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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的保障范围都有哪些

时间:2021-12-24 15:27 点击:224 编辑:邮轮网

1 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
  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远洋船舶保险、内河船舶保险。
  (1)远洋船舶保险。远洋船舶保险是指以从事国际远洋运输的各种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国内船舶保险。国内船舶保险是指以从事沿海、江河、湖泊运输的各种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 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
  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一切险、船舶全损险。
  (1)船舶一切险。船舶一切险又称船舶综合险。是指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不论发生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以及保险船舶碰撞、触碰他船、码头、栈桥等,造成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负责赔偿的一种船舶保险。
  (2)船舶全损险。船舶全损险是指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仅对船舶的全部损失负责赔偿的一种船舶保险。即对船舶的部分损失不予负责。

  3 按船舶保险的期限不同分类
  按船舶保险的期限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定期保险、船舶航次保险。
  (1)船舶定期保险。船舶定期保险是指船舶保险的期限确定为一个固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大多数船舶险为定期保险。
  (2)船舶航次保险。船舶航次保险是指船舶保险的期限以一个航次计算。有些不经常从事运输的船舶可投保航次保险。

  4 按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保险对象不同分类
  按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保险对象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建造保险、船舶修理保险、船舶修理费用保险、木船保险、渔帆船保险。
  (1)船舶建造保险。船舶建造保险是指以建造中的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集财产险、工程险、船舶险和责任险等综合性保险。
  (2)船舶修理保险。船舶修理保险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业期间,由于陆上或海上的危险,致使船舶造成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3)船舶修理费用保险。船舶修理费用保险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业期间,船舶或船舶的修理材料因陆上或海上危险,致使修船厂或造船厂遭受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事故发生时的修理材料费、施工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损失的一种保险。
  (4)木船保险。木船保险是相对于铁壳船的船舶损失险。
  (5)渔帆船保险。渔帆船保险是相对于机动船的船舶损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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