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船舶总公司地址
21家
上海国有企业名单
1、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2、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3、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4、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5、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6、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7、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有限公司
8、中国东方航空集团
9、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10、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11、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2、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14、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15、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6、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17、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
18、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19、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
20、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2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2. 中国船舶集团公司地址
国企船舶公司主要有: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船舶重工、大连中远船务、沪东中华船厂、外高桥船厂、江南造船厂、华润大东船厂、上海船厂、舟山中远船务、厦门船舶重工 、龙穴船厂、文冲船厂、广船国际、广州中远船务、黄埔船厂。
具体介绍几个主要的企业:
A: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山海关船厂,1972年开始兴建,2007年转股改制为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的国有大型一类企业。
B: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连船舶重工),是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控股的国内规模最大、建造产品最齐全、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现代化船舶总装厂。目前公司现有一、二工场两个主厂区和已经投入使用的“三区”及海洋工程基地,总占地面积340万平方米,员工15000人。
C:江南造船厂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船舶修造企业,是建造修理各种船舶、加工大型钢结构的专业性企业,也是建造各类工程船舶的专业性船厂。上海江南造船厂创建于1865年,1996年改制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独立建制。
D:上海船厂的前身是英商英联船厂和招商局机器造船厂。1952年8月15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布征用英联船厂,改名“军管英联船厂”。1954年1月1日,军管英联船厂主厂(今浦西分厂)并入上海船舶修造厂。1982年6月,由交通部划归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领导。1985年3月,改名为上海船厂。
3. 中国船舶总公司总部
dnvgl是挪威船级社。
成立于1864年,DNV GL如今在100多个国家运营,专家致力于服务广大客户,共同打造一个更安全、更智能和更环保的未来。
2012年12月24日,挪威船级社(DNV)与德国劳氏船级社(GL)宣布正式合并。集团总部将位于挪威奥斯陆,但船舶入级服务总部将位于德国汉堡,DNV与GL将继续独立运行,这将海事界进入新一轮发展阶段。
4. 中国船舶总公司地址在哪里
答:中国船舶是指中国船舶总公司。而中船科技则是指中国船舶总公司的下属公司,它是专门为中国船舶总公司提供服务和设计工作的。它们属于上下级关系。但它们同属于一个行业。但最终目标就是将中国的船舶运输行业跨入世界先进行列。
5.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地址
1、中国三大造船厂是大连造船厂、上海江南造船厂、广州造船厂。
2、大连造船厂: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资产817亿元,是国内规模最大、建造产品最齐全、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船舶总装企业之一,也是拥有军工、造船、海洋工程、修船和重工五大产业的综合企业集团。大船集团是国内最早建造10万吨级以上船舶和出口船舶的企业,是国内唯一拥有从千吨级、1万吨级、3-10万吨级直至三十万吨级各级船舶专用建造设施的船厂,可以满足从驳船、拖船、渔船、军船到货船、集装箱船、化学品船、滚装船等各类别船舶,以及FPSO、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各类海洋工程装备的全系列建造需求。先后为国内外用户设计建造各种船舶3000余艘。
3、上海江南造船厂:指长兴岛造船厂,全称上海江南长兴造船厂,隶属于上海江南造船集团(简称中船集团),前身是上海江南造船厂,于2008年6月3日正式告别故土乔迁长兴岛。年造船生产能力450万吨,共有3条造船生产线。它是我国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造船基地。
4、广州造船厂:广州造船厂(简称广船)成立于1954年8月1日。1971年4月28日,第一艘南海“051”型战舰建成下水。1972年11月、1973年1月,“051”型1号舰先后在广州珠江口和湛江南海海域航行10个航次,总计航程2831海里,进行了各种项目试验。1974年6月30日,“051”型1号舰(舰身舷号160)在广州造船厂正式建造完工,交付海军南海舰队服役。至1987年,广州造船厂共建造了5艘“051”型驱逐舰。“051”导弹驱逐舰的制造,标志着广州造船工业技术和国防工业已具备现代先进科学技术生产水平。
6. 中国船舶总公司地址电话
1.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是指进出我国关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境内船舶和境外船舶;
2.船舶应当通过设有海关的港口进境或出境,应当在设有海关的港口停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并接受海关监管;
3. 船舶进境的时候,船舶负责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将船舶预计抵达境内目的港和预计抵达时间以电子数据形式通知海关。
进境船舶抵达设立海关的地点以前,船舶负责人应当将进境时间、抵达目的港的时间和停靠位置通知海关。
进境船舶抵达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进境(港)申报单》以及上述申报单中列明应当交验的其他单证。
进境船舶负责人也可以在船舶进境前提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进境船舶抵达监管场所时,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通知海关。
进境船舶在向海关申报以前,未经海关同意,不得装卸货物、物品,除引航员、口岸检查机关工作人员外不得上下人员。
