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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留置权的特性是什么呢?

时间:2021-10-22 15:05 点击:266 编辑:邮轮网

船舶留置权的特性

1、法定性:船舶留置权是法定的船舶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签订设定该担保物权的协议。

2、标的的特定性: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依修船或者造船合同而占有的债务人的船舶,不包括海事债务人的其他财产。

3、占有的先决性:占有当事船舶是享有和行使船舶留置权的先决条件。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4、优先性: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性体现为:狭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优先权之后、船舶抵押权之前;广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抵押权之后,一般海事债权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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