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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主机节能环保(船舶节能减排)

时间:2022-11-18 20:15 点击:126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节能减排

lss的意思是“低硫附加费”

为支持节能减排,航运业出台船舶排放标准。2015年1月1日起,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10%m/m的燃油。按照这个排放限制,要降低燃油排放硫含量,船舶在进入这些控制区域时就必须使用价格和标准更高的燃油,或者加装废气清洗系统,这些都将导致成本上升。于是低硫燃油附加费LSS出现了。

以上信息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2. 船舶节能减排发展现状

原理为回收利用制冷系统中的冷量,实现船舶的节能减排,以海上养殖工船为目标船,采用制冷机组和板式热交换器组合设计,根据板式热交换器的进出口的温差分析制冷机组的制冷量、板式热交换器的换热量及面积.结果表明,在制冷机组前加板式热交换器,可实现节能,降低营运成本.

3. 船舶节能减排的措施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证书包含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业产品检验、集装箱检验、标准化考评、节能减排、管理咨询及相关培训的一种标志。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就是针对船用的产品,这个在同行业相比是一个优势,如果公司的产品主要是用于轮船上的一些机械配件或是直接给轮船配货的话 船级社的认证就要比其他的认证机构要更权威一些 。

4. 船舶节能减排经验及建议

  一、地上附着物指什么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当地上附着物被征收时,国家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不畅。如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的土地,根据征地协议就已有的地上附着物,酌情给予补偿。不过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后,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通常每个地方都各自的补偿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

  政府根据所拆迁房屋的结构类型、面积大小给与合理的补偿费用,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规定。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根据原标准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面对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但是,用地单位对违法建筑或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5. 船舶节能减排的途径

(一)节能减排车船税,就是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 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试验的限值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

2. 燃用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 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标准中第V阶段的标准。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另行制定。

(三)、目前雾霾情况不容乐观,各个地区都在寻找处理尾气的东东,魔术胶囊止前在节能减排方面对发动机都有良好的作用,尾气方面解决比较好。

6. 船舶节能减排与绿色航运的途径

长江上游4个水电站,三峡、葛洲坝、溪洛渡、向家坝电站共8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超过4500万千瓦。据统计,梯级电站输送出的2269.3亿清洁电能,和燃煤发电相比,相当于节约标准煤695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017万吨、二氧化硫4.24万吨、氮氧化物4.42万吨。三峡梯级水库群总拦蓄洪水量约369亿立方米,创历史新高,超出常年拦蓄量的1倍,占长江上中游水库群拦洪总量六成以上。梯级水库累计向下游补水近312亿立方米,增加中下游航运水深0.9米,改善了长江干流“黄金水道”的通航条件,有效保障了下游春耕以及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7. 船舶节能减排的意义

在追求以最少资源投入、最小环境代价,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出行需要方面,中国交通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包括ETC技术推进节能减排在内的众多经验,《中国可持续交通发展报告》中有着具体介绍:

  推进快递包装的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大力推进可循环中转袋全面替代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3.8%,“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6.4%,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74%,电子面单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

  组织开展绿色交通省(城市)、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等示范工程,年节能量超过63万吨标准煤,逐步形成了一套绿色交通发展的管理理念和模式;

  加强基层海事管理机构燃油快速检测设备、船舶尾气遥测无人机及机载嗅探设备等装备配备,提高监管效率。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下降,与2015年相比,2020年船舶硫氧化物减排约61.4万吨、颗粒物减排约8.2万吨。

  包括深圳市新能源汽车示范项目、河南省公路预防养护措施、高原公路草皮保护工作以及青藏铁路建设野生动物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反映出中国交通把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作为可持续交通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8. 船舶节能减排论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海事监管工作,落实《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5〕17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进一步规范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海事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船舶使用合格燃油的监督检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普通柴油》(GB252-2015)第4章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船用燃油;海事执法人员在查验船舶燃油供受单证时,应重点检查燃油的硫含量、闪点、酸度、凝点、水分、机械杂质等安全和环境保护指标是否满足规定的最低限值要求;需要取样送检的,重点检测硫含量,有条件的可视情抽检其它影响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指标。对“江海直达船舶”的内涵正在研究中,暂无明确界定,目前主要是特指在满足一定结构和设备要求的基础上,可进出入海口附近特定海域的内河船舶,不宜将“江海直达船舶”的概念扩大到海船。

海事执法人员在查验进入船舶排放控制区船舶的燃油供受单证时,应重点检查《实施方案》规定的燃油硫含量,以及《船用燃料油》(GB17411-2015)第4章规定的船用馏分燃料油的闪点、酸值、倾点、水分和灰分,船用残渣燃料油的运动黏度、闪点、酸值、倾点、水分、灰分和“铝+硅”等安全和环境保护指标是否满足规定的最低限值要求;需要取样送检的,重点检测硫含量,有条件的可视情抽检其它影响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指标。

承担上述检测工作的单位应当具有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

二、正确理解和把握《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实施方案》中的“靠岸停泊期间”系指船舶开始稳固的系泊于某泊位的时刻至解开与其泊位系缚的时刻之间的时间段。“靠岸停泊”不包括船舶锚泊与浮筒系泊。前文所述“稳固的系泊”系指所有船舶缆绳都系固完毕的状态;“解开与其泊位系缚”系指所有船舶缆绳解开的状态。在极端恶劣海况下,船舶所有缆绳都系固完毕后仍需主机备车以维持船舶安全的,“稳固的系泊”指船舶主机完车的状态。

“应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系指船上所有使用燃油的设备(包括主机、辅机、锅炉、发电机等)应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

“替代措施”系指船舶使用任何装置、设备或替代燃料,使船舶取得与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同或更好的大气污染减排效果的措施。

“尾气后处理装置”系指通过船上脱硫、脱硝等技术手段,降低船舶尾气中的硫、氮和颗粒物含量,使船舶取得与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同或更好的空气污染减排效果的船用设备。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在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船舶排放控制区有关政策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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