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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关于医疗器械公司的省内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278 2024-03-12 18:27 admin

急需关于医疗器械公司的省内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把我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给你吧,我也是医疗公司。

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艰苦创业节约控制费用支出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差借支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持“出差申请单”,经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2.借支时,由出纳根据批准的“出差申请单”的天数、出差路线、人数,比照公司差旅标准后,要求出差人填写“借款单”,给予借支。二、报销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回单位,须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2.核销差旅费时,出差人员应先递交出差总结报告,经主管经理审查合格后,到本部门内勤处领取差旅报销单,按照规定,如实完整的填写报销单内容,如原始单据张数、长途车船费等,报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三、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报销标准:

公司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度,员工出差期间的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以及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邮寄、传真等费用凭发票实报实销,其余费用(包括食宿、市内交通、出差补助等)采取包干制:A类城市每人每天160元,B类城市每人每天120元。(具体城市化分见附录);部门经理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天提高50元;副总以上经理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天提高100元。

包干以对应的住宿天数为准。出差人员报销时,必须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填写包干费用,包干费用一部分以住宿费形式支出,其余以补助形式支出。没有住宿票、接待单位提供食宿、在途乘坐卧铺以及展会等公司安排住宿的,财务部可根据实际驻外天数,给予每人每天50元的出差补助。

夜间(晚20点以后)乘火车超过6个小时或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10个小时而购买了低于硬卧的车票,可按节约金额的60%给予补助。

出差人员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出差人员利用出差之便绕道回家或办个人私事的,其期间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出差人员到出差地点,其配偶家在公差地(未婚员工父母在公差地)不报销住宿和伙食补贴。

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同性一同出差,不论级别高低,应以两人同住一个房间为准,包干费按级别高者标准的150%报销。

若数人一同出差只需由其中一人报销,但每位出差人必须在报销单上共同签名。

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在辖区内如果直线距离超过600公里可搭乘飞机;往返机场凭机场大巴车票报销。若乘坐出租车,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总经理签字后给予报销。

其他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乘坐飞机,必须事前呈报总经理批准。

销售人员无论是借支备用金或现自行垫支,必须在出差返回公司后一周内申请报支。长期驻外人员可通过邮递报支。

如发现虚报出差单据,骗取公司差旅报销的,将处以涉及金额5倍罚款。

附:

城市级别划分

A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包头、天津、石家庄、秦皇岛、承德、太原、济南、青岛、烟台、淄博、郑州、洛阳、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成都、武汉、宜昌、海口、重庆、昆明、南宁、桂林、长沙、南昌、九江、福州、厦门、泉州、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嘉兴、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扬州、南通、镇江、贵阳、合肥、芜湖、汕头、茂名、佛山、珠海、东莞、肇庆、湛江、中山。

B类城市:A类之外的其他城市。

特种设备检定取消收费时间

广东省有两个文件。

粤财综【2014】89号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

2014年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物价局)、财政(税)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粤府〔2016〕15号)的部署,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优化我省发展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企业免征省设立的和部分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征项目和时间

(一)对《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已明确免征省级收入的23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详见附件),自2016年4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一并免征其市县级收入;自2016年10月1日起,其他市免征其市县级收入。

(二)对省定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粤财综〔2014〕89号文规定免征其中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劳动合同文本费、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等5项省定项目省级收入的基础上,从2016年4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一并免征其市县级收入,同时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船舶排筏过闸费和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等其余6项省定项目,同步免征其省级及市县级收入;从2016年10月1日起,其他市县也按上述规定实施,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相关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后的应收标准向企业收费,粤财综〔2014〕89号文已规定免收时间和范围的,按照规定继续执行;免征时间自2016年4月1日或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免征范围为自2016年4月1日或2016年10月1日后受理的收费业务,免征对象为由广东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且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为“企业”的经营单位。同时,要加强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所有企业享受收费免征政策。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压减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安排工作经费,切实减轻同级财政负担。其中按照实事求是原则确需同级财政安排支出保障的,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执收单位不得因免征收费而影响正常履行职责和正常工作。

(三)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本方案免征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直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执收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规定,确保改革整体推进,步调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均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改革相关政策,做好解读解释,使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及时发现和化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有效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地方收入项目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

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地方收入项目表

序号:17

免征的收费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执收部门: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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