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手做船舶机务
轮机工程主要是海上船舶轮机管理的!说白了就是船员!船舶与海洋工程是主要是陆地上工作!和船舶~海洋相关的工作!不上船工作!
轮机工程的以后上船(比较辛苦)不过待遇很好以美金算工资船舶与海洋工程主要是设计船舶的船体这个专业很吃香本科生出去待遇也挺好的
2. 新手做船舶机务工作
老办法都是那一套,哪个企业都会用,但是都不好用,要不你也不能上这来问了。
现在流行使用船舶机务管理系统,你可以到网上查查,比较好的应该是瀚科机务管理系统,里面有针对物料管理的功能,比较实用。希望对你有帮助。3. 船厂机务是做什么的
轮机工程技术和轮机工程这两个专业是有区别的,轮机工程技术是专科专业,而轮机工程是本科专业。两者在学制、课程、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上是有差别的。我们来分享一下您提出的轮机工程技术的相关问题。
轮机工程技术,招生院校不多,主要是高职院校,一般学制三年,毕业是专科学历,没有学位。这个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符合《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要求,掌握机械原理、船舶动力装置和轮机系统的基本知识,具备对船舶机电设备的运行、检测、调试、保养和维修能力,从事主推进动力装置 3000 kW 及以上船舶三管轮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校期间除学习轮机工程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管理、船舶电气设备、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轮机自动化等课程外,还要进行海员基本安全、高级消防、精通急救和精通艇筏专项训练,金工工艺、动力装置拆装及操作、船舶电工工艺与电气设备、电气与自动控制等实训。 在航海运输、船舶修造等企业进行实习。在校或工作中取得装配钳工(中级) 机修钳工(中级) 船舶钳工(中级) 船舶管工(中级) 焊工(初级、中级)等职业资格证书。
学生经过学习训练要具备轮机安全值班、船舶机电设备运行工况的检测、调试、船舶机电设备进行使用保养和维护修理、较熟练的轮机英语听力会话、阅读理解和业务函电、人员管理和技术设备管理、应急设备操作与维护能力、识别应变信号和使用船内通信等能力。
这个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海洋运输、船舶修造及海事管理等行业的船舶机电技术管理领域,从事轮机操纵与管理、船舶机电维修,船舶监造、船舶检验、船舶机务及航运安全管理等工作。就业率较高,薪酬较为丰厚,但不足就是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在船上时间较长。这个专业只招男生。
4. 船舶机务管理经验之谈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员配给、管理;
(五)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六)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 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资质
第五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第八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要求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规定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由其转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实有关证件,确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的有效性后,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筹建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筹建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筹建批准文件;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同意筹建船舶管理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完成筹建,但在筹备期间,不得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开业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开业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报交通部备案;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变更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后,方可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领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在开业前十五日内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送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扩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十日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管理经营人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歇业或者停业,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签定船舶管理合同后,应将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类型、总载重吨、船籍港,及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的名称、住所等情况报所在地和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船舶管理经营人管理而改变。
第十九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所管理的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必须接受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价格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妨碍公平竞争;
(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回扣,承揽船舶管理业务;
(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四)允许不具备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一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业务统计资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船舶管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安全、船舶污染水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有关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接受船舶管理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必需的凭证、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开业后达不到规定经营资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船舶管理业;
(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备案手续;
(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5. 船舶机务是做什么的
船机制造与维修 与 船舶制造与维修 是同一专业。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能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胜任现代化船舶机电设备设计、制造、维修、检验及其工程管理,从事造船、修船、船检及航运企业机务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专业课程:电工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船舶机械制造与修理工艺学、船舶电器设备、船舶动装原理、计算机辅助船机设计、轮机自动化等。
实习及就业:学院配备齐全的设备。毕业后可到船舶检验、船舶制造与维修企业,从事船舶机电设备检验、安装、使用、调试和维修及技术管理等工作。
6. 新手做船舶机务员怎么样
上海人才职业目录(2021版)
序号 职业 序号 职业
1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32 磨工
2 电子产品制版工 33 镗工
3 印刷电路制作工 34 电切削工
4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35 锻造工
5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36 金属热处理工
6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37 模具工
7 信息通信网络动力机务员 38 压缩机操作工
8 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39 起重工
9 药物检验员 40 工业废水处理工
10 化学合成制药工 41 冲压工
11 药物制剂工 42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12 生化药品制造工 43 电机制造工
13 金属船体制造工 44 机床装调维修工
14 船舶机械装配工 45 仪器仪表维修工
15 船舶电气装配工 46 变电设备检修工
16 船舶木塑帆缆制造工 47 工程机械维修工
17 飞机装配工 48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18 航空发动机装配工 49 电梯安装维修工
19 飞机系统安装调试工 50 计量员
20 航空电气安装调试工 51 化学检验员
21 航空装配平衡工 52 试验员
22 飞机外场调试与维护工 53 无损检测员
23 汽车饰件制造工 54 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
24 汽车装调工 55 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
25 汽车生产线操作工 56 轨道列车司机
26 车工 57 动车组制修师
27 钳工 58 铁路线桥工
28 刨插工 59 牵引电力线路安装维护工
29 铣工 60 轨道交通信号工
30 焊工 61 汽车维修工
31 电工 62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7. 船舶机务面试技巧
广州机务工程部综合各方面,当属最好,她是你所列公司的领导单位。 工作强度,一线来说,深圳和海口居高,北京上海航班密度高,也不轻松
8. 修船机务是做什么的
船舶电气在远洋船上是电机员方向,轮机是轮机员方向,国内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有提倡机电合一,也就是为了精简人员,轮机员要兼顾电机员的工作.目前根据国际组织最新的倡导和一直以来各大型公司的坚持,船舶电机员还是要作为独立的工种保存.所以新开设船电海上专业. 这个专业毕业的时候如果是在海上就业,那么就是走电机员的发展.船上电机员不属于轮机部和甲板部的值班序列,平时应该是白天检修维护工作和应急准备,生活规律相对比较有序.目前国内大型企业的船舶上,电机员的行政级别和二管轮相当,待遇也一样,具体请查询最新的信息. 从职业发展的角度,电机员的成型周期较轮机短,当然在船的发展上限也稍低,但是和轮机系统类似,属于有技术和经验积累的职务,在路上还是可以往标准,船舶配件,物料,机务方向发展.而且部分电机员涉及船舶雷达通讯,属于航海轮机间的复合人才,有更宽广的空间. 毕业后主要从事远洋运输工作,另外,也为修造船、船检、船级社、海事管理、科研院所、国内同类院校的师资以及航运企业机电管理等领域输送人才。 希望采纳,谢谢。
9. 新手做船舶机务怎么样
目前大连有一家这样的软件公司,主要做船舶机务软件的,他们有个产品叫瀚科船舶管理系统。
国内专门做船舶信息化管理的不多,而且很多都是挂着免费的幌子骗人的,使用之前最好多做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