事管理机构联席会议,确认14家海事机构将实现联动执法,此举标志着长江黄金水道海事管理联动机制正式启动。
8. 长江海事局官网船舶违章
在长江岔河钓鱼是违法的。
现在正处于长江禁渔期,长江的支流岔河按要求也处于禁渔期,在长江及长江的支流岔河进行如何形式的捕鱼活动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每个人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在长江及长江的支流岔河进行如何形式的捕鱼活动。
9. 长江海事局船舶违章查询官网
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的直属正司级行政单位,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指导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工作。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办理港口对外开放的有关审批工作和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承担水上搜寻救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的有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港口国”及“沿岸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八)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有关管理工作;受部委托,承担港口建设费征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九)承办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长江船舶违章信息网
考进江证书就可以了。
如果是涉及内河,就要考内河证书了。都不难。比甲类三副简单多了。详情考试时间报考咨询当地海事局,一般都是上海海事局 南京海事局考。11. 船舶违章查询系统
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是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者缺乏应有的驾驶技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船舶碰撞、自沉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因此,海事部门对此类违章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近年来,随着执法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机制的日趋成熟,对无证驾驶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今后,无证驾驶人员面临的不仅是罚款,还有可能被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