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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都有哪些法律风险

115 2024-03-23 01:13 admin

一、物流企业都有哪些法律风险

首先,意外事故是产生外部法律风险的常见原因。比如运输企业经常会因道路交通事故、船舶碰撞事故等引发理赔风险,仓储企业则会因火灾、被盗等原因而引发赔偿纠纷,搬场或装卸企业也往往因机器故障或其他责任事故而导致法律风险。这一类法律风险有天灾,也有人祸,其预见性不大,但造成的损害却可能很大。然而,实际中物流企业往往忽视对这类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虽然我们不能把这类风险降到零,但我们可以通过措施的合理安排和事后的妥善处理,尽量减少这类风险或者尽量减少这类风险带来的损失。

其次,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或者物流企业作为客户与其他企业之间在业务操作中,也经常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产生法律风险。我们把这类法律风险称为“业务风险”,其对企业的危害是巨大的,应当引起物流企业的高度重视。物流企业的业务风险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因业务合同签订不慎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包括订立合同签的谈判,合同形式的选择,合同条件的博弈、合同内容的组织,合同生效的约定等环节。物流企业本身是从事高风险的商业服务活动社会组织,其在签订合同的任何一个环节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埋下法律风险的隐患。比如一家物流公司的业务员在和客户谈妥交易条件后,签订了书面合同,但由于该业务员的疏忽,没有发现客户把合同中物流公司承担“限额赔偿责任”改成了“全额赔偿责任”。后来物流公司违约引发理赔纠纷,因责任形式被篡改而使得其处于极不利的地位。由于合同条款拟定的失误导致法律风险,在物流活动中是常见的。

二是业务合同履行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很多物流企业往往极度重视业务的承揽,而忽视业务的运作和服务质量的保障。若物流企业对业务操作的控制不当,也即履行合同不当,很容易引发被客户追究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比如,物流企业作为承运人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客户因迟延交货而提出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的要求。物流企业有时会碍于情面或为了稳住客户而答应这种不合理的要求,而同时往往由于这种不规范甚至违法的做法,给作为承运人的物流企业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笔者认为,如果发生合同履行不当的情形,很容易引发物流企业的业务风险。

三是因被诈骗而引发法律风险。物流公司处于市场经济运行的流通环节,要面对多方面的服务对象。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是很完善,社会法治程度也并不高,不诚信的市场行为甚至诈骗行为时有发生。这使得物流企业在从事商业服务过程中,容易陷入被诈骗的泥潭,因而引发法律风险。有的运输企业或仓储企业在接收客户交运或交存的货物时,没有检查到货物本来就存在的、客户又故意不声明的瑕疵。而在交货时往往因为分不清货物瑕疵是何时因何原因而出现的,从而蒙受不白之冤,可能引发法律上遭受赔偿之诉的风险。有的物流企业要转委托其他物流企业完成物流服务行为,如果没有选择好合作伙伴,也有可能因合作伙伴的诈骗而造成自身对客户的违约,产生法律风险。

二、其他专业可以考造价师吗

以下两类专业可以报考:

(1)本专业即工程造价专业可以报考。

(2)工程类非工程造价专业可以报考。

三、请比较一下铝合金5052和6061的性能,如果选作承重导轨的话,选哪种?

这就要看承重量是多少了,6061的强度几户是5052的2倍,而且6061可以进行热处理强化,而5052只能通过冷加工进行强化。

但是5052的抗腐蚀性能要优于6061.

四、考造价工程师需要学什么科目?什么条件?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的,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需要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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