4. 船舶出境的时候,船舶离开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境外的2小时以前,船舶负责人应当将驶离时间以电子数据形式通知海关。对临时出境的船舶,船舶负责人可以在其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以前将驶离时间通知海关。
船舶出境时,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出境(港)申报单》以及上述申报单中列明应当交验的其他单证。
出境船舶负责人在货物、物品装载完毕或者旅客全部登船以后,应当向海关提交结关申请。海关审核无误的,制发《结关通知书》。
海关制发《结关通知书》以后,非经海关同意,出境船舶不得装卸货物、上下旅客。
出境船舶驶离海关监管场所时,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通知海关。
进出境船舶在办结海关出境或者续驶手续后的24小时未能驶离的,船舶负责人应当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5.进出境船舶到达设立海关的地点时,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海关检查进出境船舶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进出境船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配合海关实施检查。
l办理时限: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有关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事先将进出境船舶到达或驶离时间通知海关,通关手续随到随办。
l受理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7.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电话
属于浙海海运有限公司。
根据浙海海运官方发布消息显示,220年8月27日下午16时,浙海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接到管理船舶“中昌和盛”轮卫星紧急电话报告:船舶发现3个货舱内的货物镍矿有局部液化现象,并出现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存在一定的危险。该轮由菲律宾苏里高驶往连云港,当时航行于钓鱼岛附近海域。
8. 中国船舶总部地址
天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01月0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许立荣,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舶运输配套的服务;实业项目投资管理;码头投资管理;从事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船舶与集装箱生产、销售、租赁、维修;仓储、装卸;运输方案设计;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总部地点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远航商务中心12号楼二层
9.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地址
首先,说一下,中国船舶集团的前世今生,中国船舶集团来源于两个央企整合,原中船重工(所谓北船,侧重于军船),中国船舶(所谓南船,侧重于民船),而南北两船,由源自于1999年国家层面对于军工企业的改革,将当时带有国家行业管理功能的中国船舶总公司一分为二,分为南北的军民船。而中船总的前身,则是国务院与军委共同管理的部委,国家第六机械工业部。
六七十年代,国家机械工业部面向行业,其中二至七机部为军事工业行业,由国务院与军委共同管理:
一机部:民用机械;
二机部:核工业;
三机部:航空工业;
四机部:电子工业
五机部:兵器工业;
六机部:造船工业;
七机部:航天工业;
八机部:农业机械后来并入一机部,八机部后成为面向导弹行业,七十年代并入七机部。
其次,中国船舶是从北京迁移至上海是有基础条件的。原中国船舶集团,就是以上海为重心,比较知名的江南造船厂,沪东造船,并且从造船行业属性上,就是应该面向大海,拥抱大海。从这个视角看,我比较了解的航空工业集团,是不是应该从北京迁移到陕西西安阎良的航空城?另外也看到有媒体采访相关人士,中国电子集团也有计划从北京迁移到深圳。
第三,国家层面不断在说的国有企业改革,央企,从北京迁移出来,面向国内国际市场,面向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挑战,面向未来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都是值得称道的。几年前的央企,总部的综合管理行政类部门,还称为“办公厅”,现在查看大部分都改为了“综合管理部”“集团办公室”等名称,说明央企已经从以前的政府思维的管公司,转变为企业视角的办公司
10. 中国船舶总公司地址邮编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轮(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1、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船宽:
船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建造年月:
2、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全部产权。
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3、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
4、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5、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交给甲方。
6、验船
乙方已于---------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现状接船。
7、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
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保后,必须在------天内接船。
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乙方。
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 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
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8、备件和燃料
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有的该轮的其他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
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文件不提供复印)。
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10、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11、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12、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烟囱标记。
13、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4、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
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我国有关法律进行仲裁。
该仲裁是终局的。
17、附则
本合
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传真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