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海运合同范本(期租及航次租),请问谁有最新的范本2012.2013年的 ?
这个貌似不是年年更新吧,如果期租NYPE 93, 航次租就是GENCON94了。 好多大公司还在用NYPE 1946呢。 其他的你可以加到RIDER CL里面。
二、定期租船合同中货损赔偿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1、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此种合同关系中,不存在运输货损法律关系,你是否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中货损赔偿的原则??现提供给你运输中货损的赔偿原则,以供参考。
2、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除免责事由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免责事由
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三、航次租船合同的现状
目前,世界上最常用的航次租船合同格式有:《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租船合同代号金康(GENCON)。此格式由BIMCO制订,并经1922年、1976年、1994年三次修订。到目前为止,国际使用较多的仍是1976年格式。此格式在很多条款上,比较明显地维护出租人的利益。它可适用于各种航线和各种货物的航次租船,目前在世界上采用最广,我国进出口的航转租承租人多用这一格式。
《巴尔的摩C式》(Baltime Berth Charter Party Steamer,Form C)。此格式广泛适用于北美地区整船谷物运输,由北美谷物出口协会制订并为BIMCO认可,租船合同代号NORGRAIN。
《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Australian Grain Charter Party),租船合同代号AUSTRAL。
《油船航次租船合同》(Tanker Voyage Charter Party),此格式由美国船舶经纪人和代理人协会于1977年制订,专门适用于油船航次租船,租船合同代号ASBATANKVOY。
《油船航次租船合同》(Tanker Voyage Charter Party),由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制订,租船合同代号INTERTANKVOY。
四、船舶租用协议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吗
完全可以。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均可以适用合同法。
可以参看《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五、签订航次租船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航次租船合同(Voyage Charter Party,Voy.C/P)也称航程租船合同(下称“程租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它是与班轮运输相对应的不定期运输方式,有关运输航线、起止港口、运费率以及货物的装卸安排等均由租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除了租金以外,最主要注意:
装卸时间的起算极易在船租双方产生纠纷,因为它并不是以承租人实际开始装卸的时间作为起算界限,而是以出租人有效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The Notice of Readiness-下称 NOR)开始起算装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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